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不是步枪:新物种与老套路

雷军和他的副统帅林斌,昨天说的几句话,隐约现出大尾巴狼的一面,让一贯对小米颇有好感(因为“更高的品质,一半的价格”)的人产生了疑虑。

6月23日,小米就IPO在香港开新闻发布会。对创始人雷军高达98.3亿元的股权激励,小米总裁林斌回应说:“这一次股权激励,其实是在雷总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我们几个董事开会,在会议里面大家一致赞成通过做出的决定。这也是大家对雷总过去8年带着团队把小米从0开始做到今天这个规模,同时还改变了中国制造业付出的努力的肯定和感谢。我们所有的董事都觉得是实至名归。”

股权激励早已不是什么敏感之物,贡献越大拿得越多也是大家认为理所当然的道理。创造几千亿的市值,拿几十亿的收入,投资人能接受,创始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拿。但如果实际拿了,嘴上还扯什么犊子,就不厚道了。

林斌的话,总让人觉得别扭,让人想起如下经典的语言:

“darling同志,你怎么能为了革命事业而从来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呢?”或者,“我们知道darling同志一贯强调集体利益为重,肯定不会同意组织为他安排的个人利益,便私下开会商量,一致同意悄悄给他留了碗拌糖的小米粥。darling同志事后严厉地批评了我们,但为了不违背组织和人民的意愿,最后还是接受了那碗小米粥。”

小米不是步枪:新物种与老套路

再较真一下,如果林斌所说属实,就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瑕疵。

董事会相当于国会,一般是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重大事项必须先经董事会的表决,通过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并生效。董事会一般下设薪酬委员会,通常需要严格保密,雷军不一定是薪酬委员会成员,所以薪酬委员会讨论雷军的薪酬,雷军不一定知道。薪酬委员会讨论后,还得提交董事会表决。

在董事会表决前,董秘应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将会议议案先发给各位董事,“协商酝酿”。雷军也是董事会一员,怎么可能不提前获知议案内容呢?如果主持人都不知道开会是什么内容,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那就是董秘失职。

于是会出现如下一幕:董事长雷军主持召开董事会,讨论并表决雷军的薪酬。在这种情况下,雷军可以回避表决。

尽管darling同志回避表决,那也只是一票,不影响表决的通过,所以也不会违背“组织和人民的意愿”。然后,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有时很较真,有时也只是个橡皮图章。“2018年4月,经董事会提议,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向雷军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发行63959619股B类普通股。”小米此前披露的CDR招股说明书显示。

雷军是大股东,既然“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那么他也是同意对自己激励了。但问题来了,他作为当事人应该再次回避表决,怎么会是“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呢?

“小米是一个新物种”,雷军昨天说,“小米是全球罕见的既能做硬件,也能做电商,也能做互联网的全能型的企业。这种企业在今天的市场上非常罕见。所以我并不是很纠结我们到底是硬件公司还是互联网公司,我更在意的小米是一家独一无二的公司。”

再三强调是互联网公司而不是硬件公司,拼命往互联网上靠,往新物种上靠,无非是为获得一个预期的估值,为的是6月29日有个好的定价和7月9日股票代码1810有个开门红。

作为第一只CDR,小米的意义堪称重大。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层和公司管理层都会全力以赴,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但6只独角兽基金的发行情况远低于预期,让他们意识到,CDR并不受待见,市场对此并不热情,也不买账。

市场认为,经济前景低迷、IPO扩容,股市已需求休养生息,哪能不断让“毒角兽”们横冲直撞?这样的大象群,想在高估值价位来到A股收割韭菜,那小米就不是步枪,而是大炮了。韭菜们不愿意当炮灰。毕竟,前面已上市的独角兽药明康德、工业富联近期的表现,已成噬人的毒角兽了。

小米自称“市场稀缺产品”,CDR看点摘列

6月11日,独角兽基金正式申购,小米集团公开发行CDR(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个人投资者购买后,将间接投资小米等CDR,但个人投资者并不是小米的正式股东。该基金也不是股东,而是将申购CDR,CDR也不是小米的正式股东。CDR对应的存托人才是股东,而且是B类股东。CDR和港股之间不可直接转换或代替。

小米集团注册于开曼群岛。公司向存托机构发行B类普通股,并由存托机构以新发行股票为基础股票在境内市场签发CDR。

招股书称,“CDR目前仅针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进行试点,属于市场稀缺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可能存在失衡的风险。因此,公司未来挂牌上市后,CDR的交易价格可能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同步于香港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完成CDR+港股。存托人为登记股东,享有B类普通股东权利。存托凭证持有人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人间接享有B类股东的权益。

截止2018年3月31日,累计亏损1351.63亿元。该亏损非主营业务亏损,而是优先股以公允价值计量导致的账面亏损。公司上市后,优先股将自动转换为B类股,利用股份溢价弥补累计亏损。截止2018年末,将不存在由于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而带来的累计亏损。

之前的A-F轮融资均为优先股。若未能在约定时间上市,公司将赎回,或按成本加复利8%,或按市场公允价。

公司已累计投资了超过210家生态链企业,其中超过90家专注于智能硬件。

小米金融目前为小米集团全资子公司。未来将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将小米金融作为独立运营主体逐步剥离,不再成为控股子公司。2018年一季度,小米金融的收入及税前净利润占小米集团的比例分别为0.9%和0.22%。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金融总资产占小米集团的比例为13.55%。

小米上市前,作为股权激励,雷军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持有公司63959619股B类普通股。加上通过Smart Player,雷军享有的股权占31.4124%,投票权占55.7%。另外,公司已授出的未行权的员工持股计划包括2.445亿股B类股份的期权及限购性股票。

每股A类普通股拥有10份投票权,每股B类普通股拥有1份投票权,但在少量保留事项进行表决时,A、B类同权。雷军和林斌共同拥有全部A类普通股,故拥有重大影响。

小米不是步枪:新物种与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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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不是步枪:新物种与老套路

2014年,爱立信以侵犯专利在印度起诉公司。2018年1月、5月,宇龙以侵犯专利在深圳、南京起诉公司。

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8.11亿元、684.34亿元、1,146.25亿元和344.12亿元;小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负22.48亿元、2.33亿元、39.45亿元和10.38亿元。海外市场的销售额分别为40.56亿元、91.54亿元、320.81亿元和124.7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7%、13.38%、27.99%和36.24%。

小米IoT(物联网)平台连接了1亿台设备(不包括智能手机及笔记本电脑),以联网设备数量口径统计,小米占全球消费物联网市场份额为1.9%,亚马逊和苹果分别为1.2%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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