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開展清理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旅遊經營性活動專項工作

张家界: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旅游经营性活动专项工作

近日,張家界市紀委印發《開展清理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旅遊經營性活動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對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旅遊經營性活動進行清理整治。此舉旨在進一步規範國家公職人員從政行為和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嚴肅查處相關領域 “頂風而為” “小官貪腐” “屢整不改”等突出問題,督促各級各部門強化領導責任,依紀依規履職盡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保障我市旅遊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张家界: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旅游经营性活动专项工作
张家界: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旅游经营性活动专项工作

明確清理對象。

本次專項清理涉及4類對象,即參與涉旅遊經營性活動的國家公職人員本人,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辭去公職或退休未滿三年的領導幹部,辭去公職或退休未滿兩年的一般公務員。

緊把工作重點。

一是把握清理工作內容。

本次專項清理內容涵蓋違規參與或參股涉及旅遊方面的餐飲、住宿(酒店、旅館、客棧、民宿等)、購物、交通運輸、休閒娛樂、中介服務(旅遊公司、旅行社等)、項目建設等7類經營活動行為。

二是把握相關工作界限。

本次專項清理中所指國家公職人員不包括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精神的人員;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2015年6月1日以後離職的),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2016年6月1日以後離職的),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所有國家公職人員一律嚴格按要求填報有關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成退出手續,不得有“明退實不退”或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轉讓企業或股份等行為。

三是把握時間節點。

本次專項清理工作自2018年6月起至2018年11月止,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整治查處、規範總結四個階段實施。

嚴明紀律要求。

各級黨委(黨組)是本次專項清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黨委(黨組)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紀檢監察機構是本次專項清理工作的監督主體。

在整治查處階段發現的問題及群眾舉報投訴的問題,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專項清理期間,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受理群眾舉報投訴,注意保護好舉報人,並對群眾舉報投訴的問題認真核查。

各級專項清理辦要針對重點領域和部門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以案件查辦推動清理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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