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紅古區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依法加強我區幼兒園的規範管理,根據《關於規範全市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蘭教基〔2018〕101號)文件精神,促進我區幼兒園招生工作規範化,避免各種違法違規現象的發生,現就我區幼兒園的招生和服務範圍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二)依法招生,免試入園原則

貫徹《幼兒園工作規程》以及市教育局對幼兒入園和編班的規定,方便家長,相對就近入園,不對入園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

(三)以園為主、自主招生的原則

按照“屬地管理、自主招生”要求,各幼兒園依據蘭州市教育局《關於規範全市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區教育局《關於規範全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按照各自所處位置及服務範圍,結合各自辦園性質和規模,自主實施招生工作。

(四)公民辦並舉、多渠道接納的原則

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多渠道接納適齡幼兒入園,同時為社會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服務,滿足不同層次家庭與人群的個性化需求。

二、招生時間

2018年7月2日——7月8日

三、招生對象

入園當年8月31日前滿3週歲的幼兒。

四、招生計劃全區公、民辦幼兒共計劃招生47班,1333人。

2018年紅古區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五、招生條件

公辦幼兒園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時家長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本區戶籍幼兒:戶籍簿、法定監護人在轄區內房產證明。

非本區戶籍幼兒:戶籍簿、轄區內居住證。

其餘材料按照幼兒園招生簡章要求提供。

一個幼兒只能在一個幼兒園提交審核材料,如提供虛假證件材料,一經查實,將取消該幼兒在該園的入園資格。

六、照顧政策

根據《蘭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蘭州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等相關文件,對軍人子女,緊缺人才子女,港、澳、臺胞子女,全國勞模及對蘭州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等給予適當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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