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譚某夥同他人在石阡縣打傷他人後潛逃至廣東繼續作案,偷煙又盜酒,僅兩年內就被阡粵兩地警相繼網上追逃。
日前,在外躲了600余天的譚某經石阡縣公安局湯山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門做其親屬思想工作後,他終於選擇到公安機關自首。
◎ 石阡傷人,廣東盜竊——
同一男子,兩地警方網上追逃
時針撥回2016年。
當年10月25日凌晨,譚某夥同其三位“朋友”在貴州省石阡縣城與受害人阿華(化名)發生口角抓扯,阿華隨即打車離開,譚某等4人不甘心,便騎摩托狂追約2公里後,將阿華強拖下出租車再次實施毆打,導致阿華頭部、大腿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譚某等4人逃離現場。
案發後,石阡縣警方相繼將打傷阿華的其中3名涉案人員抓獲歸案,唯有譚某一直潛逃在外。
當年12月,譚某被石阡縣警方依法網上追逃。
時隔4個月後,潛逃至廣東的譚某夥同他人在陽西縣作案——偷名煙盜名酒。作案後,譚某再次潛逃。
2017年3月,譚某被廣東陽西警方網上追逃。
◎ 打“溫情牌”,算“三筆賬”——
警方多次上門規勸,他終自首
今年來,石阡縣公安局加大追逃力度。
期間,湯山派出所組織警力在開展走訪工作的同時,民警輔警多次上門走進在逃人員譚某家中打“溫情牌”——採取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工作方法,對譚某家人、親屬開展全面“攻勢”,民警通過政策講解、以案說法引導、親情力量感化等措施,獲得在譚某親屬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警察同志,我來自首了……”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民警多次上門規勸後,譚某於6月25日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主動到湯山派出所自首。
“我在外‘流浪’600天了,一直過著顛沛流離的日子,整天提心吊膽,一見警察我就向老鼠見貓一樣躲,一聽見警笛聲,兩腿就發軟,以為是警察來抓我了。今天到公安機關自首,我終於解脫了!”在派出所,譚某面對民警坦言,並對尋釁滋事、盜竊的行為供認不諱。
潛逃期間,譚某輾轉多地的工地打工,他不敢用真實姓名、不敢與外人交談、不敢住店、不敢乘車,只是偷偷住在陰暗潮溼的工地,只有天黑了之後才敢偶爾出去轉轉。“剛開始,家人還經常勸我自首,只是我一直下不了決心……快兩年了,我欠家裡太多了……”在派出所,譚某還說,現在來公安機關自首了,心裡也踏實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譚某已被石阡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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