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那些朋友所承認的太太是廣平還是朱安?

江益焱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當然是朱安了。

無論在滿清還是民國,妻妾有別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妻就是妻,妾就是妾,地位是不同的。

這就類似於皇帝的皇后和妃子,不是一回事。

雖然許廣平始終裝作是魯迅的正妻,不斷擠兌朱安,但仍然不能改變朱安才是正妻的事實。

事實上,魯迅和朱安成婚,雖不是自願,也沒有拒絕,從各方面來說也是合理有效的。

同時,魯迅也不是完全不合朱安同房,他自稱每年也有過幾次,那麼朱安也和他是事實的婚姻。

其實,許廣平完全是個偶然。

如果不是許廣平懷了孕,魯迅根本就不可能承認這種事。

至於魯迅用盡全力遮掩師生戀的醜聞,資料很多,薩沙也就不說了。

只是魯迅當時沒有孩子,許廣平又懷孕了,總不能讓他打掉。

於是,魯迅就只能公開宣佈許廣平是妾,甚至還使用了很多掩耳盜鈴的花樣,讓人忍俊不禁。

薩沙可以這麼說,魯迅真是一個活的非常非常累的人。他把自己標榜的太高,心胸又不寬闊,總是懷疑所有人都在攻擊他甚至害他。

何必呢?

這也許同魯迅的童年有關係。家庭因為抽大煙的父親久病而衰敗,爺爺因為科舉作弊醜聞被抓,名譽掃地。魯迅童年唯一崇拜的長輩,又在分家時怒斥他,讓他失去對長輩和家庭的信任。

隨後要參加革命,卻最終放棄,回到滿清為政府服務。

不喜歡民國軍閥政府,卻在教育部做公務員十多年,形同人格分裂。

更可怕的是,唯一親密無間的二弟,有因為騷擾門斷絕關係。

這一輩子,也夠慘的。


薩沙

這話問的——啥叫朋友?朋友就是原配打電話查崗,人家男人明明沒跟他在一起,他卻回說,你老公在廁所,這會兒不能接電話,等他出來後我告他的那號人。這就是現在流行的朋友。至於民國流行的朋友,比這個更嚴重,見面就問你離了沒?不離就鄙視你,你瞅瞅你封建落後的;甚至,象志摩的二貨朋友那樣,跟在徐志摩身後,一塊兒去逼張幼儀離婚的。

當然這都是狐朋狗友。也有真朋友。比如魯迅的終身好友許壽裳,在魯迅死後要撰寫《魯迅先生年譜》,遇到一個難題,寫信給許廣平說:“年譜上與朱女士結婚一層,不可不提,希弟諒察。關於弟個人婚事,弟擬依照事實,真書‘以愛情相結合,……’”云云。

這才是真正的朋友,按他的說法,“結婚”的正牌太太,只能是朱安。而你許廣平個人,只能叫“結合”。許廣平當然不傻,回信說,什麼“愛情”什麼“伴侶”,你直接給我寫上一個“同居”得了。

許壽裳還真聽了,在“許廣平”之前加了個“番禺”,在“許廣平”之後加了個“女士”,於是年譜出來是這個樣的:“八日,移寓景雲裡二十三號,與番禺許廣平女士同居。”

至於魯迅的家人,周作人只認朱安為大嫂,認為大哥那純粹是納妾嘛,不害臊。魯迅與許廣平的兒子周海嬰,說得更直白:“父親與母親的結合並且有了我,對此周作人及其日本老婆並不承認,並視之為仇敵。”

仇敵倒不至於。但是,周海嬰的報到,都是一場意外,是許廣平避孕失敗才有的他。就是這種避孕失敗,兩個人才公開了同居關係,否則,人家連同居都不是,許廣平人前人後,一直擔任著助理的角色。按江湖規矩,頂多叫炮友或者地下情人。

這對師生的不倫之戀,起於1925年3月11日,這一天,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國文系三年級學生許廣平給自己的老師 “魯迅先生”,寫出了第一封信。從此師生兩個你來我往,打情罵俏。據倪墨炎考證,5個月之後,也就是1925年的8月間,兩個人定情。更具體點兒,是在8月8日或9日許廣平躲進魯迅家南屋到8月14日章士釗撤去魯迅職務,這約一星期的時間裡。至於師生之間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這個老倪都表現得好象偷聽過房似的,說是在1926年初夏;地點呢,說是在北京西三條魯迅家的南屋。恩,好歹沒考證13秒還是26秒,還算厚道。不過,1925年定情,1926年才上床,黃花菜都涼了吧。我寧願相信,這粥熬得也時間太長了。

據我考證,應該是1925年的8月下旬。1929年許廣平懷了海嬰,不得不公開師生同居關係時,給跟同學解釋,1925年夏天我們鬧得那麼歡,於公於私,周老師都是我們的靠山,人家因為我們還病了,你說我這麼仗義的人,能不捨身相報乎?我查了查,魯迅1925年8月下旬病倒的,且病得很重,每天咳嗽發燒,行動就氣急,胃口還不好,人迅速的消瘦下去。魯迅當年在北京,肺病鬧得最重並且躺倒的,只有兩次,一次是和周作人失和被八道灣趕出的那一回,一次就是這次了。所以,我倒是認為,8月初定情,隨之發生關係,應該是一個時間段。

1926年8月26日,魯與許同車離京赴滬;又於9月1日,同天分登開往廈門和廣州的輪船,周老師要去廈門大學出任教授,許學生要去廣東女子師範學校任訓育主任。他們的私奔也與眾不同,沒有奔同一個地方,而只是,先逃離同一個地方。按他們自己的說法,“分頭苦幹兩年”,再看看怎麼解決。問題是,兩人剛分手,許廣平就表示守不住了,而魯迅也成了怨男,在廈大左看不慣,右看不慣的。廣平一看這老師不行,還得我繼續主動,於是寫信教育他:朱安就是舊社會留給你的遺產,有種的男人誰要遺產呢?翻身農奴求解放,你得覺悟呵,何況為了一個遺產,犧牲好幾人的幸福呢,值嗎?從舊的方面說,拋棄遺產不對,但從新的方面說,也沒啥可批評的,咳,事實上,遺產有相當待遇即無問題,不就一個生活費麼?至於我,按新辦法就行了,我們(國民黨)組織也不管我的,咱也不用等到預訂的民國十七年了,那什麼,只要你娘不反對就成,如果你娘反對,我們是硬做呢,還是想個更妙的辦法呢?你考慮下。另外,還有些考慮也是為了預防別人攻擊,如果他們的攻擊妨礙不了我們的生活,那我們就可不顧一切了,愛誰誰!

討論的結果,1927年1月18日,魯迅打進了廣州,第二天,入住中山大學,作為助理的許廣平每天過來整理打掃房間。這算人前背後在一起了。中山大學周老師也待不慣,4月21日,辭去了中山大學的一切職務,與許廣平租住外面。9月27日,魯迅挽著許廣平離粵赴滬, 10月3日到達上海,暫寓共和旅館;10月8日,兩人從共和旅館搬入景雲裡23號,開始了正式同居的日子。

這總算進球了吧?可以告人了吧?

不!

師生兩個還是地下的:魯迅住二樓,許廣平住三樓,更關鍵的是,魯迅二樓的住處,放的還是單人床!對外宣稱,則說許廣平是幫魯迅校對文稿的助手。朋友們都不傻,知道這助手是啥,親朋友好友宴請魯迅時,也都知道同時邀上許廣平作陪,魯迅的一些學生甚至戲稱許廣平為師母了。

一句話,學生安排你度蜜月呢,你還裝大尾巴狼!

1929年,許廣平意外懷孕了。這下不能地下了。雙方都得出面有個交待。

魯迅這面。先是跟友人透氣,魯迅 3月22日致韋素園的信中說別人說他閒話,攜了密斯許同居廈門了。等到廣東,他乾脆請她同住一屋,自然也還有別的人。前年來滬,也勸她同來了,現就住在上海,幫做點校對之類的事——哈哈,先前大放流言的人們,也都在上海,卻反而啞口無言了……這話說得,本來是你藏藏掖掖的好不好?

5月份魯迅前往北京,探親兼向母親彙報。母親一聽自然高興,大兒子有後了,但是朱安不高興,但是婆娘狠狠地批評了她,有個孩子有什麼不好?於是她也不敢不高興了。

許廣平這邊,給同學寫信說明,自己是因為仗義,才捨身相報的。跟親人呢,她先是告訴自己的姑母,然後讓姑母轉告家人。兩人的同居關係,這才於1929年公開。

這叫奉子公開同居!歐了。


端木賜香

魯迅的婚姻是一個時代的悲劇。他的太太當然是朱安。因為朱安是他拜堂成過親的妻子。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當然是這樣的。那麼許廣平是魯迅的什麼人。同居者?小三?孩子他媽?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這樣說,朱安是魯迅法律意義上的妻子,而許廣平是魯迅的愛人。這樣說,對所有人來說,才是相對公平的。

提起這個問題,爭論立刻也就來了。站隊也就來了。罵人的也就來了。說實在的,在頭條回答了不少問題。心情都很平靜,唯有在看了許多朋友對魯迅朱安許廣平之間關係評論的時候,讓我覺得心裡很有點不好受的感覺。評論中,有罵魯迅是渣男的,有質疑魯迅人格的。有罵許廣平是小三的。不一而足。我想說的是,我們在評論一件事情的時候,難道就不論站在當時的實際情況之上進行評論嗎?

人們的評論,各人都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比如,罵許廣平是小三的人,他們其實也說出了一個事實。許廣平跟著魯迅,是沒有名分的。事實上,也可以說他是小三。可是,天下的小三都是良心敗壞,都是該罵的嗎?魯迅真的是所說的渣男嗎?在對待朱安的問題上,魯迅做錯了嗎?我們在做出評價的時候,應該在充分事實的基礎上給出結論。下面就我看到的一些評論,談一點自己的理解。

先說一下魯迅對待朱安的態度,看看能不能得出渣男的結論?

朱安是魯迅的妻子,這是毫無疑問的。因為她與魯迅是拜了天地的。可是,我要問一句那些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批評魯迅的人,婚姻是不是要以愛情為前提的?也就是說,我與之結婚的這個人必須是我愛的。起碼是不討厭的。但朱安肯定不是魯迅所愛的那個人。是他的母親娶的兒媳婦。魯迅因為無法對他產生情感,也就無法與之同床共枕。這能說魯迅錯了嗎?魯迅當然沒有錯。有許多人魯迅不願意可以不結婚。你們問問身邊現在七八十歲的老人。在上世紀初,結婚這事,你能說的算嗎?不要說魯迅是一個大活,就是一個死了的男人,都是照樣可以聚到媳婦的。如果魯迅反抗,他自己是可以解脫的,可是朱安呢?她的結局是什麼樣子的。懂點歷史的人其實都知道,是絕不會比做魯迅的空頭妻子更好的。說到這兒就可以看出來了。魯迅在無法勉強自己的前提下,能給朱安的,他全部給了。做為一個丈夫,他盡了所有能盡的社會責任。有人會說了,朱安想要的不是這些,而是他的愛。愛這事,能勉強嗎?

我看到有的朋友說,在婚姻這個問題上,魯迅沒有胡適道德,同樣是小腳的夫人。胡適是從一而終,而魯迅卻把朱安放在一邊。這完全是不瞭解情況的胡說。魯迅的情況與胡適的情況有可比性嗎?魯迅與胡適的原配,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魯迅從婚姻的開始,就是不同意的。他是在日本讀書的時候,被騙回來結的婚。雖然騙他的不是朱安,是他自己的母親。可是,魯迅的態度是堅定的。不同意,不同意之後的做法也是有原則的,婚姻的事,你們說的算,婚姻你們拿去。感情卻是我自己的,誰也拿不去。所以,朱安從始至終都是名義上的太太。而胡適就不一樣了,雖是舊式婚姻,但當時他自己是同意了的,是入了洞房的。是生了好幾個孩子的。

胡適的太太叫江冬秀,雖然沒有文化,但卻是一個很不錯的家庭婦女,情商也很高,待人處世也是非常不錯的。胡適真的象那些信口開河的人所說的那樣,從一而終嗎?形式上是,因為江冬秀是她唯一的太太。可是,胡適在結婚後與曹佩聲談戀愛,雙棲雙飛的事情也不是沒有過。要離婚的想法也不是沒有,也不是沒有提出來過。只不過江冬秀不同意罷了。當江冬秀拿出刀來,要把胡適的孩子,也就是她自己的孩子全部殺死,然後自殺的時候,胡適退縮了。後來,胡適去了臺灣。曹佩聲在大陸做教授,終生再未嫁,臨死的時候,還在懷念胡適。

這樣對比一下,在胡適對待江冬秀與魯迅對待朱安的事情上,誰高誰下。每個人自有答案。

魯迅把婚姻給了朱安。朱安可以不要這種沒有愛情的婚姻。但是,朱安卻無法擺脫,是因為她自己既沒有勇氣,也沒有能力。但是,他要擺脫這婚姻的壓力,當然不是來自己魯迅,所以,一切在此事件上,對魯迅的指責和謾罵,都是不公平的。但是,那些逼迫魯迅去愛朱安的是,是沒有道理的,是很霸道的。

魯迅的感情,當然是自己的。婚姻他已經沒有了。難道他就不能擁有愛情嗎?當我看到那些像扒名人八卦一樣扒魯迅與許廣平故事,特別是連那一天上的床,那一天懷的孕都要喋喋不休的時候,真的感到很無聊。

是的,魯迅從與許廣平產生感情,到正式宣佈同居,有好幾年的時間。中間他們是遮遮掩掩的。這樣就能說明他們不道德嗎?顯然不能。魯迅的遮掩,正是說明他對社會公序良俗的尊重,對朱安的尊重。想一想,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受到了多少情感的折磨與煎熬呢?

有人說,魯迅不敢反抗她的母親,不敢打破這種婚姻關係是魯迅的不對。上面已經說了一些原因了。對於母親,魯迅不過是孝順。他的不敢反抗可以和徐志摩的反抗比較一下。徐志摩離婚後,他的父親因為不同意中斷了對他的經濟支持,徐志摩的反抗是一種勇敢。而魯迅的母親以及朱安,是靠魯迅供養的,魯迅對母親的反抗是毫無意義的。而他的孝順卻是一種責任與擔當。

人們痛恨小三,是因為他們無恥的上位,侵犯了原配的利益。在魯迅和許廣平這裡,許廣平侵犯了朱安的那些利益?假如沒有許廣平,魯迅就能回家與朱安同床共枕嗎?顯然不是,魯迅夫人的名位,是魯迅的東西。魯迅是可以把她拿來送給許廣平的。可是魯迅沒有這樣做。明白了這一點,那些站在朱安的立場上罵許廣平,或是站在許廣平的立場上罵朱安的人,不會覺得自己很沒意思嗎?你們不過是借別人的酒,澆自己胸中塊壘而已。

個人覺得,朱安很善良,許廣平很高尚,他們都是值得同情的人。而魯迅很偉大。是我的心中永遠保持敬仰的偉人之一。


七月流火140400643

魯迅那些朋友朋友承認的太太是廣平還是朱安?

對於魯迅的朋友們承認的魯迅太太是誰這個問題,自然是許廣平。無論是婚姻、家庭、社會和朋友圈,許廣平是魯迅先生太太這個事實是不容動搖的!原配朱安雖然值得我們同情,憐憫,但總歸只能是魯迅一生的情感過客和符號,是魯迅生平的婚姻的敗筆和無奈!

說起名人的情感世界,特別是魯迅這樣的文壇大鱷,自然被人們津津樂道!許廣平與魯迅先生是師生戀,用現代的話講,許廣平是魯迅的粉絲,對魯迅先生仰慕、敬重,能夠找到自己喜歡的人,成為魯迅的夫人,許廣平是幸福的!

但原配朱安實在是可憐,她只是魯迅的遺物一點不為過,聽起來很殘忍,但事實卻如此!不是她不好,只是她嫁錯了人,入錯了門,她不識字不是她的錯,她不知道如何選擇不是她的錯,因為在那個年代,她生活的地方,讓她不可能知道外面的世界多精彩,還有許廣平這樣知性、年輕、有才、進步的女學生贏得魯迅的欣賞和愛慕,一向高冷、鋒利的魯迅,居然在給許廣平的書信裡會寫出:“廣平兄,我是你的小白象呀?”好萌萌噠的語言,好有愛的男生表達?面對許廣平,魯迅可以身心愉悅的流露,這是愛情;而朱安呢,安分守己,隱忍堅強,逆來順受,葬其一生,只為嫁了個人是魯迅,她不會給魯迅溝通,她連魯迅的面都見不著幾回,這是她個人的悲哀,那個時代的悲哀,魯迅的悲哀,我們除了同情朱安,別的無話可說。

至於那些魯迅朋友圈認可魯迅是許還是朱,其實也是想給名氣太大的魯迅增添色彩,因為只有婚姻、愛情、原配等這些元素,能夠更加引起大家的關注和聚焦,魯迅的感情更會引發公眾話題,所以,對許廣平和朱安的話題,有些色彩是鮮豔美麗的,有些是為魯迅的感情留白的,有些是渲染的,有些是潑墨的,無論哪種方式,魯迅都是我們尊敬的大師。他的原配朱安和妻子許廣平都應得到尊重,因為她們都是為我們的大師魯迅真心付出的!我們要感謝她們陪伴魯迅的每一段時光!


鄭彥英

當然是許廣平了。

首先我要說下,同樣作為女性,我不站許廣平,也不站朱安。朱安雖然可憐,但她被封建思想拖累,一味地在自己的小圈子裡不出來,實在是讓人看得“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而許廣平,好吧,我們暫且不說許廣平和魯迅之間是不是存在著“小三上位”這樣的橋段,只說魯迅去世以後許廣平對朱安的態度,可以說是基本沒什麼憐憫了。許廣平和魯迅一樣,甚至把朱安當成了一種和封建思想聯繫的“毒瘤”。魯迅由於時代所限尚可理解,但朱廣平也這樣做是否太過了?

當然,我們也不能站在道德制高點,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我們作為看官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

但如果是猜測魯迅身邊的朋友會把哪一位當成魯迅的妻子,那必須就是許廣平了。甚至有可能魯迅在上海的一些朋友都不知道有朱安的存在吧。朱安在魯迅眼裡,從始至終都是一個“為了母親娶進家的女子”。


哏兒都人

當然是朱安,從法律角度來說,魯迅先生對於朱的作為噹噹的渣渣一枚,第一,既然是進步青年當然可以違抗母命不娶便罷了,可卻為孝名違心娶了,娶了便棄之不顧,只留下伺候母親看來他只是為母親找了個保姆吧,第二,既然和許相愛同居,為和不與朱離婚呢?讓許去伺候母親然後給予朱贍養費,安置好她的生活別說魯迅先生做不到,他只是沒把朱當成人看而已,所以在文學上魯迅先生是個偉人,而在對朱安只是個渣男罷了,而渣男的朋友只是在朱要賣大先生的東西時才出面阻止,平時自然只是認許與周海嬰的,當然沒有人記著在北平快吃不上飯的朱安了!


別看了我確實比你帥

魯迅的朋友許壽裳在寫魯迅的傳說裡,稱許廣平為同居者。許廣平也同意。魯迅的學生也沒叫許廣平為師母,連蕭紅都稱許廣平為許先生。

不知道後世為什麼稱許廣平為魯迅夫人,他們倆個從來沒有結過婚。


夢裡蓬山路


滕光傑

朱安只是一個封建制度的一個犧牲品,怪只怪她沒讀過書,沒接受過進步思想,貌醜無才,如果能嫁給一個庸庸無為的男子,倒也可能兒孫滿堂,共享天倫。卻偏偏誤嫁了魯迅先生,這要怪周家老太太,也許老太太是看中朱家的家底了吧,魯迅先生也是愚孝的很,拼死一搏又不能夠,也是很尷尬的一頁,去世那麼多年,仍被後人反覆地去推論,國人要揪誰的小辮子,是很有一套的,憑他是誰!儘管魯迅先生最率先帶頭剪去了小辮子!管他朋友認可誰,我只認魯迅先生及許廣平先生!


似水流年143324058

讓我看,魯迅是不道德的,既然是母親給的禮物,就應該接受,那怕是給她個孩子,她這一生也是幸福的。因為朱安所求不多。既然不喜歡就不要接受,白白的耽擱了朱安的一生。而魯迅什麼也有了,愛情,孩子。朱安,可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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