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建設“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切實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根據《貴州省河長制湖長制2018年度工作細化方案》、《黔東南州2018年度河湖管理聯合執法及督導檢查實施方案》和《黔東南州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黃平縣公安局黨委充分認清形勢,採取有力措施,認真安排部署,從2018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了為期四個月的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通過此次專項行動的開展,黃平警方共破獲案件11起,抓獲嫌疑人20人,有效地保護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了魚類生態發展平衡。
嚴打案例01
2018年5月10日上午九時許,黃平縣谷隴鎮山保村村民潘某秋夥同潘某福在禁漁期竄到谷隴鎮山保村滿溪河用電魚機非法捕撈水產品,上午11時許被我局谷隴派出所河道巡邏民警當場抓獲。
嚴打案例02
2018年5月13日晚22時許,黃平縣舊州鎮草蘆坪村村民劉某濤揹著電魚機竄至黃平縣州鎮大碾房村頭橋下河中非法捕撈水產品,被我局舊州派出所河道巡邏民警當場抓獲。
嚴打案例03
2018年5月12日下午15時許,黃平縣舊州鎮大碾房村村民楊某學揹著電魚機到大碾房村“水中橋”(舞陽河上游)處非法捕撈水產品,被我局舊州派出所民警河道巡邏當場抓獲。
嚴打案例04
2018年4月15日凌晨2時許,縣局治安大隊和平溪派出所河道巡邏民警在黃平縣平溪河翁巖段河中將正在河裡電魚的犯罪嫌疑人趙某勝和彭某成抓獲。
嚴打案例05
2018年5月17日晚9時許,我局上塘派出所民警巡邏至舞陽河上游河道時,將正在河裡電魚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富和王某祥抓獲。
嚴打案例06
2018年5月18日晚23時30分許,我局上塘派出所民警在上塘鎮舞陽河上游岔河段河道內,查獲正在河裡電魚的犯罪嫌疑人吳某華。
嚴打案例07
2018年5月18日晚,甕安縣猴場鎮村民劉某學、李某江、王某德和宋某勇持電魚機竄至我縣紙房鄉西堰河道電魚,被當地村民發現後報案。接警後紙房派出所趕赴現場將4人抓獲。
嚴打案例08
2018年5月23日12時許,我局平溪派出所民警在轄區河道巡邏時發現在平溪鎮河落巖段有人正在炸魚,遂將非法捕撈嫌疑人平溪鎮紅龍村村民楊某抓獲。
嚴打案例09
2018年5月15日凌晨2時許,黃平縣浪洞鎮毛某在大河朱家咀河段電魚時,被浪洞派出所河道巡邏民警當場抓獲。
嚴打案例10
2018年5月30日凌晨2時許,浪洞派出所民警在溫泉河茶葉段巡查河道時,發現楊某華、黃某華、黃某紅手持電魚機正在河裡電魚,遂將三人抓獲。
嚴打案例11
2018年6月10日下午17時許,我局食藥環大隊同重安派出所民警在開展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專項整治中,在重安鎮大石村河道內將正在河裡電魚的王某海和王某平抓獲。
嫌疑人指認非法捕撈所獲
黃平警方查獲的電魚設備
嫌疑人指認現場:非法捕撈地點
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堅決制止和懲處破壞生態環境行為。
黃平警方提醒:
為維護漁業資源和生態資源的可持續發展,請勿非法捕撈水產品。在禁漁期、禁漁區內,使用地籠網、拖網、迷魂陣等禁止使用的工具進行捕撈,和使用電、毒、炸等禁止使用的方法進行捕撈,將觸犯我國《漁業法》《刑法》的相關規定,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禁漁區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文字:楊 晨
校核:熊茂光
簽發: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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