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殺了b,然後a自殺身亡,那麼b的家人能要求a的家人賠償損失嗎?

未名93

二,對A殺死B後的自殺行為的處理:根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因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機關應撤銷案件丶檢察機關應作出不起訴決定丶人民法院應終止審理。對於A的自殺,自然依法是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綜上所析:A故意殺死B後自殺,雖無法追究A的刑事責任,但是,A的民事賠償是依其生前留下的‘’遺產‘’仍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


唐先明75443043

法海一粟認為,B的家人能否請求A的家人承擔賠償責任,關鍵在於A是否留有遺產。

1、A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因其自殺身亡,因此,A的刑事責任已經無需追究——事實上也無法追究了。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報案之前死亡的,公安機關不應立案;如果在公安或者檢察院偵查階段死亡的,偵查機關應予撤銷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死亡的,應作出不起訴決定;如果在法院審判階段死亡的,則應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2、如果A有遺產,那麼,A的民事責任,應當由他的繼承人在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承擔責任。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根據上述規定,如果A本身留有遺產的,則其繼承人應當在所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要根據a的身份來具體區分。

第一種情況:a是未成年人。

因為a已經死亡,不再涉及刑事責任問題,也就沒必要區分14歲以上或以下了,但a畢竟殺死了b,民事賠償責任要由其監護人來承擔,因此b的家人可以起訴a的監護人,要求賠償。a的監護人主要是a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等。


第二種情況:a是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實施犯罪後,也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首先,確定a自己是否有財產,先在其財產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可以起訴其監護人予以承擔,畢竟監護人未能盡到監護義務,是其承擔民事責任的依據。精神病人監護人的範圍主要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等。


第三種情況:a是正常的成年人。

該種情況,a的家人包括a的配偶都沒有賠償的義務,因為a行兇殺人之債,是個人行為,家人並不知情亦無鼓勵參與,自然不承擔賠償責任。此種情況,在a自己的財產範圍內予以賠償,當然,其家庭財產中屬於a的份額部分必須要拿來賠償的,如果仍然不足,那也只有自認倒黴了。

a的家人自願承擔賠償責任,是允許的。

不管是什麼情況,也不管是出於什麼目的,如果a的家人自願賠償b的損失的話,法律是允許並支持的,因為這樣不僅能彌補b的損失,而且能夠修復被破壞的社會關係,是有益於社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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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當然不行啦。如果犯罪人已經死亡,法律要求家人還要連帶賠償的話。那麼反過來,家人就可以通過賠償的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免罪。這個在法律上行不通。而且會降低犯罪成本,造成更多的人去犯罪。


毛毛蟲蟲

好了,說完了法律,說點現實的吧,在座的各位,如果你們是a的家人,你們誰會賠???愛誰誰,反正老子絕對不會賠,我又沒有做錯事,難道還能判我的刑???遺產???對不起,沒有。你要覺得有那麼你舉證吧…這裡面有一個問題,為什麼a即便是死也要殺了b???本來就是深仇大恨,你還要我賠償???即便法院判我賠償,我也絕對當老賴…拖著…只有一種情況我會賠,空姐遇害那種情況。屬於我的家人完全過錯方,


斌斌417526

我在今日說法上看到一個案列類似。A殺了B,但在出門後又被一輛貨車撞死了。因為A死了,公安局也撤案了,因為沒有經過法院審判,也就不能明確的說就是A犯的罪。貨車司機賠了五十多萬給A的母親和老婆,這種賠償不作為遺產,最後B的家屬差點什麼賠償也沒有。最後的最後,是B的家屬在案發後很快就找到A的母親,A母願意賠償十來萬並簽訂了賠償協議,而A老婆就不願意賠。有了這份賠償協議才獲得了A母的十來萬賠償,且應該是後悔籤的,而A老婆一分也沒賠。…………如果不是有這份協議,B家屬一分賠償也沒有


奇_思_妙_想

首先明確一點,一般是不能要求A的家人承擔責任的。但是,可以要求A承擔責任,A死亡了,也可以要求其用其生前的財產承擔責任。但是,因為A死亡了,其財產會發生繼承,可能會和A的家人發生關係,但最終還是A承擔責任,非其家人承擔責任。

另外,如果A是未成年人,則A的家人可能需要承擔部分監護不力的責任。

李志彩,律師,稅務師,專注於公司風險防範,稅務籌劃等法律實務。


惠州李志彩律師

這樣做是不對的,凡事講究因果,冤冤相報何時了。人最大的昇華不是置別人於死地,而是放他人一條生路。給別人一次機會,也是給自己一次機會。退一步海闊天空,浪子回頭金不換。漫漫人生路,美好的明天盡在腳下……


海藍008

18 週歲就有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了 在法律上來說是個獨立的公民了 和父母一樣享受法律的保護和法律的義務 承擔刑事和民事的責任 生前的財產夠陪的 就陪了 剩下的就按繼承法分配 不夠陪的和別的獨立公民沒關係 因為已經沒有監護關係了 和銀行貸款的貸款人死亡一樣 銀行也是這樣處理 不滿18週歲的需要監護人賠償


萬水千山153996015

主要是誰回答你了,律師肯定說可以的,遺產啊!其實有錢人根本不會幹這事,其實有50萬就可以幹很多報復,幹這些基本是沒錢老實人被逼瘋,有個幾萬遺產就頂天,還不夠律師費,畢竟這些案子打口水戰都拖很久,雙方都死了,你要家屬賠錢,他的家屬就上訴,誰殺誰還難說,或自衛殺人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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