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有望10月实现,新版“税率表”赶紧收藏~

7月2日《经济参考报》刊发题为《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有望10月实现》的报道。文章称,全国人大消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自6月29日起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根据草案,在2019年1月1日修正案施行之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提高起征点的减税红利有望率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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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看点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税率级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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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草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方面,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档,

相比目前适用的个税法,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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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钱免征?

按照此前个税修正案,拟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也就是免征点!

这次税率表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是以前按月计征,而是按年。而且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除了此前公布的6万元(即每个月5000元)外,还包括目前已经施行的“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专项扣除;以及此次新增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

这个税怎么算?

下面这张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快收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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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税修正案公布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元的,适用最低档的3%税率。

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适用10%税率。

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适用20%税率。

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

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

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

超过96万元的部分适用最高的45%税率。

收入越少减税幅度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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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学术委员、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说,其实免征额的多少与个人所得税是“精英税”还是“大众税”的定位有很大关系。如果是大众税的话,肯定更多的个人要牵涉其中。“如果这5000元全部是原先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原先的3000元相比,考虑到居住之外基本生活成本费用的上涨情况,是基本合理的。”

来源|中国人大网 央视新闻

新京报 工人日报

编审|林茂申 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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