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產視野175|網絡服務提供者侵權行爲的性質認定

——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訴北京

【裁判要旨】

1、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平臺企業在自己的平臺上與其他用戶同時使用平臺服務的情形下,判斷平臺企業是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還是網絡內容提供者,應當根據案件涉及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斷,而不能僅僅因為其自身亦存在提供內容的行為,就一概否認其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性質。

3、網絡服務提供者不能依靠其與網絡用戶的不對等關係,設定不合理的格式條款獲取不當利益,否則其可能需承擔更高的注意義務。

【案件信息】

一審:蘇州中院(2016)蘇05民初465號民事判決書;

二審:江蘇高院(2017)蘇民終2072號民事判決書。

【案情摘要】

長篇小說《雪鷹領主》自2015年6月14日起在起點中文網(www.qidian.com)連載。該小說署名為我吃西紅柿,正文共1035章,262.11萬字,除第一到第六篇共154章可免費試讀外,其餘章節閱讀權限均為VIP會員。截止本案訴訟取證當日,《雪鷹領主》累計621.22總點擊(會員周點擊1.31萬),542.43萬總推薦(周3.78萬),共753人評論,評分9.1。

【法院認為】

蘇州中院一審認為:

一、本案訴權爭議

江蘇高院二審認為:

一、關於玄霆蘇州分公司訴訟主體是否適格

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合議庭:趙曉青 林銀勇 徐飛雲

二審合議庭:魏明 袁滔 史乃興;法官助理:顧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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