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虛擬財產如何計算價值?

網絡虛擬財產,又稱“網財”,是指網民、網絡遊戲玩家在網絡遊戲中的

的虛擬財產主要包括:(1)遊戲賬號等級;(2)虛擬金幣;(3)虛擬裝備(武器、裝甲、藥劑等);(4)虛擬動植物;(5)虛擬ID賬號及角色屬性;(6)法律規定的其他虛擬物。

虛擬財產的價值評估

如何對虛擬財產進行價值評估,我國尚無相關的法律或司法解釋,但是可以由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進行協商,約定其價值。確定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應從以下幾方面考慮:(1)虛擬財產的認定和評估體系由信息主管部門、遊戲開發商、遊戲高手(應具有公認性)等共同協商制定。多部門共同核算確定網絡虛擬財產的價,比較客觀、準確,但核算評估估的成本過高。(2)虛擬財產價值的評估,要由獨立於服務商與用戶自發市場之外的專業機構來進行。(3)虛擬財產的價值由其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它必須是玩家經過一定的勞動而取得的。(4)虛擬財產的價值由網絡用戶舉證,根據其投入的成本計算。(5)根據實踐中,可以借鑑韓國的虛擬環境管理者強制協助現實秩序管理制度,即賴的環境,運營商的運營成本、運營狀況、存續時間,用戶取得該虛擬財產所價值儘可能切合虛擬財產的真實價值。此種計算模式必須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協助,並保證遊戲運營商保持遊戲相關政策的穩定,以避免虛擬財產的價值隨蓄運營商政策的改變而改變。

如執行債權人與執行債務人對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達成一致意見,也可以不進行價格評估而直接確定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

虛擬財產的拍賣及交付

網絡虛擬財產的拍賣也應通過公開的拍賣程序進行,但是由於其特殊的存在形式,處分前應作特別公告,告知所有競買人該網絡虛擬財產所屬的遊戲運營商等基本情況,或者將競買者限定在特定的範圍內,如同款遊戲的玩家。

網絡虛擬財產的交付應以價金的支付以及網絡虛擬財產中賬號及密碼的交接為準,且買家已經真正修改密碼並實際掌控、支配該賬號下的虛擬財產經過兩次拍賣流拍或者一次變賣不成的網絡虛擬財產,申請執行人不同意以物抵債的,原則上應解除控制性措施並將財產退還給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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