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鑑定,季某是失血性休克死亡。最終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為何交通事故會演變成故意殺人?
王某的故意殺人行為是間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行為。直接故意殺人有明確的殺人目的,對其行為會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抱著希望的態度;而間接故意殺人,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並不積極追求,而是採取放任的態度。
出事故後的正確做法:
01第一時間檢查傷員情況
撞人後首先下車檢查傷者情況,如果是輕傷,可以和傷者協商一下私了,這樣省時省力。
02如果傷員比較嚴重,報警並撥打120
03交涉給保險公司,不要墊付醫療費
04拿回駕駛證
若對方願意調解並接受交警的認責比例,拿著發票走保險報銷,最後簽字拿回駕駛證就可以了。
若對方不願意調解,執意打官司解決,那你被查時就說有官司在身,行駛證抵押了就可以,等案件判決後再拿回駕駛證。法院判決後就可以直接拿判決書去找交警,約對方一起去,簽字拿回東西,若對方不去,可以直接找交警隊行政科解決。
05修車
該修的地方,保險勘探現場的時候會有一張現場單,拿去4S,其它他們會搞定。
06營養和誤工部分賠償
不要私下答應,當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賠償標準,對方拿出所有的發票和證明後交警開具調解書,拿去保險公司都能報。
發生交通事故的正確處理流程
一、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有兩種:
首先,如果對事故沒什麼爭議,記錄好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就可以離開了,事後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
其次,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就應該立刻報警。
二、交警接到報案後,有幾種處理方法:
一是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並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二是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兩種情況。
各方當事人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當事人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就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也就是啥時候法院接管了,交警就不摻和了。】
三、車輛在道路以外發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定處理。車輛、行人與火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發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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