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後:微信搖來騙子「女友」,男子身陷傳銷組織

杭後:微信搖來騙子“女友”,男子身陷傳銷組織

劉某說,當時他給了對方1680元。對方賺錢模式其實就是傳銷,鼓動傳銷人員向家人要錢,將熟人發展成為下線。傳銷人員每人繳納1680元、6800元、12800元、26880元、69800元等金字塔五個等級成為“投資人”,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為依據計算報酬,從中獲取鉅額犯罪所得。

劉某在北海呆了十幾天後,藉機逃回杭後。


杭後公安局提醒:應理性選擇合法投資渠道,不要被所謂的“快速致富”誘惑,遠離傳銷陷阱,避免財產損失;發現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線索,要積極向當地工商或公安機關舉報。

通訊員 裴靜

杭後:微信搖來騙子“女友”,男子身陷傳銷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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