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威海參保人員異地居住備案再簡化

因為存在為子女照看孩子等情況,我市不少參保人員需要長期在外地居住,在外地就醫想要享受醫保待遇,則必須提前辦理異地居住備案手續。日前,好消息傳來來啦!參保人員異地居住備案手續進一步簡化,享受醫保待遇更加方便快捷!

好消息!威海參保人員異地居住備案再簡化

取消異地簽字蓋章要求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參保職工及符合“三投靠”原則(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雙方相互投靠)的參保居民,因工作、生活需要在威海市以外長期居住一年以上的,可申請辦理異地居住備案手續。

參保人員申請異地居住備案時,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無卡的可不提供)、居住證(已在當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有效證明)或居住地戶口簿,填寫《威海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居住備案表》,報送至社保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即可辦理相關的異地居住備案手續。

申請提交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對參保人員的異地居住網上申請在1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進行審核,審核無誤的,予以備案,工作人員會將備案結果以電話和短信的形式通知參保人員。

好消息!威海參保人員異地居住備案再簡化

備案確認日起可享異地醫保待遇

參保人員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確認之日起便可享受異地居住的醫療保險待遇。自異地居住備案手續辦理之日起,不再享受參保地相關醫療保險待遇(包括住院及門診統籌待遇)。

如果參加的是職工醫療保險,可在申請辦理異地居住備案手續的同時,申請返還異地居住期間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根據申請,於每年12月一次性返還,並以電話和短信形式通知參保人員。其中,對領取養老金的退休職工,返還至本人養老金銀行賬戶,對在職職工,返還至本人社保卡的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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