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進入實際推進階段

據瞭解,為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的職能,減輕其負擔,根據國家、省和市相關文件精神,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氣和物業等“三供一業”必須與原單位分離,向屬地移交。即國企(含企業和科研院所)將家屬區水、電、暖和物業管理職能從國企剝離,轉由社會專業單位實施管理的一項政策性和專業性較強、涉及面廣、操作異常複雜的一項管理工作。

國企家屬區物業管理將移交給當地街道。根據《標準》規定,我市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物業管理由所在轄區街道辦事處接收,並由街道辦事處統一管理。移交的家屬區內房屋產權清晰,已辦理不動產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磚混結構的房屋使用年限大於20年的、鋼混結構的房屋使用年限大於30年的,須進行房屋完損等級鑑定,鑑定為C級以下的房屋須先修繕加固,再進行移交,涉及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供電移交方案參照江蘇省居住區配電設施建設標準。根據《標準》規定,國企家屬區供電移交方案將堅持“因地制宜、充分利舊、標準適中”,確保技術合理、經濟合算和運行可靠。按照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用電特點,合理確定改造標準。充分利用移交企業原有供配電設施、站址用房等,降低工程改造費用。原則上參照江蘇省《居住區配電設施建設標準》(DGJ32J11-2005)執行,設備材料優先考慮國產優質產品,滿足設計容量及用電發展需求,並留有合理餘度。

供水移交將涵蓋所有家屬區供水體系。根據《標準》規定,此次供水移交範圍涉及在城市供水系統中納入市“三供一業”企業名錄中的職工家屬區內供水設施。區域供水範圍內的供水設施改造另行研究,供水設施包含自職工家屬區規劃紅線至居民室內與室內原有管道連接,供水設施維修改造內容包括水錶、供水管網和二次供水設備,其中居住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後居民用戶必須實行一戶一表,水錶出戶。商業用戶由移交企業自願選擇。二次供水設施民用生活水系統應獨立設置,並儘可能有獨立的建築維護結構,建築主體滿足二次供水規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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