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一養豬場超標排放被罰3萬元

6月25日,桃江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在對浮邱山一養殖場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養殖場的外排廢水呈淡黃色。執法人員立即採樣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外排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每升830毫克,超過《畜禽養殖業汙染排放標準》中的濃度限值1.075倍,違反了《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縣環保局對其處以罰款3萬元,並責令限期治理。該養殖場有存欄豬3300多頭,建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廢水處理採用厭氧沼化、生物過濾加氧化塘法處理,處理後廢水再排入周邊農田水溝,處理量為每天100噸,因設備維護不到位,廢水處理能力不足,導致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超標。下一步,縣環保部門將督促養殖場對糞汙進行乾溼分離,減少汙水量,增大沼氣池容量,建設標準化養化塘,更新或添置廢水處理設備,確保廢水處理後達標排放。

桃江縣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養殖場通過了環保審批和驗收,超標排放同樣要接受處罰。同時,環保部門將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從高從嚴從快處罰,構建良好的環境秩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