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警方摧毀「雲聯惠」網絡傳銷團伙

據武陵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劉祥介紹,以粟某為首的常德雲聯惠企業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依託該公司“雲聯商城”,以“消費全返”等為幌子,採取拉人頭、交納會費、積分返利等方式引誘人員加入,騙取財物。公司成立一年以來,粟某已發展8個雲聯惠業務團隊,2000多名下線會員,粟某已通過發展會員獲取積分37億左右,非法獲利43萬多元。粟某的行為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

打著“電商購物平臺”的招牌,用“消費返利”的模式拉人頭,加盟會員,雲聯惠迅速吸收了大量參與者,在僅僅一年時間,常德就發展了4萬名雲聯惠會員。

現已查明,以粟某、婁某、王某、遊某為首的該團伙成立常德雲聯惠企業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並依託該公司“雲聯商城”,以“消費全返”等為幌子,採取拉人頭、交納會費、積分返利等方式引誘人員加入,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民警提示:伴隨著互聯網創業模式的迅猛發展,新型犯罪手段層出不窮,極具隱蔽性、誘惑性,廣大群眾要保持投資理性,切莫被一時的蠅頭小利衝昏頭腦,致使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相關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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