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九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巡视巡察」九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巡视巡察

2家单位2个月

经市委研究决定,2018年6月29日起,九届市委第五轮两个巡察组分别对山城区鹿楼乡、市公安局山城区分局2家单位党委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时间:2个月。

巡察对象

巡察对象主要是:被巡察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部门(科室)、行政村(社区)、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

巡察内容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突出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全面贯彻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重点关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重点发现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坚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四风”问题;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巡察制度落实。

二是聚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点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三是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重点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四是关注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重点发现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组联系方式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科室)、行政村(社区)、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根据要求,巡察组不受理查询办理结果的事宜。


市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王国琦

副组长:栗进峰 李林福

被巡察单位:山城区鹿楼乡

值班电话:0392-3207001(工作日上班时间)

手 机:18839220011

地 址:市委市政府第二综合楼北二楼263室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信箱:鹤壁市158号邮政信箱(邮编458030)


市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陆 军

副组长:董金涛 郭观成

被巡察单位: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区分局

值班电话:0392-3207002(工作日上班时间)

手 机:18839220012

地 址:市委市政府第二综合楼北二楼266室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信箱:鹤壁市168号邮政信箱(邮编4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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