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调整曹妃甸水域船舶“两制”,优化“海上高速公路”

河北海事局调整曹妃甸水域船舶“两制”,优化“海上高速公路”

《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2018)》和《曹妃甸水域船舶报告制(2018)》宣贯会现场。河北海事局供图

河北海事局调整曹妃甸水域船舶“两制”,优化“海上高速公路”

曹妃甸水域船舶。海事局供图

曹妃甸水域是渤海西部水上交通流最为密集的区域,被喻为“黄金水道”。曹妃甸水域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自200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船舶交通流,提高了通航效率,减少了碰撞、搁浅或污染事故的发生,有力发挥了“水上高速公路”的作用,维护了渤海西部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定线制水域内始终保持零事故,为渤海西部港口群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航运的快速发展和曹妃甸港区港口规模的不断壮大,船舶大型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区域船舶交通流的增大,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部分内容已不符合时代的要求,为落实京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要求,优化渤海西部通航资源管理,适应唐山港曹妃甸港区港口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引导和规范交通流的作用,河北海事局开始了曹妃甸水域定线制和报告制的修订工作。2018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2018年43号公告发布了《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2018)》和《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2018)》,自2018年7月1日实施。交通运输部2009第32号公告公布的《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曹妃甸水域船舶报告制》同时废止。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2018)取消了第三分道通航制,在原第三分道通航制分隔带的位置设置了曹妃甸港第一、二港池进出港船舶推荐航路,更加符合该海域的航行习惯,并对船舶交通流进行分隔,能够进一步降低船舶的通航风险;曹妃甸水域船舶报告制(2018)简化了配备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并正常使用的过境船舶和目的港为曹妃甸港的船舶的报告内容,便捷进出报告制的船舶,减少值班船员工作量,落实了海事便民服务的原则。

河北海事局调整曹妃甸水域船舶“两制”,优化“海上高速公路”

曹妃甸海事局。魏伟 摄

海事部门已针对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2018)和曹妃甸水域船舶报告制(2018)调整制定了完善的安全保障和服务措施,确保船舶定线制的顺利实施,提高船舶运营效率,增强水域和航路使用效益,在服务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先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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