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摩托有摩托車駕駛證,但沒有行車證,會被怎樣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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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帶機動車行駛證被查,根據交通法第11條第1款,處100元罰款記1分,扣留你的車,叫你回去拿證來處理。駕駛證和行駛證是2種東西,一個是人一個是車。車有證人無證扣人,人有證車無證扣車,摩托扣下,等你拿證來領,沒證只能走人,說多了被關進去審,有些地方會對這種情況會成做搶盜車輛來扣車處理,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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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摩托車沒帶行駛證只帶駕駛證被抓之後,不會弔銷駕照的,如果調出車子的車牌號碼的記錄,通過警務通可以證明車輛在合格審核期內的,一般罰點小錢,扣1分吧

1、沒有車牌:罰款20-200,扣6分。

2、沒有行駛證:罰款20-200,扣1分。

3、沒有交強險:罰款2倍保費。不扣分

4、沒有年檢:罰款20-200,扣3分。

5、沒有交強險標誌:罰款20-200,扣1分。

6、沒有年檢標誌:罰款20-200,扣1分。

7、沒有頭盔:罰款20-200,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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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簡單的吧,摩托車沒有行車證,是忘了攜帶,還是壓根就沒有?忘了攜帶,暫扣車,待回去取來,扣1至2分,不到100元罰款,放行。有時只要拿來行車證就放行。若壓根就沒有行車證,被查,那事就大了,說明連牌照都沒有,車船稅、交強險就更沒有交,扣車,扣12分,罰款幾百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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