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辭職時,有以下問題須注意

勞動者辭職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1、辭職時間:

試用期內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而正式員工則應提前30日。

2、不辭而別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不辭而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提交辭職時要注意:

建議使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辭職通知書”,不宜使用“辭職申請書”。因為勞動合同解除權系單方權利,無需申請。如果使用“申請書”,法院可能會認為是你向公司發出協商解除的申請,必須雙方意思一致才能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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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通知一定要公司簽收,並保留簽收的證據。否則公司可能會說你並未通知到他們,屬於曠工行為。通過快遞郵寄上述文件,並保留好郵寄底單,同時根據郵寄單號打印郵寄送達的詳細單,一併作為證據保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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