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縣法院:幹警冒雨執行情暖當事人

卓尼县法院:干警冒雨执行情暖当事人

馬××申請執行卓尼縣宏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給付承攬加工費及押金55萬元一案,於2018年1月恢復執行,由於涉案標的金額多,案件執行難度大,公司法人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現已被依法拘留,案件執行陷入僵持局面。6月26日,黨組書記、院長周曉燕和審委會專職委員、執行法官郭偉帶領執行幹警前往臨潭縣拘留所,對被執行人寧××作思想工作,敦促寧××制定了還款計劃,書寫了承諾書,並讓寧××長子寧×作為擔保對象,作他的父親寧××的擔保人,讓寧 ××本人親筆書寫將自己磚廠的承包費由承包人李××繳給法院的承諾書,同時表示在拘留結束之後儘快想辦法貸款,償還馬××的欠款。

當日下午3時許,執行幹警前去寧××的磚廠尋尋找磚廠承包人李××,承包人李××有事外出不在磚廠。晚上21時,天下著濛濛小雨,周曉燕院長、郭委法官和執行幹警在寧××的磚廠找到了承包人李××,給李××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李××對法院幹警冒雨為維護人民權益深受感動,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工作,答應將2018年的磚廠承包費27萬元上繳給法院。

這起案件得到了卓尼縣委縣政府的支持和重視,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馬彪順冒雨前來磚廠給李××談話,要求承包人李××配合法院工作,要誠信做生意,不能拖欠農民工一分錢的工資,要加強管理,安全生產。晚上23時40分,順利完成了承包人李××協助法院執行的一切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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