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的力量

隨著移動互聯網與數字技術的縱深發展,逐步趨向成熟的互聯網生活平臺對於品牌傳播的影響力開始引起更多關注。這些平臺為了解決人們衣食住行、健康醫療、文化愛好、金融投資等問題而出現,並經歷激烈的市場競爭初步形成若干個各個領域的寡頭。這些平臺大部分出自於BAT或與他們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但是,這些平臺集人流、數據流與信息流於一體,逐步成為相關品牌不容忽略的新傳播渠道。它們不同於傳統媒體的獨特價值,已然成為品牌傳播策略考量的全新維度,值得開展更深層次的思考與研究。

平台的力量

第一,互聯網平臺提供了大數據背景下對消費者開展精準與精細營銷的新空間。巨大的人流,常年累月的積累,數字化的交流與反饋方式,大數據與小數據的資源無疑構成各個平臺吸引品牌的最大優勢。這些數據可以讓品牌更具針對性、細分性地傳播與營銷,甚至根據對象不同時間、不同場景、不同心情進行一對一的精細化營銷。這些優勢顯然是傳統媒體投放難以想象的。過去,有些品牌巨頭互聯網投放的失敗,恰恰不是精準與精細營銷的失敗,而是在互聯網的背景下,卻依然採用粗放式投放的失敗。

第二,互聯網平臺提供了品牌社群化營銷的新空間。如果說,社群將重新定義互聯網的價值,那麼,社群化傳播將重新定義傳播的價值。各種細分的生活平臺為社群的形成與發展培育了天然的土壤。各種與品牌相關的社群得以培養與成長。在此過程中,品牌的傳播與參與,將會與消費者建立非同一般的深度聯繫。例如,品牌俱樂部與會員制的運作與耕耘。甚至,品牌的社群將會逐步發展為粉絲團體,這對於品牌忠實消費群的培育,其意義非普通傳播所能替代。

第三,互聯網平臺提供了從單一品牌傳播到整體品牌商務的新空間,從縱向上打通了從品牌傳播、品牌體驗、品牌評價、品牌反饋到品牌變現的自我正向循環。在平臺上,品牌學會在講故事的同時考慮如何聯接與促進銷售,在終端銷售與促銷的同時創造讓消費者難忘的品牌體驗。在這條由數字鏈接的品牌商務鏈上,品牌傳播與收益頭尾之間的距離已不再遙遠。

平台的力量

我們曾經把這種在媒體與創意之後,基於數字技術的發展產生的融合的力量稱之為“第三種力量”。互聯網平臺正是在互聯技術的背景下,傳播與人性需求的滿足融合的結果。因此,它當仁不讓地成為這種新興傳播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在新的品牌傳播格局中,佔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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