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常識:你知道今天的省是怎麼演變過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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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統治者為了運用有利的地理形勢來駕取天下,因此對所管轄的土地進行了區域劃分。

歷史文化常識:你知道今天的省是怎麼演變過來的嗎?


行政區域劃分

先秦時期採用傳說中的州服制,即夏、商、周代的“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說。黃帝時已有州制,堯因洪水之災,分中國為十二州,禹治水後改為九州,以後又把中國分為五服。秦、漢時期採用郡縣制。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分天下為三十六郡,把郡縣行政區劃制度推行到全國。經三國、兩晉、南北朝,直至隋代,中國的行政區劃進入了州制的新時期,州一直為中國最高的行政區劃單位,時間延續了四百年左右。漢武帝首創行政監察區,在郡、國之上增設十三刺史部,即十三州。隋文帝“罷天下郡”,實行以州領縣的兩級行政區劃制度。唐、宋時期,中國的行政區劃進入了道(路)制時期。該時期從7世紀初至13世紀後期,達六百多年。唐太宗主要依山川形勢劃全國為十道,下轄府、州,府、州下領縣。宋朝的“路”制也略似唐之道,是仿唐代的道制而置。宋徽宗將國都開封府置為京畿路,合稱為二十四路。自元代開始,中國又出現了一種新的行政區劃制度,其最高一級的行政區劃單位為行省(簡稱為省),因此稱為行省(省)制時期。該時期從13世紀後期至20世紀初,歷經元、明、清三代。元英宗至治時(1321~1322年),全國劃分為十二個一級行政區:一箇中書省、十一個行中書省。清康熙初,全國共分為十八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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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天子佔地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當時郡比縣小。秦統一天下,實行郡縣制,在全國置三十六郡。後漢起,郡成為州的下級行政單位,介於州、縣之間。隋朝廢郡,以縣直隸於州。唐武則天曾改州為郡,但不久又恢復。明、清稱府。唐以後文人常以舊郡名作為後置的州、府的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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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在少數民族聚居區設道。道是一種行政特區,與縣相當。唐代的道先為監察區,後演變為行政區,是州以上一級行政單位。明、清在省內設道,其中守道是小行政區,而巡道具有監察區性質,其長官稱為道員或道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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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元地方區劃名。宋初在境內分置二十一路,其後分合不一。路置監司、軍帥諸職,而以轉運使司(一稱漕司)、提點刑獄司(一稱憲司)、安撫使(或為經略安撫使,或但置馬步軍都總管、兵馬鈐轄)司。轉運使分掌財賦,提刑分掌刑獄,安撫使分掌兵馬,但往往兼總他務,權任隨時而變。三司中,以轉運使司為主。金仿宋制,官任以總管府路為主。元代設行省,路降為行省之下的第二等地方行政區劃,置總管府。明代廢除路的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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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義為人所築的高丘,後引申為大的意思,再引申為國都之意。京:又稱京圻、京輔,指國都及其附近的地區。後在此基礎上設置有道、路,如唐代開元(713-741年)所置十五道,即有京畿道,轄今陝西中部關中平原。宋則置京路,轄境亦在當時首都開封附近一帶地區。京市:國都、京城。京兆尹:漢代京畿的行政區域,為三輔之一。在今陝西西安以東至華縣之間,下轄十二縣。後因以稱京都。京甸:京都周圍附近地區。京華:京城之美稱。因京城是文物、人才彙集之地,故稱。

國、都

最初,諸侯的封地稱為“國”。卿、大夫居住的建有宗廟或先君神主的城,稱為“都”。國和都有明顯的等級差別,周代規定:都的城垣大小不能超過國的三分之一。在諸侯國的領地內,只有一個國,但可以有許多個都。後來,“國”擴大指封國,即諸侯國;“都”也逐漸成為了大都市的通稱。再後來,都又專指首都,為皇帝居住的都城的特稱。

邑是殷周時代的人口聚集點的統稱。城大城小、人多人少都可稱為邑,有“十室之邑”“千室之邑”。國都也可稱“邑”。邑的周圍常要修築圍牆。國邑:即國都,有時也指一般城邑。采邑:古代卿大夫的封邑。奉邑:以收取賦稅作為俸祿的封地。奉,通“俸”。輔邑:州府所轄的郊縣。陵邑:漢代為守護帝王陵園所置的邑地。借指帝王陵墓所在地。又指山丘和城邑。鄉邑;指鄉遂中的城邑或人口聚居地,意即鄉里。

城鎮

城市和集鎮,也單指集鎮。鄉間集市最初往往依託於物資集散的地點,進行定期的商品交換,繼而在這些地方漸次建立起經常性的商業服務設施,逐漸發展成集鎮。集鎮一般比較小,主要為周圍的農村地區服務。有的城市即由集鎮發展而來。

鄉遂

周制,王畿郊內置六鄉,郊外置六遂。請侯各國亦有鄉、遂,其數因國之大小而有不同。後亦泛指都城之外的地區。

據《周禮》,五家為一比,五比為一閭。閭,可引申指里巷的門,再引申指人口聚居地。 里閭:裡,為里弄、街巷之義,先秦時曾作為一級居民組織之用,《春秋公羊傳》說八十戶為一里。里閭合用,泛指里巷,後借指民間。閭左:秦代居於里門之左的為貧苦百姓。

鄙、野

古代都邑以外的地方稱鄙、野或小邑。所謂庶民、野人,就是指聚居在鄙、野中的底層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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