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孝經》說到「孝治天下」

宋志堅

魯迅曾經說過,“我也是從‘讀經’過來的。我幾乎讀過十三經。”在這“十三經”中,有《論語》,也有《孝經》。 關於《孝經》的作者,可謂眾說紛紜。有說孔子作的,如班固:“《孝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也”;(《漢書•藝文志》)有說曾子作的,如司馬遷:“曾參,南武城人,字子輿,少孔子四十六歲。孔子以為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有說孔子門人作的,如司馬光:“孔子與曾參論孝而門人書之,謂之《孝經》”(《古文孝經指解序》);等等。後人也有諸多見解。例如。顧炎武認為,《孝經》在春秋晚期形成之後可能又經增刪、潤色。范文瀾則說:“孔子述而不作,經有明文,況此篇首雲‘仲尼居,曾子侍’,自命其書曰‘經’,稱曾子為‘子’,其非孔子、曾子所作明矣。大抵如百三十一篇之記,出七十子後學之手也。”又自注:“《呂氏春秋》之《孝行》、《察微》諸篇並引《孝經》,可知是先秦之書。”(《范文瀾全集》第一冊)此外,也有說成書於秦漢之際的。

沒有將《論語》所述之“孝”與《孝經》一一比對,我只是覺得,至少關於“孝順”與“孝敬”,《孝經》所述,與《論語》中孔子或孔門弟子所述有些區別。

父母如果有過錯,當兒子的怎麼辦呢?按照孔子的看法,你可以下氣怡色,柔聲以諫。如果父母聽不進去,你還得恭敬不違。等到他(她)高興的時候再諫,如果父母還是聽不進去,甚至因此發怒,你也不敢疾怨。(《論語•里仁》: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有經學家稱此為“起敬起孝”,我以為這基本上屬於“孝順”的範疇,父母有過錯,兒子可以進言,聽不聽卻是由著父母的,父母聽不進去,兒子還得順從。在這一點上,與“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也”,其基本精神一致。

《孝經》卻相當強調一個“爭”(即“諍”)字,明確屬於“孝敬”而非“孝順”了。《孝經》之《諫爭章第十五》有言:

曾子曰:……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荀子•子道篇第二十九》中也有類似的話,只是在《荀子》中,提出這個問題的是魯哀公,而不是曾子。“天子有爭臣七人”,“諸侯有爭臣五人”,“大夫有爭臣三人”,也分別是“萬乘之國有爭臣四人”,“千乘之國有爭臣三人”,“百乘之家有爭臣二人”。然而,《荀子》一書並未說這一番話出自《孝經》。據此,就有理由懷疑《孝經》成書於《荀子》之後,至少,在《荀子》之前無此內容,是由後人根據《荀子》一書,改頭換面地補充進去的。

荀子還將上述主張,以“傳曰”歸結為“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並說:“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順下篤,人之中行也。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讀過《論語》的人都知道,“入孝出弟”,乃是孔子提出來的,原文為:“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學而”篇),但在荀子眼裡,此乃“小行”而已。這意思與出現在《論語》中的孔子不同,也與出現在《論語》中的曾子有別。

《孝經》將一個“孝”字按人之等級分為五等,即天子之孝、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庶人之孝。其中對於卿大夫之孝的要求是:“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這意思,倒與孔夫子的四個“非禮勿”(即“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十分吻合。

魯迅對《孝經》中的這一條,曾有過辛辣的諷刺。

在上個世紀的“五四”之後,曾有過尊孔讀經的復古思潮。以至於辦刊物的,也有從“四書五經”中取之為刊名的,有名曰《大學》的,有名曰《中庸》的,林語堂則以《論語》為名辦刊。對此,魯迅相當不以為然。在《論語》創刊一年之際,應林語堂之約,他寫了《論語一年》這篇短文,明確表示“他所提倡的東西,我是常常反對的。先前,是對於‘費厄潑賴’,現在呢,就是‘幽默’”,然而,魯迅又肯定《論語》策劃的“《蕭的專號》是好的”,因為“它發表了別處不肯發表的文章,揭穿了別處故意顛倒的談話,至今還使名士不平,小官懷恨,連吃飯睡覺的時候都會記得起來”。

魯迅如是說:

最猛烈的鞭撻了那主人們的是蕭伯納,而我們中國的有些紳士淑女們可又憎惡他了,這真是伯納“以無意得之,大奇!”然而也正是辦起《孝經》來的好文字:“此士大夫之孝也。”

《中庸》《大學》都已新出,《孝經》是一定就要出來的;不過另外還要有《左傳》。在這樣的年頭,《論語》那裡會辦得好;二十五本,已經要算是“不亦樂乎”的了。

魯迅所謂的“士大夫之孝”,也就是《孝經》中的“卿大夫之孝”,那些紳士淑女們憎惡的蕭伯納,大概就是有違於“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的“卿大夫之孝”了。

魯迅對於儒家孝道的直接批判,還有一條,就是“以孝治天下”。

在《論語》中是找不到“以孝治天下”的。孔子要的是“以禮治天下”,只是他說的“以禮治天下”中,業已包含了“以忠詔天下”與“以孝治天下”。《論語》給人一個突出的感受,是所謂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以及孔門弟子總是將包括父子關係在內的家族或宗族關係,擴展到以君臣關係為主的政治倫理關係上。

例如:有人問孔子,你為什麼不出來從政(“子奚不為政”)?孔子回答說:“《書》雲:‘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論語•為政》)他引用《尚書》來說明自己的觀念:懂得孝敬父母,友愛兄弟,並以這種風氣影響政壇,也就是參與了政治,為什麼只有做官才算是參與了政治呢?

孔門弟子自然也深諳其道。所以有子(有若)才會說:“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在此,“孝”已上升為“仁”即防止“犯上作亂”之根本了。

孔子的“孝道”,包含在他的為政之道中;孔子的“孝治”,也包含在他的“禮治”之中。像處理家事一樣地處理政事,像治家一樣的治國,這既與中國古代的宗法制度有關,也維護了中國古代的宗法制度,將國當做自己的家一樣來治,或許會比較負責比較敬業,這是其積極的一面。其負面效應卻也十分明顯,突出的一條,就是為歷代帝王搞“家天下”與“一言堂”提供了思想理論依據。

在《孝經》中,就專門有《孝治》一章,明確提出“以孝治天下”了,且以孔子的名義:但實際上,那裡面說的並不是兒子如何“孝”於父親,而是“先王”治天下之道,君主治國之道,以及大夫治家之道: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歡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況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歡心,以事其親。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這意思或可與《大學》中之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相吻合。

自漢代起直至清代,中國確有不少“以孝治天下”的具體措施,使“孝”得出了名的可以被推舉為官,於是也就有人專為達到做官的目的而“孝”,如《宋史•選舉志》所述:“上以孝取人,則勇者割股,怯者廬墓。”但這其實不是“孝”,只是誘人沽名釣譽罷了。

對此,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一文中,曾有辛辣的嘲諷:

漢有舉孝,唐有孝悌力田科,清末也還有孝廉方正,都能換到官做。父恩諭之於先,皇恩施之於後,然而割股的人物,究屬寥寥。足可證明中國的舊學說舊手段,實在從古以來,並無良效,無非使壞人增長些虛偽,好人無端的多受些人我都無利益的苦痛罷了。

魯迅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一文中,也批判過“以孝治天下”的治國方略,但這與孔子並無多大關係,與《孝經》中的“以孝治天下”也沒有多大關係。魯迅在那篇著名的講演中,著重說了被權勢者以不“孝”的罪名殺掉的兩個典型實例。

一是曹操殺孔融,其真實原因,是因為孔融“屢屢反對自己”,用的罪名卻是“不孝”。

因為孔融主張母親和兒子的關係是如瓶之盛物一樣,只要在瓶內把東西倒了出來,母親和兒子的關係便算完了。假使天下饑荒,而你有點食物,給父親不給呢?孔融的答案是:倘若父親是不好的,寧可給別人。曹操便以此為“不忠不孝”的根據,把孔融殺了。其實,曹操並非把一個“孝”字看得很重的人,他在徵求人才時就說過,不忠不孝不要緊,只要有才便可以的。他殺孔融,“不孝”只是一個藉口。

二是司馬氏殺嵇康。魯迅說的是司馬懿,其實與史實有點出入,殺嵇康的已是司馬昭了。司馬氏殺嵇康的真實原因,乃是嵇康的言論,“於司馬氏的辦事上有了直接的影響”,但殺嵇康的罪名,依然是“不孝”,這是由嵇康的朋友呂安牽連的,因為呂安的兄長呂巽誣陷呂安“不孝”,而嵇康為呂安申辯,也就一起跟著“不孝”了,所以魯迅說,司馬氏之殺嵇康,其“罪案和曹操的殺孔融差不多”,“不孝”同樣只是一個藉口。

曹操以“不孝”為罪名殺孔融,司馬氏以“不孝”為罪名殺嵇康,他們自己又何嘗是孝子呢?魯迅在這篇講演中,不僅指出其然,也對其所以然作了深刻的論述:

魏晉,是以孝治天下的,不孝,故不能不殺。為什麼要以孝治天下呢?因為天位從禪讓,即巧取豪奪而來,若主張以忠治天下,他們的立腳點便不穩,辦事便棘手,立論也難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但倘只是實行不孝,其實那時倒不很要緊的,嵇康的害處是在發議論;阮籍不同,不大說關於倫理上的話,所以結局也不同。

這批判的鋒芒所及,已經不是孔子以及儒家的孝道,而是以“孝”為幌子,實行專制統治的權勢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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