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法庭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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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法庭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

2018年6月30日上午,潢川法院法庭党支部召开支部会,以“重温党史颂党恩、担当有为铸党性”为主题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会议由支部书记马亚东主持,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10人参加了学习。

潢川法院法庭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

会上,苗勇同志领学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潢川法院法庭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

马亚东同志领学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胡道才院长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理论文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通报各法庭案件进度,听取法庭长期未结案件处理情况汇报,对各法庭审执配合工作提出要求。

马亚东强调法庭支部全体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牢记党员的初心和使命,要有共产党员的担当,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工作,按照院工作安排完成半年的审判质效。同时,为今年下半年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遏制执行案件增量,各法庭要结合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运行机制,运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严把证据审查等,做好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尽量在审判时最大限度化解部分案件。

潢川法院法庭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

最后,到场党员交纳6月份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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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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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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