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 一男子屢教不改再次酒駕被拘留並吊銷駕照

近日,銅川耀州區一男子屢教不改,涉嫌再次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被富平警方拘留十日,並被吊銷駕照。

2018年6月15日10時40分,駕駛人郭某某(男,陝西省銅川市耀州區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106省道22KM時被富平交警大隊西禹中隊民警當場查獲。經公安網進一步查詢,郭某某於6月12日07時55分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銅川交警支隊第三大隊一中隊依法處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處1000元罰款。

富平 一男子屢教不改再次酒駕被拘留並吊銷駕照

駕駛人郭某某屬於飲酒駕駛被處罰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及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一項之規定,富平警方對其處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25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富平 一男子屢教不改再次酒駕被拘留並吊銷駕照

據瞭解,在近期的酒駕專項行動中,富平交警大隊西禹中隊先後查處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違法行為兩起,並對駕駛違法人進行了嚴厲處罰。富平交警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幸福,請遠離“三駕”(酒駕醉駕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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