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堅執行難」押往拘留所的路上 被執行人「賴」不下去了

解開手銬的那一剎那,被執行人曾某如釋重負,而此刻他距離拘留所的距離只有十分鐘的路程了。

地址:恩施市法院龍鳳法庭

中午,龍鳳法庭的幹警正在就餐。申請人王某急促地打來電話:曾某被我們堵到了,我們現在把人送到法庭來,馬上就到了。幹警們趕緊扒拉了幾口飯,匆匆放下碗筷下樓,開始各自忙活。有的找卷宗,有的制文書,有的安排場所組織當事人協商。

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曾某進行了詢問,敦促他儘快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同時給他3個小時的時間,讓他與申請人協商和解,否則將對其採取拘留措施。

「攻坚执行难」押往拘留所的路上 被执行人“赖”不下去了

協商中,曾某一直強調自己的客觀困難,表示沒有能力償還,請求延期還款,但又沒有辦法提供擔保和確定還款期限。3個小時後,曾某和王某仍未就還款事宜達成協議,執行法官宣佈對曾某執行拘留15日,並向其送達了拘留決定書。

法警為曾某戴上了手銬,曾某表情變得複雜起來,沒有了協商時的鎮定自若,說話明顯有點顫抖,他似乎開始意識到了法律的神聖和威嚴。

「攻坚执行难」押往拘留所的路上 被执行人“赖”不下去了

警車在開往拘留所的路上,曾某再也不淡定了,表示想再打個電話想想辦法,執行法官准許了他的要求。經過溝通,他的一個生意夥伴表示能夠提供擔保。執行法官立即指示停車,打電話召集當事人到停車地點現場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申請人也現場書寫了撤回執行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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