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用POS機信用卡套現?你可能涉嫌犯罪了……

还在用POS机信用卡套现?你可能涉嫌犯罪了……

利用經營之便,虛構交易,用POS機為他人刷信用卡套現收取手續費,曾某某因非法經營罪被恩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还在用POS机信用卡套现?你可能涉嫌犯罪了……

借經營之便“養卡”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曾某某借在恩施市經營土特產之便,使用本人及借用他人的多臺銷售點終端機具(即POS機),從事“養卡”業務,即曾某某代還他人即將逾期的信用卡後,虛構交易,隨即持他人信用卡在上述POS機上刷卡套現,轉款至曾某某控制的套現POS機綁定的銀行卡,除收回其代還他人信用卡的本金外,另按比例收費牟利,共計非法套現人民幣316.705萬元。

銀行發現異常 向公安報案

2017年7月,中國工商銀行恩施分行察覺套現POS機綁定的銀行卡資金流水異常,遂向恩施市公安局報案,曾某某在接受辦案民警詢問時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某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以虛構交易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鑑於被告人曾某某在接受辦案民警詢問時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是自首,故決定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信用卡套現雖能解一時之急,但卻是違法行為,輕則影響徵信,重則面臨牢獄之災,千萬不能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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