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轉錢給「女朋友」買房 妻子懵逼了 做了這事讓他後悔不已

前段時間,市民王女士可謂煩惱不已。發現自己的老公竟然有了外遇,更悲催地是老公還偷偷地把近十萬元錢轉給了小三,這把王女士氣個半死。當然,氣歸氣,這錢還得想辦法拿回來,於是,王女士一紙狀紙把小三告上了法庭。

已婚男子轉錢給“女朋友”買房 妻子懵逼了 做了這事讓他後悔不已

2014年市民王女士和相戀了3年多的龐某喜結連理,隨後生了一個兒子。婚後兩人感情慢慢變淡,丈夫時而夜不歸宿,而王女士懶得去追問,直到2016年丈夫一次朋友聚會,讓王女士坐實了丈夫有出軌的行為。

市民 王女士說:”我一開始就發現他有一些跡象了,但是真正發現我老公有這個出軌的情況,是在他一個朋友的朋友圈裡面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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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了龐某和女同事吳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後,王女士對丈夫進行質問,但對方不是閃爍其詞就是矢口否認。雖然丈夫否認,但是王女士通過銀行查看丈夫的銀行卡資金流向後,卻發現了問題。

市民 王女士說:”我就去查了他銀行流水,第一次就轉了兩三萬這樣子,後來就越來越多,然後我發現實在是不對了,我就拿銀行流水去跟他講,他不得已就承認了。”

龐某最終承認,自己前前後後轉了近10萬元給吳某,其中大部分被吳某用來買房。東窗事發後,王女士多次找到吳某要求退還丈夫的錢款,均遭到對方拒絕。一氣之下王女士將吳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依照《婚姻法》相關規定,撤銷丈夫贈與吳某房款的行為,要求對方如數返還丈夫轉賬的錢款,同時根據銀行利率返還利息。

已婚男子轉錢給“女朋友”買房 妻子懵逼了 做了這事讓他後悔不已

王女士說:”那裡面也有我的錢,我為什麼要給他拿去養“小三”?

我要幫著養“小三”嗎?我不會去一哭二鬧三上吊,我就是要通過法律途徑,堅決拿回我自己的錢。”

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 汪冬青說:龐某沒有經原告同意

私下贈與第三者錢款,本身就違法了法律規定,還有社會的公序良俗

然後還侵害了原告知情的權利,他這個贈與行為就是無效的贈與行為,

被告返還原告103000元,最後我們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和相關的法律規定,就判決被告返還原告103000元。”

王女士來到興寧區人民法院拿回了吳某退還的購房款以及產生的利息共計103000元人民幣,王女士表示,下一步不排除和丈夫離婚的可能,但就算把錢拿回來和丈夫分割,也不能便宜了“小三”。

這場家庭婚姻財產保衛戰看似最終以正房戰勝“小三”而告終,然而王女士贏回了錢卻有可能最終輸掉婚姻,如何做到忠貞地對待婚姻和愛情,如何“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希望每一對夫妻都應該好好考慮一下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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