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兩孩子同時落水父親先救自己孩子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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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事件,為年輕生命的去世表示遺憾。但是站在精英菌角度上理解作為孩子的父親在兩個孩子落水後,尤其自己的孩子落水位置較近的情況下,優先去營救自己的孩子後再去營救另外的孩子,是一種正常行為。

1、 血濃於水,對自己的孩子好是理所當然

血濃於水,作為孩子的父親,肯定會優先注重的是自己的娃兒,看到自己孩子落水第一時間營救,是理所當然的事。

作為大愛,國家亦有提倡樂於助人。這位父親在營救完自己的孩子的時,也沒有忘記對另外一位落水的孩子伸出援手,去營救孩子。只是因為他施救的時間有點遲了,孩子沒有救上來。為什麼非要給好人道德綁架呢?從道義上來說,這一名父親已經盡了對他自己孩子的責任,也對他人伸出了援手,我們不應該責備他。不是麼?

2、 河岸不安全,讓孩子遠離危險

在這個事件裡,精英菌比較質疑的還是這位不會游泳的孩子的母親。一來,她自己不會游泳,發生危險的時候,她就完全沒有保障孩子安全的能力,既然如此,為何要帶孩子到河岸去玩呢,你都不將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出現問題了能怪別人了? 說白了,孩子落水了,別人幫你是情分,不幫你也無責任。

此外,兩個孩子落水時,在預見作為另一個落水孩子的父親王先生肯定會優先搭救自個孩子的前提下,為何她就只選擇在岸上等待,將施救的希望放在這個孩子的父親身上,希望他能優先救救她自己的孩子呢?為何她就不能向周邊會游泳的其他人去尋求幫助呢?哪怕真的沒有人的情況下,也可以想辦法協助王先生更快去營救完自己的孩子後,儘快去營救自己的孩子,為自己的孩子的脫險獲得更多的營救時間,不是麼?但文中我們看到的只是孩子的母親陳女士一直在岸上著急,讓王先生幫忙救救自己的孩子而已。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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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父親在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時,在離自己的孩子比較近的情況下優先救了自己的孩子,然後再去救別人的孩子,他救自己的孩子只是做了一個父親還做的,而且他再救了自己孩子之後又去救別人的孩子,這已經算見義勇為,只是孩子救上來時已經不行了,所以他的行為不可厚非,更不應該對其進行指責。

那天我在頭條看到一個類似的問題:當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時你先救哪一個?當時在那個問題下,超過90%的用戶都認為應該先救自己的孩子,沒想到今天這樣的問題真擺在了我們面前,所以這個父親的選擇跟大部分人的選擇是一致的,因為這是人的本能,看到自己的孩子落水,作為父母肯定會不顧一切地去救他,更何況是他自己的孩子離得近,他先救自己的孩子於情於理都說得過去。

而且他在救了自己的孩子之後,又返回去救別人的孩子了,這已經屬於見義勇為了,很多沒有救活溺水之人的人以為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實際上去救溺水的人非常危險,因為人一旦溺水就會拼命掙扎,很有可能把救他的人都拖下水,所以水性不好的人救人很有可能把自己的命都搭上,而且現在這社會好人難做,那種為了救別人自己溺水,可被救者家屬一句感謝的話都不說的不是大有人在嗎?所以這個父親在救了自己孩子之後,又冒著危險去救別人的孩子,不僅不應該受指責,反而應該對他表示感謝,他去救了,沒救過來,不是他的過錯。

所以,我們這個社會為什麼好人難做就是因為很多時候好人做了好事,不僅受不到表揚,反而會被責難,這其實就是一種道德綁架,對好人太惡,好人會越來越少,希望我們每一個人在評價別人時都能設身處地地為別人想想,而不是站在道德制高點橫加指責,畢竟誰都不是聖人,用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用賤人的標準要求自己挺無恥的。


陳蘭香老師

這種問題還用討論嗎?腦袋進水的人才會先救別人的孩子吧!

首先,這不是冷血,這是人的本能。

血濃於水,虎毒還不食子呢,捨己為人也是有前提的。罵人的人不妨先捫心自問,換位思考一下,你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了?你會先救誰?

不要道德綁架,一件事,你主觀上不願意去做,或者客觀能力不支持去做,不做也不違法,但卻希望或要求別人去做,而且還一定要拿較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別人,拜託,咱們不要嚴於待人,寬於律己,好嗎?


其次,對人太友善可能是一種病。


美國心理學家萊斯·巴巴內爾認為,對他人友善至一定程度已經不再是值得讚美的善良性格,而是一種病理狀態,名為“看管人性格紊亂”或“取悅病”。

看到了嗎?這是病,得治!

人的一切無私都是由自身的自私向外擴散的,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不愛,怎麼能去愛別人,一個人連自己的孩子都不救,怎麼能有臉還苟活於世?

一個人如果覺得自己開心,覺得無私奉獻可以實現自我價值,當然可以去做舍小愛成全大愛的事情,但作為一個人,對待家人基本的責任和擔當必須承擔起來。

記得之前有個很火的新聞,大概說的就是一箇中學班主任老師,為了班級的學生,自己的孩子發高燒不管不顧,然後還被學校樹為典型和模範。我只能說,做她的孩子,真可憐。


職場女超人李小船

道德綁架!罵這個父親的人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當這名父親救完自己孩子後,回頭去救那個陌生孩子已經來不及了。失去孩子的陳女士嚎啕大哭說道:“我的孩子他一伸手就能抓到,如果他先救我的孩子,那麼他完全來的及去救自己的孩子,沒想到他先去救了自己的兒子!”

面對圍觀路人的指責,這位父親抱著自己的孩子說了這樣的一段話:

“我不會違背自己的內心,我的孩子就是我的肉,是我的生命,放棄了自己的孩子先去救別人的孩子,大多數的情況都會被道德綁架,被社會譴責,但是一個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能保護的父親,那算什麼父親呢?我寧願做一個好父親,也不願意去做一件違心的事情,你們要譴責我就譴責吧,我接受你們的譴責。”

如果是我,我也會選擇救自己的孩子。如果我救了別人的孩子,誰又來為我孩子的死負責?

現如今的社會充斥著各種各樣的道德綁架事件。

公交車上的年輕人因為沒有讓座而被老人掌摑。熊孩子劃傷轎車被說:“他還只是個孩子,原諒他。”你很有錢,所以你必須捐款幾個億。


有的時候我們犧牲自己幫了別人,還要被當做理所當然!幫你是情義,不幫是本分。我們要感謝周圍為我們施於援手的人,但也不要因為別人不幫你而指責他!

那些拿著道德去綁架別人的人,才是真的沒有道德!

(圖源於網絡)


英雄與少女的廁所讀物

兩孩子同時落水,王先生先救自己孩子,再救陳女士家孩子,父親做的對,沒任何問題。問題是,王先生被誰罵了?

1、罵聲可能來自陳女士。

那麼,我們來問問陳女士,如果你會游泳,先救哪一個?

答案一:先救自家孩子。那麼,你先救自家孩子,為什麼不允許王先生先救自家孩子呢?

答案二:先救別人家的孩子。那麼,這與現實結果一致,又有什麼好罵的呢?

2、罵聲可能來自圍觀的道德婊。

那麼,我們來問問圍觀的道德婊們,如果你來救人,先救哪一個?

答案一:先救陳女士孩子。那麼,你要被王先生罵。

答案二:先救王先生孩子。那麼,你要被陳女士罵。

父親先救自家孩子,沒有任何問題,而且,王先生在救了自家孩子後,再次下水去救陳女士家孩子了,雖然孩子後來沒能救活,但王先生的見義勇為行為已經存在。如果這都有人罵,只能是不可理喻的噴子所為而已。

請不要道德綁架,道德綁架也是綁架,綁架是違法的!


大俠145002436

這位父親的選擇可以理解,他並沒做錯什麼,更不應該被罵。

王先生帶著自己孩子去河邊釣魚,另一位陌生的母親陳女士也領著孩子在河邊玩。兩個孩子便玩在了一起,誰料玩耍中兩孩子都落水。王先生的孩子離岸邊近,陳女士的孩子已漸漸飄遠。王先生立即下河先救起自己的孩子,,陳女士不會游泳,只是一個勁的喊“救救我孩子。”王先生再次返回去救陳女士的孩子,救起後孩子已經溺亡。事後,王先生遭到了他人的責罵,指責他不先就陳女士的孩子。

別人對王先生的責罵,到底有沒有道理呢?

我們來多個分析:

1、從常識來講,當遇到多人落水時,施救者一般會選擇先救離岸邊近的那一個。因為施救所需的時間相對較短,同樣落水者溺水的時間也較短,被救後生還的幾率更大,而我們施救的本意,正是為了挽救生命,所以,先救離岸邊近的落水者是沒錯的。

2、假設先救陳女士的孩子,可能會出現什麼樣的結果呢?

當時情況是,陳女士的孩子落水後,已經漸漸飄遠。如果王先生舍近救遠,他游過去需要時間,那個孩子的生命能不能堅持到他游過去,是個很大的問題。畢竟,那是個小孩子,不懂得一點點自救方法,也不懂得如何堅持。很有可能在王先生游過去時,孩子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就上來的依然是具屍體。而在這段時間裡,離岸邊近的那個孩子,很可能由於耽擱時間過長,失去了被及時救起生還的機會。那最後救上來的,將是兩具屍體。

因此,如果按責罵王先生的那些人的意思去施救,將丟掉兩個孩子的性命。

以上,是從理性的角度分析。

3、接著,我們從感性的角度來說說:

相信大家經常會聽到一些父母這樣說:“孩子就是我的命根子,我會用生命去保護他。”當自己的孩子遇到危險時,父母會第一時間去奮力營救,這是父母出於對孩子愛的一種本能反應。

假如陳女士會游泳,無論他的孩子離岸邊近還是遠,相信,她做出的第一反應也是首先去營救自己的孩子,這是人之常情的。

同樣,王先生也只是表現出了一個父親對孩子本能的一種愛,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理由和權利去指責。

4、我們設想一下,假如王先生也不會游泳,施救者只是個路人。得到的仍然是這樣一個一死一生的結果,我想,大概沒有人會去指責施救者為什麼不去先救飄遠的那個孩子。而是會站在理解的角度去評價:“他已經盡力了,他是個好人,應該感謝他等等。”

同樣一件事,同樣的經過,同樣一個結果,只是施救者不同而已,為什麼就會出現繼而不同的評價呢?僅僅是因為王先生多了一個“被救孩子父親”的身份嗎?這樣未免有失公允吧!

5、換一個理想的角度分析:

如果王先生先去救陳女士的孩子,我們按比較好的情況說,孩子生還了。但王先生心愛的兒子,卻由於沒有得到及時救助而溺亡了。這個時候,作為旁觀者,最多也就誇誇王先生:捨己為人,高尚、英雄等等。可給他帶來的失子之痛,又有誰能理解呢?眼看著自己的孩子,由於沒有得到自己的及時救助而離開,作為父親,他可能會悔恨一輩子。這可能將會是他一輩子的痛!而且,也許會被他的妻子、孩子的媽媽痛恨一輩子,甚至可能因此而家庭解散。這所有的一切傷痛,又有誰會來替他承受呢?

所以,作為旁觀者的我們,在看待一些事情時應該多一些理性,多一份理解。

其實,人的內心都是自私的,因此,儘量別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去綁架別人。假如換做是你、我、他中的任何一個人作為當事人,可能也不會做出我們預想中那種高尚的選擇來。這,就是人!

我們在要求別人時,總是非常的苛刻。但換做我們自己時,又有幾個人能達到那種苛刻的要求呢?

因此,應該儘量客觀、理性的看待一些問題,儘量做到設身處地。

最後提醒,暑假就要到了,家長們要照管、保護好自己心愛的孩子,避免出現溺水事件。

大家覺得王先生該被責罵嗎?


龍族社

相信有一個詞大家都聽過,叫做感同身受,或者視角轉換。下面我們就從王先生、陳女士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從王先生的角度來看:

於私,對於這個父親來說,他盡到了一個父親應該盡到的責任。從兩個孩子離河岸的距離來說,王先生先救離自己近的孩子,再救離河岸遠的別人家的孩子,這個舉動是價值最大化的體現,而且王先生本身也承擔一定的生命風險,長江大學生救人十幾人救人三人殞命事件就是例證。

於公,這個父親做到了大眾所讚美的見義勇為,只是沒收穫到一個好結果。很遺憾,但是不至於因此受到大眾的譴責,只是對他個人而言,會在某些個午夜夢迴的夜晚,再回想起這一幕,會覺得遺憾、自責、無能為力,只能來根中南海,一根菸燃盡,繼續睡覺。

從陳女士的角度來看:

於私,她自己的孩子溺水,就因為她自己不會游泳、王先生會游泳,就不去想其他的救人辦法,而只是寄希望於王先生能挺身而出救自己的孩子,不也是很可笑嗎?作為一個母親,孩子最能依靠的人,在孩子危難之際,卻幾乎沒有任何對營救孩子有效的舉動,不是很失職嗎?

於公,不知事後她如何對待王先生,如果是感謝的話,那麼還說的過去;如果是怨恨責罵的話,那麼就是無理取鬧了。

拋開誰是誰非的事後問責,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一個更深層的問題:為什麼會發生這兩個孩子的溺水事件?是因為河道沒有警示牌嗎?還是兩個孩子不遵守規則私自下水?是因為河道沒有相關防護措施嗎?還是因為王先生和陳女士根本就沒有對孩子進行過安全教育,在事先也沒有及時告知孩子在河邊玩的危險性?

如果能得知發生這件事的深層原因,那麼我們就能通過一定的措施來避免類似現象的發生,而不是今天這個孩子掉河裡了,後天又有孩子掉河裡了。而我們卻在討論這件事到底怪誰,事後問責的意義在於,我們能通過問責來最大程度的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也就是所謂的吸取教訓、防患於未然。

我們再往深一層想,王先生為什麼要帶孩子來河邊釣魚?大部分的原因在於王先生的興趣,對吧?那麼,王先生的興趣是怎麼培養出來的呢?有可能是因為王先生的爸爸喜歡釣魚,或者是王先生的同學喜歡釣魚。王先生為什麼不帶孩子玩一些別的危險係數近乎於0的娛樂遊戲呢?恐怕是因為他既想照顧孩子,又照顧自己的興趣吧?

我們再換一個角度想,為什麼是王先生帶孩子玩?而不是王先生的妻子帶孩子玩?是因為王先生的妻子更忙嗎?還是因為王先生和妻子離異?還是其他的原因呢?

所以,很多事情看似只有是是非非,背後要思考的事情可不僅僅是誰是誰非。很多事情之所以能發生,大有可能是因為十幾年前甚至幾十年前幾百年前的一個因素在起作用,這就是眾所周知的蝴蝶效應。

所以,是什麼造就了今天的你呢?是3年前的你,是5年前的你,是你的爸爸的教育,是你的爺爺對你的爸爸的教育,是你的祖先的定居選擇……你無法改變已經逝去的日子,就只有抓住現在。哪怕是為了以後誕生的孩子著想或者是已經在身旁的孩子著想呢~


來川學習方法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從採集時代開始,我們的老祖先就習慣了集體主義,蒼茫茫的天涯路是我的漂泊,漂泊在外需要鄰居的照顧,這就是遠親不如近鄰。



王先生與陳女士是鄰居,兩家人達成一片保持緊密的關係,這是熟人社會的基本社群單位。但是,遇到了生死之交,一切的熟人社會都要為血脈親情讓路,這是無可厚非的事情,王先生為了自己基因傳遞而錯失救陳女士孩子最佳生命窗口。



撒貝寧主持的開講了節目中有一道經典的問題,就是落水問題,這個問題問過周潤發也問過劉德華。撒貝寧先問劉德華,如果周潤發與梁朝偉同時落水,你會先救誰?劉德華回答,我會把他們兩個都淹死,為什麼呢?每屆金馬影帝,劉德華都會碰上樑朝偉,最終獲獎的都是梁朝偉,所以一定要淹死他自己才有機會成為影帝。為什麼要淹死周潤發呢?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拍在沙灘上。劉德華當然是開玩笑了,他和周潤發及梁朝偉都是好朋友。



周潤發被問到落水問題,則換成劉德華和梁朝偉同時落水,你會先救哪一個?周潤發回答很巧妙,我會兩個都揪起來,我游泳技術是很好的。

無論是資本主義陌生社會的香港還是集體主義的內陸,大家都繼承了中華民族博愛精神,用集體力量保持互幫互助抵禦災難降臨時候的手足無措和彷徨。王先生也會為未能挽救陳女士的孩子而自責和痛苦,可是面臨自己孩子與鄰居孩子同時落水,對於常人來說真的很難選擇,期待著學校與家庭加強安全教育,避免此類事件發生。



在此請陳女士節哀順變,孩子也希望你能振作起來,孩子已經變成了天空的星星,看著你快樂幸福!


唐俊龍55398571

我們來看另一個結果:

王先生不顧自己的孩子,立刻下河去救陳女士的孩子,最後的結果是王先生的孩子死了,陳女士的孩子無恙。

社會一片稱讚,王先生十分偉大!陳女士千恩萬謝!各界人士來電慰問...

王先生夫人呢?王先生的爸爸媽媽呢?王先生的丈母孃和老丈呢?王先生的三姑六婆,會稱讚他還是怨恨他?

而王先生自己呢?若是我,此生就只有一句話:“孩子,爸爸當初先救你就好了!爸爸好想你!爸爸錯了!”

這樣的結果,大家又覺得如何?王先生得到的這份稱讚,恰恰變成了他一生的諷刺。

這裡面,最大的錯誤,在於兩位家長,特別是陳女士!

釣魚還要帶娃,若是以釣魚為生,那無話可說,可這應該是一項娛樂項目吧!可去可不去!既然要帶娃,遊樂場不能去?家裡看電視不行?偏偏哪裡危險哪裡去,何必?

好,既然去了,安全措施是否要做好?最基本的,看管好孩子的安全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若是老王和陳姐兩個,盯緊孩子,會有落水的事件發生嗎?每年那麼多孩子溺水的事件報道,為何就是不長心?自己造的孽!

個人一直認為,游泳是一項生存技能,必須學!就算你身處內陸,也必須學好這個技能!再次強調,這是生存技能!生存技能!生存技能!

比起什麼跆拳道,畫畫,書寫,游泳簡直重要太多了!

最後,若我是老王,我不會帶孩子一起去釣魚!就算孩子落水,我也鐵定會先救自己的孩子!

曾經我目睹一場悲劇:

打那以後,對孩子是一萬個小心!不管如何,過馬路再忙再緊急的電話都不會聽,3歲的兒子肯定手裡抱著,怕他跑出去,4歲半的女兒,一定拽著,是拽不是拖!也反覆教育孩子,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是在外面,就必須要拖著大人。

最後,每個人心裡都有一杆尺,衡量著重要得失。逝者已逝,看到這樣的標題,我還是忍不住進來回復了。只想藉此,懇請大家多擔待,什麼都可以推,安全,必須始終放在第一位!


熊孩子專治

索性,談一談我的看法。

我是自私的。無論誰飄的比較遠,我都會跳下去先救自己的孩子。

我不想回答這個問題,就是知道:

說實話會被人罵自私;

說假話我又不屑說出口,打字說假話的時間我都覺得浪費。

我本身水性是不好的,如果真的孩子掉水裡了,我未必就馬上跟著跳下去救他。我擔心我非但沒把他救起來,反而耽誤了別人救他的時間。我可能先向周圍人求救,大聲呼救。如果很慘的話,周圍都沒人,或者沒人肯救,那我肯定就跳下去,拼盡全力也要試一試,否則會後悔一輩子。

我雖然水性不好,但好歹也會游泳。可即便如此,我也不會帶著孩子去深水的河邊玩耍。因為有風險在,我擔不起。

陳女士連游泳都不會,為什麼要帶孩子去深水的河邊玩呢?

帶著孩子,一點風險意識都沒有。等到事情發生了,自己沒能力去解決,沒有能力去救孩子,卻期待別人放棄自己的孩子先救她的孩子,哎,挺可悲挺可憐的。

雖然她有過錯,但是我確實很為她難受。

孩子沒了,媽媽估計跟著去的心都有,該是多麼難受和自責呀!這漫漫長路,以後該以怎樣的心情度過呢。

我即使稍微換位想一下,都覺得心痛的不能呼吸,何況……,哎。

因為水性不好,因為我害怕水,所以,我和孩子們都學會了游泳。只有會游泳了,才能克服一點怕水的心。

可即使如此,即使我們住在海邊,可是,每次去海邊的時候,我也從不讓孩子在海里游泳,因為我害怕無情的海浪

我們游泳的地方,只有游泳館。因為這裡是最安全的游泳場地。

好不容易養大的孩子,我要多多教他們生存的技能,比如游泳;但是同時也會盡可能帶他們遠離危險地帶。

雖然很多溺水的孩子,都是會游泳的孩子。但我也依然堅信,多一項生存技能會更好。

我會在平時多給他們灌輸游泳的注意事情,以及安全的游泳場地。

有時還會啟發他們思考:如果突然落水了,怎麼辦?

是拼命掙扎,特別害怕;

還是憋住氣,別動?

我會告訴他們,千萬別害怕,別說話,別拼命掙扎,因為越這樣越危險,越容易溺水。

我會在泳池裡,讓他們憋住氣,然後使勁把他們按到最底端,讓他們保持不動,體會身體慢慢浮上來的感覺。

我會告訴他們,人的身體裡有70%的水,如果再憋一口氣,就會比水輕,即使身體不動也會浮起來。所以,如果不幸掉進水裡,不要害怕,憋住氣,等身體慢慢浮起來,再用學會的游泳姿勢去遊。

雖然,我不能把所有的風險與孩子們隔離;

雖然,我也不知道孩子們將來會遇到什麼困難或者風險。

但是,我會盡我所能,用實踐、用語言、用視頻、用各種可以用的事物,告訴他們怎樣是安全的,遇到危險怎樣解決是更好的。

我不能陪他們每一天,我只能盡心告訴他們更多的方法與知識。

希望這樣讓人痛心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健康平安的長大;

希望每對父母到老了以後,都能有子孫承歡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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