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湛江招聘教師如何報考?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共10所學校參與,擬招聘35名教師。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招聘人數、專業要求等詳見《2018年坡頭區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中小學校: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含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含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應聘條件

1、政治思想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年齡要求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即1982年7月17日至2000年7月16日期間出生)。

3、具備相應的或高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其中,應屆畢業生需承諾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或高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具備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和資格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2、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參加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或本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的;

3、參加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務期內的;

4、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5、現役軍人;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或查處尚未終結的;

7、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2018湛江招聘教師如何報考?

黃埔教師招聘報考條件

三、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地點:湛江市實驗小學(坡頭區海灣南路12號恆大綠洲旁)。

(三)報名方式:考生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

(四)報名要求

1、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生證、身份證、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無犯罪記錄證明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必須於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

往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證、身份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及教師資格證、無犯罪記錄證明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如屬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徵得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並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證件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原件經審核後當場退還考生。

3、 考生本人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張。

4、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和《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的規定, 2015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6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報名時可憑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原件和複印件)申請加分,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成績加10分。報名時未提供有關加分證明材料的視為自願放棄加分資格。公佈的考生筆試成績為加分後的成績。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與該專業參考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報名時須提供畢業證書(2018年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學校教務處蓋章)、學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學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

4、報考人員在報名表上填寫的聯繫電話必須保持通暢,如因考生聯繫電話不通暢,造成無法聯繫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資格審查

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後,報名材料被接收並在2018年7月20日下午17:00前未被告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即視為報名成功。考生現場成功遞交報名材料後,應隨時保持聯繫手機暢通,因所留手機號碼有誤或聯繫不暢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為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領取准考證

1、准考證領取時間:2018年7月25日-26日(共2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准考證領取地點:坡頭區教育局辦公大樓三樓人事股。

3、准考證領取要求:報名成功的考生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准考證。也可委託他人代為領取,但須提交委託書,並提供委託人和被委託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查驗。領取准考證有關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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