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明確!福州地下空間不能建這些項目!經營性用途的不得分割銷售!

官方明确!福州地下空间不能建这些项目!经营性用途的不得分割销售!

官方明确!福州地下空间不能建这些项目!经营性用途的不得分割销售!

城市地下空間 這些項目不能建

此外,辦法還規定↓↓

地下空間開發為經營性用途的,應實行集中式經營管理,不得分割銷售。土地出讓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建築面積單列,不計入地表建設用地的容積率。

屬於商業、辦公、娛樂等經營性用途的,應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等方式提供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

原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申請開發利用自有用地範圍內的地下空間或周邊地下空間的,可以協議出讓方式取得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

獨立開發的經營性地下空間建設項目,出讓底價按綜合成本、市場評估價、基準地價擇高原則確定。

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以協議出讓方式開發利用自有用地範圍內的地下空間或周邊地下空間的,地下一層、二層、三層(包括三層以下)的出讓價款分別按地下空間相應土地用途地表基準樓面價的 50%、20%、10%收取。

附著地表建築物開發的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與地上建築物的土地出讓剩餘年限一致,並不得超過地下空間土地用途法定最高出讓年限。獨立開發的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規定的用途類別分別確定。

地鐵地下資源空間的開發、利用與管理由福州地鐵集團結合地鐵主線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整體規劃統籌實施。

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未出讓或已出讓但其使用權人未開發利用的地下空間,採取無償劃撥或者協議出讓的方式提供給福州地鐵集團。

注:本辦法所稱的地下空間,是指福州市城市規劃區內地表以下的空間。因市政及地表建築所鋪設的管線等情形需利用地下空間的除外。

福州近年來地下空間利用實例

中防萬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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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防萬寶城人防工程坐落於福州萬寶商圈核心樞紐,是我國首個融合式大型人防綜合體項目。項目規劃的地下15米新建雙向四車道、7條地下24小時行人過街通道、52個地下出入口和1400個地下機動車停車位,高效緩解區域擁堵的交通狀況。項目還跟五大商業綜合體互聯互通,與地鐵2號線寧化站無縫對接,巨大的人流量促進了區域商業的長遠發展。

南街商業街下沉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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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南街項目位於八一七路西側,分為地上、地下兩大部分。其中,地下已建有四個下沉式廣場,分別設在塔巷黃巷段、黃巷安民巷段、安民巷宮巷段和宮巷吉庇段四個段口,總面積有7個足球場大。下沉式廣場不但是地上地下空間的連接地帶,也是人流聚集,景觀展示、商業佈局的好地方。

湖東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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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東路隧道西起湖東路省圖書館前路段,下穿晉安河、金雞山,東至三八路(距東二環約200米),全程1.9公里,已於今年2月12日正式通車。作為福州首條穿山過河的地下公路,它的開通意味著從五四路CBD到東二環商圈將從原來的十多分鐘縮短到約五分鐘時間,也標誌著五四路CBD與東二環商圈至此融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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