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男子這樣賣房,騙了15人68萬多元……

臨河:男子這樣賣房,騙了15人68萬多元……

馬某某是臨河某信息部員工,2017年10月到今年4月,他虛構房產進行銷售,先後收取15名受害人購房訂金及中介費用68萬餘元。日前,臨河區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依法向臨河區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涉嫌合同詐騙犯罪嫌疑人馬某某。

2017年9月,馬某某應聘到臨河某信息部工作。工作中,馬某某將委託賣房人位於某小區的一套房屋的出售廣告發布到58同城網上。之後,這套房屋經馬某某之手賣了出去,但是發佈的售房廣告沒有撤掉,不時有人給馬某某打電話諮詢該小區的房源。打聽到該小區還有一些房屋沒有銷售出去,馬某某就想著提前把這些房屋出售並收取訂金,再用這些錢從工頭手上把房屋訂購回來掙差價。說幹就幹,馬某某自己給這些房屋編了房號,然後將售房信息發佈到58同城網上出售。

2017年10月底,受害人嶽女士看到馬某某發佈的售房信息後,電話聯繫馬某某詢問該小區房源情況,馬某某說自己是某信息部的,手裡有該小區的房屋,並稱這是團購房,價格低於市場價,每套房需預交訂金3萬元。此後二人在信息部見面談好購房事宜後,嶽某某交了3萬元訂金,馬某某出具了收據。隨後,雙方簽訂了代購房協議合同,約定了辦理購房手續的期限。

截至今年4月份,馬某某用同樣的方式先後與包括嶽某某在內的15名受害人簽訂了代購房協議合同,收取每名受害人3到5萬元不等的購房訂金及中介費用。到了合同約定期限,不少受害人催促馬某某辦理購房手續,馬某某以各種理由拖延。後來,受害人聯繫不到馬某某了,到該小區售樓部一問,才知道馬某某手上根本沒有該小區的房源。

接到受害人的報警,臨河區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迅速組織警力調查取證。其間,辦案民警多次給馬某某的家人做工作,讓他們規勸馬某某自首。5月23日,馬某某來到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自首。

犯罪嫌疑人馬某某交代,他虛構房產銷售,先後收取15名受害人購房訂金及中介費用68萬餘元。這些錢大多用於賭博,已被他揮霍一空。

臨河區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提醒:買房最好到房地產公司售樓部購買,並簽訂房管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化格式合同。如果購買二手房,應到正規房屋中介公司進行房屋買賣交易,核實清楚房屋信息和中介公司信息再籤購房協議,具體可到房產登記部門和工商登記部門查詢。

另外,買房時一定要查看房產證的真偽,看看房產證上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與賣房人是否相同,公章是否有異樣,房屋是否設立了抵押登記等。對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房屋應謹慎購買,最好到房管局查證一下房屋的情況,看看是不是假房源、抵押房或查封房。

如果被騙,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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