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真正對女性不公平的地方在哪?發表個人看法

首先表明,我完全贊成新婚姻法保護婚前財產。其次,新婚姻法確實對女性不公平,它間接不承認女性的婚內付出。

有些人對這一條不理解,認為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平分是保護了女性的婚內付出,認為女性如果因為照顧家庭和孩子,因為生育丟掉工作,丈夫的收入有一半屬於妻子,這樣就是保護女性的家庭付出了,其實不然。

新婚姻法真正對女性不公平的地方在哪?發表個人看法

表面上看女性因為照顧孩子和家庭沒有參與工作,但夫妻共同財產保護了她的家務勞動。但是,女性付出的不僅僅是那幾年的工資,而是一生的事業生涯的中段。比如,如果女性不中斷工作照顧家庭,可能離婚以後的工資已經逐年提升到了很高的水平,但如果中斷了工作,離婚以後重新找工作薪水會比一直在工作低很多。

所以,公平的婚姻法,除了保護婚前財產,夫妻婚後財產共有這兩條之外,應該加上離婚後有工作一方向因生育或者照料家庭中老人和小孩而離職的一方提供一定比例的贍養費。而這一條在很多歐美國家都有。此外,還需加一條,對婚內出軌一方少分財產。這樣才能真正保護為家庭付出的一方的權益。

新婚姻法真正對女性不公平的地方在哪?發表個人看法

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女性非要辭掉工作照顧家庭,為什麼不把自己的發展做為首位。我以前也不理解,但理論是理論,現實是現實。但身邊有那麼幾個朋友,自己和老公工資不高,但請育兒嫂要六七千,而且育兒嫂自己在家帶孩子也令人不放心,很多時候女性還是為了家庭的需求離開職場。還有一些情況,比如許多女性懷孕,從孕五六週開始吐,一直吐到生,這種情況下客觀就無法上班。而這些是男性無法承擔和替代。不是女性想選擇怎麼過的問題。

新婚姻法真正對女性不公平的地方在哪?發表個人看法

由於不得已的原因(無人帶孩子、強烈孕吐、家庭條件不允許請保姆帶孩子等等)女性為家庭付出了職業生涯,但婚姻法只想通過婚內財產共有來模糊女性的婚內付出對一生的影響,這是很流氓的行為。

目前,新婚姻法對女性的不公平,也影響了女性的生育決策,很多女性為了不影響自己的事業發展,選擇只生一個孩子,或者遲遲不生孩子,這在老齡化少子化嚴重的今天,也是一個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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