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明确!福州地下空间不能建这些项目!经营性用途的不得分割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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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 这些项目不能建

此外,办法还规定↓↓

地下空间开发为经营性用途的,应实行集中式经营管理,不得分割销售。土地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面积单列,不计入地表建设用地的容积率。

属于商业、办公、娱乐等经营性用途的,应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等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原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开发利用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或周边地下空间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独立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出让底价按综合成本、市场评估价、基准地价择高原则确定。

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协议出让方式开发利用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或周边地下空间的,地下一层、二层、三层(包括三层以下)的出让价款分别按地下空间相应土地用途地表基准楼面价的 50%、20%、10%收取。

附着地表建筑物开发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与地上建筑物的土地出让剩余年限一致,并不得超过地下空间土地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独立开发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规定的用途类别分别确定。

地铁地下资源空间的开发、利用与管理由福州地铁集团结合地铁主线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整体规划统筹实施。

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出让或已出让但其使用权人未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采取无偿划拨或者协议出让的方式提供给福州地铁集团。

注:本办法所称的地下空间,是指福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因市政及地表建筑所铺设的管线等情形需利用地下空间的除外。

福州近年来地下空间利用实例

中防万宝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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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防万宝城人防工程坐落于福州万宝商圈核心枢纽,是我国首个融合式大型人防综合体项目。项目规划的地下15米新建双向四车道、7条地下24小时行人过街通道、52个地下出入口和1400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高效缓解区域拥堵的交通状况。项目还跟五大商业综合体互联互通,与地铁2号线宁化站无缝对接,巨大的人流量促进了区域商业的长远发展。

南街商业街下沉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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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南街项目位于八一七路西侧,分为地上、地下两大部分。其中,地下已建有四个下沉式广场,分别设在塔巷黄巷段、黄巷安民巷段、安民巷宫巷段和宫巷吉庇段四个段口,总面积有7个足球场大。下沉式广场不但是地上地下空间的连接地带,也是人流聚集,景观展示、商业布局的好地方。

湖东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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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东路隧道西起湖东路省图书馆前路段,下穿晋安河、金鸡山,东至三八路(距东二环约200米),全程1.9公里,已于今年2月12日正式通车。作为福州首条穿山过河的地下公路,它的开通意味着从五四路CBD到东二环商圈将从原来的十多分钟缩短到约五分钟时间,也标志着五四路CBD与东二环商圈至此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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