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有新交規?來看看交警部門的解讀

交警部門證實為謠言

所謂“7月最新交規”,其實並不陌生。

7月1日,我市交警部門證實所謂“最新交規”為謠言,並通過“菏澤交警”官微對部分內容進行了解讀。

對“三角架”“滅火器”無需惶恐

交警部門介紹,“最新交規”中所稱“三角架”正確叫法應為“三角警告牌”,其作用是駕駛員在路上遇到突發故障停車檢修或者是發生意外事故的時候,利用三角警示牌的回覆反光性能,可以提醒其它車輛注意避讓,以免發生二次事故。根據我國《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相關規定,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裝備符合GB19151規定的三角警告牌,即三角警告牌在買車的時候,都會跟著維修工具、千斤頂等附件一同放在車內。

對於車輛滅火器,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相關規定,中型及以上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強制要求配備滅火器,其他車輛並沒有強制要求。而規定中所指“客車”是指設計和製造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的汽車,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數超過9個,絕大部分私家車座位數並不會超過9個。同時,交警部門針對中型及以上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沒有配備滅火器等安全設施的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並不記分,而且這樣的檢查是常態化工作,並不是指定某月某日才開始。

交警部門提醒,雖然對於大部分私家車而言,滅火器不是必須配備的,但夏季是機動車自燃的高發期,一旦發生自燃,滅火器可以起到關鍵作用,有條件的還是儘量配備滅火器。

“酒駕”處理分多種情況

交警部門指出,“最新交規”中對與酒駕的處罰表述也不準確,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分為多種情況。

對於非營運機動車,血液中酒精濃度檢測結果大於或等於在20mg/100ml且低於80mg/100ml的被認定為飲酒駕駛機動車,會受到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以及罰款的處罰;而血液中酒精濃度大於或等於80mg/100ml的,則被認定為醉酒駕駛機動車,應受到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而對於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酒駕行為,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除了拘留、罰款,還會被吊銷駕駛證,五年內禁考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而且還要被處以10年內禁考駕駛證、終生禁駕營運車的處罰。而因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除了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還要面臨終生禁駕的處罰。

“新規”謠言中漏洞不少

此外,所謂“最新交規”中對於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處罰的描述也不準確。

如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處罰措施為駕駛證記2分、罰款100元。對於駕駛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罰,又分為兩種情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駕駛人處以50元罰款,不記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將被記2分。

交警部門表示,此類謠言由來已久,幾乎每個月末或月初時都會被造謠者更改時間後進行傳播。作為交通參與者,應熟悉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並遵章出行,安全文明駕駛。同時,要關注官方消息,不必為此類謠言分神,更不能信謠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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