㈠在深圳瑞典商標註冊申請所需材料:
⒈申請人為自然人: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紙質版/電子版);
⒉申請人為企業: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複印(紙質版/電子版);
⒊商標名稱或商標圖案:圖案要求是清晰的JPG格式;
⒋商品或服務類別名稱:由我司提供文件選擇,按《國際尼斯分類》選擇;
⒌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㈡在深圳怎麼註冊瑞典商標?瑞典商標註冊需要準備的資料:
★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和國籍;
★商標圖樣14份;
★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名稱和類別;
★ 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果申明優先權)。
㈢深圳瑞典商標註冊的條件
瑞典商標法令規定,註冊商標權授予最先申請人。但是,商標的在先使用人可以在他人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基於其在先使用權反對他人的註冊,在瑞典領所的外國申請人,必須證明商標已經在其本國獲得註冊,且指定商品也和他的國內註冊商標一致。但是,依據互惠原則,瑞典政府將以決定哪些國家的申請人不必出示在他本國已註冊的證明。此外,在瑞典沒有住所的註冊商標所有人,必須委託當地代理人辦理有關該商標的一切事務。這種委託代理必須在商標局登記備案。
㈣瑞典商標註冊需要多長時間:
A商標受理回執時間:約1個月時間;
B獲得註冊證書時間:約12-18個月;
㈤瑞典商標註冊證書有效期:
瑞典商標使用權期限是10週年,商標在使用10週年後,如果還需要使用這個商標,需在商標使用權期限到期日前6個月提出商標續展申請,商標續展成功後,商標可再繼續使用10年,商標的使用權期限可不斷續展下去。
㈥關於註冊瑞典商標費用
在深圳國際商標註冊有兩種方式:馬德里註冊和單一國註冊
注:在深圳註冊瑞典商標可獲2000元資金資助
馬德里註冊瑞典商標費用:653瑞士法郎(基礎註冊費)+100瑞士法郎(瑞典3個類別註冊費)+商標事務所代理費-2000元
注:深圳市單一國商標註冊可獲資助5000元
單一國瑞典商標註冊:註冊費用7500人民幣+商標事務所代理費-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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