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歸女報警被閨蜜冒充算命大師詐騙百萬,閨蜜:誣告

2016年3月28日,這份閨蜜情走到盡頭。張月報警稱被李安琪假扮算命大師詐騙150萬元。相關證據顯示,報案前,她們曾徹夜交談。

李安琪對詐騙一事當庭否認,但法院以犯詐騙罪,一審判處李安琪有期徒刑10年。她提出上訴,認為遭張月等人誣告陷害。目前,該案二審尚未開庭。

李安琪的辯護律師指出,此案頗多不合常理之處,如張月竟會為一個沒有見過面、沒有語音過、沒有打過電話的男朋友,頻頻花費數萬甚至數十萬元擺陣消災!“這不可理解。”

海歸女報警被閨蜜冒充算命大師詐騙百萬,閨蜜:誣告

▲李安琪。受訪者供圖

報案

海歸女稱閨蜜假扮算命大師

詐騙她上百萬

2016年3月28日,90後女子張月來到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廣外派出所報案。

李安琪家屬提供的材料顯示,張月稱,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23日期間,李安琪以向她介紹算命大師為由,共騙她150萬元。

“我們是朋友,她騙了我的錢。”張月向辦案人員回憶,她與李安琪曾一起到澳大利亞留學,彼此相識8年,是很好的朋友。2015年底,李安琪跟她說,認識了一個香港的大師,算命很神,可以通過水晶擺陣的方式算命,她就相信了。

“大師算的我及家人的情況非常準,我就十分信這個大師。”張月描述,大師稱她家人有難,要她支付救命錢,她就通過手機銀行轉賬、支付寶、匯款等方式給錢。

張月回憶,李安琪說香港大師能驅災,錢是大師收的,讓她打給李,由李轉交。基本都是以幫助她及家人、朋友驅災為名,說她給錢了就會保平安。

聊天記錄

閨蜜“認錯”求別報警

張月:我就想問你一個問題,不累嗎?時至今日。

李安琪:累啊。

張月:你害我至此,可曾有過一刻愧疚?我怎麼哭的、怎麼絕望,你都知道。我掙扎了兩天了,要不要報警?我想報警你下半輩子就完了。我卡號你也有,153萬,明天打我卡上,咱們兩清。

李安琪:你說啥呢

張月:你自己演的不累嗎?

你一個人,分飾幾個啊!你把錢還回來,咱們倆老死不相往來。

李安琪:我咋的你了月月?

張月:我懷疑很久了,我配合你演,是因為我不想相信,你真的別裝了。所有人都是你。你看我在高速路上差點死了,就沒有一刻內疚嗎?

李安琪:什麼叫所有人都是我?

張月:要不連夜跑吧?警察明天就抓你了。我把你銀行流水都給了白某了,他明天找人就立案了。十年!

李安琪:我不明白。

聊到1時52分許,李安琪終於“認錯”:

李安琪:您能給我點時間麼?一步一步還你。

張月:不行!就明天。

李安琪:錢一分不少還給你。

張月:我曾經以為,我們結婚了、老了,還能這麼好,一起八卦。我以為,我們之間沒有那些亂七八糟的。

2時30分許,李安琪“承認”自己“不是人”。張月再次勸她,“要不你趕快跑吧,別讓警察抓住你。”李安琪求她:“我不跑,你先別報案行麼?我在借錢了。”

24日當天,她們聊到17時33分許。李安琪說:“我還給你六十萬了月月。”

正是在28日,張月向公安報了案。

但李安琪對此聊天記錄不予認可,認為完全是張月編造出來的。李安琪的辯護律師認為不能排除張月編造的嫌疑。

警方訊問

曾“承認”冒充大師、“男友”詐騙

兩人有很多經濟往來

2016年4月5日,李安琪在其住所被警方辦案人員帶走。當天,偵查員對李安琪進行了訊問。她有認罪供述,也有不認罪供述。

不過,2016年6月28日之後,李安琪再未做過有罪供述。李安琪說,“事實上我沒有詐騙張月的錢款。”

“張月向你購買奢飾品,你能向法庭提交證據嗎?”公訴人問。李安琪回答:“可以。”她供述,每次都會記賬,賬本她家人能提供,母親幫她記的賬。

法院判決

一審判10年,詐騙罪成立

律師要求對涉案手機重新鑑定

2017年1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李安琪有期徒刑10年。

海歸女報警被閨蜜冒充算命大師詐騙百萬,閨蜜:誣告

海歸女報警被閨蜜冒充算命大師詐騙百萬,閨蜜:誣告

▲一審判決書。受訪者供圖

法院判決中還指出,本案電子證據在提取過程中有瑕疵,但經過公安機關補正及說明,可以進行合理解釋,具有相應的證據能力,予以認定。

另外,李安琪的手機沒有扣押手續。到案經過載明,涉案物品“無”,其看守所存物清單手機一欄亦載明“無”,而且送檢手機並沒有經李安琪辨認。

因未將李安琪的手機認定為作案工具,故未予扣押,暫存於看守所其個人附物;由於偵查員誤操作,將李安琪手機內的商業信息刪除;張月稱其手機內存有個人隱私,不能向公安機關提供,自行打印證據材料並提供視頻資料提交公安機關。

海歸女報警被閨蜜冒充算命大師詐騙百萬,閨蜜:誣告

▲一審判決書中偵查機關的工作說明。受訪者供圖

徐昕表示,“我們請求法院找到張月,傳她出庭,並調取她儲存海量聊天記錄的手機,也將李安琪手機調取到法庭,並對手機進行重新鑑定。”

截止目前,此案二審尚未開庭。

案後細節

律師稱原告諸多花費不合理

父親稱不知女兒報警之事

對於此案,徐昕律師認為出現了許多不合常理的細節。張月說,“男朋友很關心我,但我始終沒有與對方見過面,沒有與對方打過電話,沒有與對方語音過。”

張月的姑姑張某、張父的朋友崔某林,曾匯款給李安琪73萬元,張月接受詢問時表示:“李安琪稱她給我介紹的男朋友出車禍,有礦難,被前女友下小鬼了,需要請大師給他擺陣消災,需要用錢,所以我就讓他們給李安琪轉賬了。”

“一個沒有見過面、沒有語音過、沒有打過電話的男朋友,張月可能花這麼多錢擺陣消災?還讓其姑姑、父親的朋友也給錢,這可能嗎?”徐昕律師說。

進入2月,張月的花費更是“升級”。2月5日,為“讓無故消失的袁某宇聯繫我”,花費21050元;2月8日,為“幫助袁某宇家煤礦生意解決資金鍊問題”,花費50000元;2月21日,為“幫助袁某宇家收購另一個礦產”,花費66300元 ……

張月為袁某宇花費更大算命開支是在2月29日、3月1日和3月18日這三天。2月29日,為“救袁某宇命一部分(頂板事故生命垂危)”,三次各轉賬5萬元。3月1日,為“救袁某宇命一部分(頂板事故生命垂危)和祛除前女友給他請的小鬼”,轉賬50萬元。3月18日,為“給袁某宇幫忙和不讓門小蒙(高中時情敵)再加害我”,花費15萬元。

她也會給自己和父母算命。2016年1月25日至26日,她為“我爸疾病嚴重要加錢才能破除”和“父母健康手鍊的一部分”,分別通過支付寶轉賬8000元和9000元;2月18日,她為“保持身材在45KG”,花費66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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