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下發通知嚴查暑期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等違規行爲

济宁下发通知严查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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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嚴禁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或組織、動員學生接受有償補課。對於在職教師違反規定,參與有償補課者,一經查實,要按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責任人和學校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給予嚴肅處理,即凡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或在職教職工組織有償補課被查實,一律調離原單位;有償補課所得錢款一律沒收,數額巨大的要移交司法機關;學校不積極、不主動治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對社會反映的本校教師參與有償補課不查處,或放任在職教師進行有償補課的,學校校長一律停職檢查,情節嚴重者,調離校長崗位;學校是文明單位(校園)的,建議有關部門一律取消文明單位(校園)稱號,停發當年度的文明獎。

《通知》還要求,在暑假前,每所學校都要安排部署一次學習教育活動,加強政策學習,抓好教育預防。教育廣大教師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強迫、誘導、暗示所教班學生和其他學生參加有償輔導、舉辦或參與校外補習班,嚴禁以他人名義從事有償託管或辦班從中分紅,嚴禁在職教職工之間相互介紹學生為對方提供有償補課生源等。

對於在職教師利用假期休息時間,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為個別學生進行個性化免費義務輔導的行為,教師可提前向所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在職教師無償輔導申請表》,明確無償輔導的教師姓名、學生姓名、輔導時間、輔導學科等。學校同意並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後,應負責為師生提供輔導場地,輔導地點一律安排在學校教師辦公室或學生教室。未經申報備案,經舉報查實的一律視為違規補課,對參與違規補課在職教師的處理,與參與有償補課在職教師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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