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動房、裝配式建築出新政 二者須統籌協調發展

6月13日消息,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了《關於被動房和裝配式建築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便進一步促進石家莊市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統籌協調發展。

被動房、裝配式建築出新政 二者須統籌協調發展

被動房、裝配式建築出新政 二者須統籌協調發展

《通知》原文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石政規[2018]3號)和《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石政規[2018]5號)發佈實施以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進一步促進我市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以下簡稱被動房)和裝配式建築統籌協調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整個地塊(含代建項目)全部工程項目按照裝配式建築建設的,可不建設被動房;在整個地塊(含代建項目)全部工程項目按照被動房建設的,可不建設裝配式建築。未全部建設裝配式建築的,須按石政規[2018]3號文件要求建設被動房;未全部建設被動房的,須按石政規[2018]5號文件要求建設裝配式建築。

二、發改、國土、規劃、住建、行政審批、城管、財政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石政規[2018]3號、石政規[2018]5號文件精神,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做好對被動房和裝配式建築的監管和服務工作,嚴格把關,及時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共同促進我市被動房和裝配式建築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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