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培訓第十二課 防火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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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概 述

防火巡查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巡視檢查,可以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糾正、制止違章行為,避免和減少火災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一、防火巡查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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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消防值班人員對單位內部的日常防火巡查,是指應用最簡單、直接的方法,在轄區內巡視、檢查發現消防違章行為,勸阻、制止違反消防規章制度的人和事,妥善處理安全隱患並及時處置緊急事件的活動。

二、防火巡查的工作內容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三、防火巡查的規範化要求

1.負責防火巡查的人員。單位的防火巡查一般由當日消防值班人員負責。

2.防火巡查的部位。防火巡查的部位一般是單位依據有關消防法規確定的重點部位,例如配電室、廚房、員工宿舍、鍋爐房、計算機房、消防控制室等。

3.防火巡查的頻次。防火巡查的頻次由單位根據自身的特點確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共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每兩小時巡查一次,其他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4.防火巡查人員的工作任務。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及時撲救並立即報警。

5.防火巡查記錄。防火巡查時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記錄表見表1-1。

填寫要求:防火巡查員要及時填寫;填寫內容要簡明扼要,準確無誤;填寫完畢後,當班巡查人員和主管人員要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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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的技能要求

根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標準》,初級消防員應重點具備下列各項基本技能:

1.能識別巡查區域內的各種火源,並能判定違章用火行為;

2.能識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設施;

3.能判斷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能判斷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5.能識別防火門、防火捲簾等消防分隔設施;

6.能判斷防火門、防火捲簾的外觀與狀態是否正常;

7.能填寫《防火巡查記錄》。

第二節 典型火源場所的防火巡查

一、火源管理的相關知識

(一)火源的概念

火源是指能夠使可燃物與助燃物(包括某些爆炸性物質)發生燃燒或爆炸的能量來源。這種能量來源常見的是熱能,還有電能、機械能、化學能、光能等。

(二)火源的分類

常見火源有以下七類:

1.明火焰;

2.高溫物體;

3.電火花;

4.撞擊與摩擦;

5.光線照射與聚焦;

6.絕熱壓縮(機械能變為熱能);

7.化學反應放熱(化學能變為熱能)。

(三)明火焰的危險性及其安全對策

1.明火焰的危險性和表現形式

明火焰是發生燃燒反應的裸露之火,明火不但具有很大的激發能量和高溫,而且燃燒反應生成的自由基(或活性離子),還會誘發可燃物質的連鎖反應。

常見的明火焰有:火柴火焰、打火機火焰、蠟燭火焰、煤爐火焰、液化石油氣灶具火焰、工業蒸汽鍋爐火焰、酒精噴燈火焰、氣焊氣割火焰等(明火焰如圖1—1所示)。

絕大多數明火焰的溫度超過700℃,而絕大多數可燃物的自燃點均低於700℃。在表1-2、表l-3和表l-4中分別給出了一些典型固體、氣體及液體蒸氣和粉塵的自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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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三張表,我們可以看出大多數固體可燃物、氣體可燃物、液體可燃物的自燃點都是低於700℃的,由此我們可以得出:

(1)在一般條件下,只要明火焰與可燃物接觸,經過一定延遲時間便會點燃可燃物。

(2)當明火焰與爆炸性混合氣體接觸時,氣體分子會因火焰中的自由基和離子的碰撞及火焰的高溫而引發鏈反應,瞬間導致燃燒或爆炸。

(3)當明火焰與可燃物之間有一定距離時,火焰散發的熱量通過導熱、對流、輻射三種方式向可燃物傳遞熱量,促使可燃物升溫,當溫度超過可燃物自燃點時,可燃物將被點燃。在明火焰與可燃物之間的傳熱介質為空氣時,通常只考慮它們之間的輻射換熱;在傳熱介質為固體不燃材料時,通常只考慮它們之間的導熱傳熱。

在實際中曾有過液化石油氣灶具火焰經2小時左右點燃l3cm遠木板牆壁而造成火災的事例。在火場上也有油罐火災時的沖天火焰點燃周圍50m以內地面上雜草的事例。

2.明火焰的安全對策

(1)對於儲存易燃物品的倉庫,應有醒目的“禁止煙火”等安全標誌,嚴禁吸菸、入庫人員嚴禁帶入火柴、打火機等火種。

(2)烘烤、熬煉、蒸餾使用明火加熱爐時,應用磚砌實體牆完全隔開。煙道、煙囪等部位與可燃建築結構應用耐火材料隔離,操作人員必須臨場監護。

(3)使用氣焊氣割、噴燈進行安裝或維修作業時,應遵守規章制度辦理動火證,危險場所備好滅火器材,確認安全無誤後才能動火。

(4)強化管理職能是控制明火焰成為點火源的有效辦法。必須對生產、儲存和生活中存在或可能出現的明火焰,施以嚴格的管理控制。如建立健全各種明火的使用、管理和責任制度,並認真實施檢查和監督。

(四)高溫物體的危險性及其安全對策

1.高溫物體的火災危險性和表現形式

高溫物體是指在一定環境中,能夠向可燃物傳遞熱量,並導致可燃物著火的具有較高溫度的物體。(常見的高溫物體如圖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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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較大體積的高溫物體有:鐵皮煙囪表面、火炕及火牆表面、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白熾燈泡及碘鎢燈泡表面、鐵水、加熱的金屬零件、蒸汽鍋爐表面、熱蒸汽管及暖氣片、高溫反應器及容器表面、高溫乾燥裝置表面、汽車排氣管等。

常見微小體積的高溫物體有:菸頭、煙囪火星、蒸氣機車和船舶的煙囪火星、發動機排氣管排出的火星、焊割作業的金屬熔渣等。另外還有撞擊或摩擦產生的微小體積的高溫物體,如砂輪磨鐵器產生的火星、鐵製工具撞擊堅硬物體產生的火星、帶鐵釘鞋摩擦堅硬地面產生的火星等。

以下就典型的高溫物體予以介紹:

(1)鐵皮煙囪:一般燒煤的爐灶煙囪表面溫度在靠近爐灶處可超過500℃,在煙囪垂直伸到平房屋頂天棚處,煙囪表面溫度往往也能達到200℃左右。如與可燃物長時問接觸,可以陰燃方式點燃致滅。

(2)發動機排氣管:汽車、拖拉機、柴油發電機等運輸或動力工具的發動機是一個溫度很高的熱源。發動機燃燒室內的溫度一般可達2000℃,排氣管的溫度隨管的延長逐漸降低,在排氣口處,溫度一般還可能高達150℃-200℃,可以點燃某些易燃物質。

(3)無焰燃燒的火星:煤爐煙囪、蒸汽機車煙囪、船舶煙囪及汽車和拖拉機排氣管飛出的火星是各種燃料在燃燒過程中產生的微小碳粒及其他複雜的碳化物等。這些火星一般處於無焰燃燒狀態,溫度可達350℃以上,若與易燃的棉、麻、紙張及可燃氣體、蒸氣、粉塵等接觸便有點燃危險。

(4)菸頭:無焰燃燒的菸頭是一種常見的引火源。菸頭中心部溫度在700℃左右,表面溫度約200℃~300℃。菸頭一般能點燃沉積狀態的可燃粉塵、紙張、可燃纖維、二硫化碳蒸氣及乙醚蒸氣等。

(5)焊割作業金屬熔渣:氣焊氣割作業時產生的熔渣,溫度可達l500℃;電焊作業時產生的熔渣,溫度要超過2000℃。熔渣粒徑大小一般在0.2mm~3mm。在地面作業時熔渣水平飛散距離可達0.5m~1 m,在高處作業時熔渣飛散距離較遠。熔渣在飛散或靜止狀態下,溫度隨時問的延長而逐漸下降。一般來說,熔渣粒徑越大,飛散距離越近,環境溫度越高,則熔渣越不容易冷卻,也就越容易點燃劇圍的可燃物。

(6)照明燈:白熾燈泡表面溫度與功率有關,60W燈泡可達l37℃~180℃,1OOW燈泡可訣170℃~216℃,200W燈泡可達l54℃-296℃。I000W的碘鎢燈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溫度可高達500℃~800℃。400W的高壓汞燈玻璃殼表面溫度可達l80℃-250℃。易燃物品與照明燈接觸便有被點燃的危險。

(7)其他高溫物體:電爐的電阻絲在通電時呈赤熱狀態,能點燃任何可燃物。火爐、火炕及火牆等表面,在長時間加熱溫度較高時,能點燃與之接觸的織物、紙張等可燃物。工業鍋爐、乾燥裝置、高溫容器的表面若堆放或散落有易燃物,如浸油脂廢布、衣物、包裝袋、廢紙等,在長時間蓄熱條件下都有被點燃的危險。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存放的二硫化碳、黃磷等自燃點較低的物品,若一旦洩漏接觸到暖氣片(溫度l00℃左右)也會被立即點燃。

2.高溫物體的安全對策

控制高溫物體成為點火源的基本措施通常是絕熱、冷卻降溫或保證可燃物與高溫物體之間有足夠的間距等隔熱措施。

(1)鐵皮煙囪:應避免煙囪靠近可燃物,煙囪通過可燃材料時應用耐火材料隔離。

(2)發動機排氣管:在汽車進人棉、麻、紙張、粉塵等易燃物品儲存場所時,應保證路面清潔,防止排氣管高溫表面點燃易燃物品。

(3)無焰燃燒的火星:汽車進人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時,排氣管上應安裝火星熄滅器(俗稱防火帽);蒸汽機車進入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時煙囪上應安設雙層鋼絲網、蒸汽噴管等火星熄滅裝置。在碼頭及車站貨場上裝卸易燃物品時,應注意嚴防來往船舶和機車煙囪飛出的火星點燃易燃物品。

(4)菸頭:在儲運或加工易燃物品的場所,應採取有效的管理措施,設置“禁止吸菸”安全標誌,嚴防有人吸菸,亂扔菸頭。

(5)焊割作業金屬熔渣:在動火焊接檢修設備時,應辦理動火證。動火前應撤除或遮蓋焊接點下方和周圍的可燃物品和設備,以防焊接飛散出的熔渣點燃可燃物。

(6)照明燈:在有易燃物品的場所,照明燈下方不應堆放易燃物品;在散發可燃氣體和可燃蒸氣的場所,應選用防爆照明燈具。

(7)其他高溫物體:在儲運或生產加工過程中,應針對高溫物體採取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如使高溫物體與可燃物保持一定安全距離、用隔熱材料遮擋等。

(五)電火花的火災危險性及其安全對策

1.電火花的火災危險性和表現形式

電火花是電極問的擊穿放電形成的,大量的電火花彙集形成電弧。電火花和電弧不僅能引起可燃物燃燒,還能使金屬熔化、飛濺,具有很大的能量。根據放電機理和產生電火花的部位不同,電火花可分為:高電壓的火花放電、短時間的弧光放電、接點上的微弱火花放電等三種形式。

常見的電火花有:電氣開關開啟或關閉時發出的火花、短路火花、漏電火花、接觸不良火花、繼電器接點開閉時發出的火花、電動機整流子或滑環等器件上接點開閉時發出的火花、過負荷或短路時保險絲熔斷產生的火花、電焊時的電弧、雷擊電弧、靜電放電火花等。由於電火花溫度高達上千度,極易點燃可燃物而釀成火災。(常見的電火花如圖l-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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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電火花的安全對策

(1)防電火花成為點火源的主要對策

①對所需點火能量較小的散發可燃性氣體、易燃性液體蒸氣、爆炸性粉塵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應根據危險性等級採用具有相應防暴性能的電力機械和設備,以避免產生電火花。

②要根據使用環境選用相應的電氣配線,並且要及時檢測線路和設備的絕緣性能,防止因設備線路老化而產生火花。

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所有的金屬外箱、框架、防護裝置、機殼、導線管都要進行可靠接地,其接地電阻應由計算確定。

(2)防雷電安全對策

①對直擊雷採用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帶、避雷網等,引導雷電進入大地,使建築物、設備、物資及人員免遭雷擊,預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②對雷電感應,應採取將建築物內的金屬設備與管道以及結構鋼筋等予以接地的措施,以防放電火花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③對雷電侵入波應採用閥型避雷器、管型避雷器、保護間隙避雷器、進戶線接地等保護裝置,預防電氣設備因雷電侵入波影響造成過電壓,避免擊毀設備,防止火災爆炸事故,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

(3)防靜電火花安全對策

①採用導電體接地消除靜電,接地電阻不應大於l000Ω,防靜電接地可與防雷、防漏電接地相連並用。

②在爆炸危險場所,可向地面灑水或噴水蒸氣等,通過增溼法防止電介質物料帶靜電。該場所相對溼度一般應大於65%。

③絕緣體(如塑料、橡膠)中加入抗靜電劑,使其增加吸溼性或離子性而變成導電體,再通過接地消除靜電。

④利用靜電中和器產生與帶電體靜電荷極性相反的離子,中和消除帶電體上的靜電。

⑤爆炸危險場所中的設備和工具,應儘量選用導電材料製成。如將傳動機械上的橡膠帶用金屬齒輪和鏈條代替等。

⑥控制氣體、液體、粉塵物料在管道中的流速,防止高速摩擦產生靜電。管道應儘量減少摩擦阻力。

⑦爆炸危險場所中,作業人員應穿導電纖維製成的防靜電工作服及導電橡膠製成的導電工作鞋,不準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及不易導除靜電的普通鞋。

(六)撞擊與摩擦的危險性及其安全對策

1.撞擊與摩擦的危險性和表現形式

某些物質相互撞擊或摩擦會產生火花或火星,這種火花實質上是撞擊或摩擦物體產生的高溫發光的固體微粒,若溫度足夠高時就可能點燃周圍的可燃物。(在撞擊和摩擦過程中機械能轉產成熱能。)如果撞擊或摩擦產生的火星顆粒較大時,攜帶的能量較多(火星具有0.1mm-1.Omm的直徑時,其所帶的能量為1.76mJ~1760mJ),就有可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物質、可燃氣體和蒸氣以及可燃粉塵等物質。撞擊和摩擦發生的火花通常能點燃沉積的可燃粉塵、棉花等鬆散的易燃物質,以及易燃的氣體、蒸氣、粉塵與空氣的爆炸性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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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撞擊與摩擦的安全對策

(1)在易燃易爆場所,不能使用鐵質工具,而應使用銅製或木質工具。不準穿帶釘鞋,地面應為不發火花地面等。

(2)在裝卸搬運爆炸性物品、氧化劑及有機過氧化物等對撞機和摩擦敏感度較高的物品時,應輕拿輕放,嚴禁撞擊、拖拉、翻滾等,以防引起火災和爆炸。

(3)對於車床切削應有冷卻措施。對機械傳動軸與軸套,應定期加潤滑油,以防摩擦發熱引燃軸套附近散落的可燃粉塵等。

(七)光線照射與聚焦的火災危險性及其安全對策

1.光線照射與聚焦的危險性和表現形式

光線照射與聚焦成為點火源主要是指太陽熱輻射線(太陽光線)對可燃物的照射(暴曬)點火和凸透鏡、凹面鏡等類似物體使太陽光線聚焦點火。引起聚焦的物體大多為類似凸透鏡和凹面鏡的物體。如盛水的球形玻璃魚缸及植物栽培瓶、四氯化碳滅火彈(球狀玻璃瓶)、塑料大棚積雨水形成的類似凸透鏡、不鏽鋼圓底鍋(球面一部分)及道路反射鏡的不鏽鋼球面鑲板等。另外,太陽光線和其他一些光源的光線還會引發某些物質自由基的連鎖反應,如氫氣與氯氣、乙炔與氯氣等爆炸性混合氣體在日光或其他強光(如鎂條燃燒發出的光)的照射會發生爆炸。

2.光線照射與聚焦的安全對策

(1)易燃易爆物品應嚴禁露天堆放,避免日光暴曬。

(2)對某些易燃易爆容器採取灑水降溫和加設防曬棚措施,以防容器受熱膨脹破裂,導致火災爆炸。

(3)對可燃物品倉庫和堆場,應注意日光聚焦點火現象,採取遮擋通風和冷卻降溫等方法實施保護。

(4)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的玻璃應塗白色或用毛玻璃。

(八)絕熱壓縮的點燃及其控制對策

1.絕熱壓縮的危險性和表現形式

絕熱壓縮點燃是指氣體在急劇快速壓縮時,氣體溫度會驟然升高,當溫度超過可燃物自燃點時,發生的點燃現象。換句話說,絕熱壓縮是在與周圍不進行熱交換的狀態下壓縮氣體時,壓縮過程所耗功全部轉變成熱能,這種熱能蓄積於氣體內使其溫度上升,會構成點火源。氣體絕熱壓縮時的溫度升高值可通過理論計算和實驗求得。據計算,體積為10L,壓力為1atm,溫度為20℃的空氣,經絕熱壓縮使體積壓縮成l升,這時的壓力可達21.1atm,溫度會升高到463%。如果壓縮的程度再大(壓縮後的體積再小一些),則溫度上升會更高。

絕熱壓縮點燃可燃物的原理一般應用於柴油發動機的點火啟動,在柴油發電機中,若氣體初始的體積與氣體壓縮後的體積的壓縮比為l3~14(V1/V2=13~14),壓縮行程終點的壓縮壓力可達3.4MPa~3.626MPa;能使氣缸內溫度升高達500℃左右(遠遠高於柴油的自燃點),所以能用壓縮的方法點燃噴射在汽缸內的柴油霧滴。

對於空氣壓縮機來說,若氣體初始的體積與氣體壓縮後的體積的壓縮比大於10(V1/V2﹥10),氣缸內的空氣溫度會達到462℃以上。若此時空氣中有乙炔等可燃氣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乙炔自燃點約為335℃)就會導致乙炔爆炸,在爆炸壓力超過設備的耐壓極限時,就會發生壓縮機的爆炸事故,尤其是在氣缸冷卻系統發生故障時,更容易發生因絕熱壓縮而引發的事故。

液態爆炸性物質(如硝化甘油、硝酸甲酯、硝基甲烷等)和熔融態的炸藥(如梯恩梯、苦味酸、特屈兒等)以及某些氧化劑與可燃物的混合物(如過氧化氫與甲醇的混合物)含有氣泡時,在輸送流動過程中會因絕熱壓縮升溫而引發爆炸。

在高壓氣體管路上的閥門間存有低壓氣體時,當快速開啟靠近高壓氣源一端的閥門時,閥門間管路中的氣體會受到高壓氣體的壓縮。由於時間很短,可近似看作絕熱壓縮,如果閥門之間管路中的氣體或高壓氣體是可燃的,就有可能受熱而發生著火或爆炸事故。在這種情況下,閥門中耐熱性差的密封材料會發生熱分解,導致閥門漏氣,引起火災。

2.絕熱壓縮點火源的控制對策

在生產加工和儲運工程中,防止絕熱壓縮成為點火源的根本方法是儘量避免或控制可能出現絕熱壓縮的操作。例如在啟閉壓縮機的排水閥、放出塔槽中的排出物以及抽出成品時開關動作要緩慢;限制氣流在管道中的流速以防止絕熱壓縮造成異常升溫。在處理液態爆炸性物質及熔融態炸藥等物質時,應排除物料中夾雜的各類氣泡,以防出現絕熱壓縮現象。

(九)化學反應放熱的點燃及其控制對策

1.化學反應放熱點燃的危險性和表現形式

化學反應放熱點燃是指能夠使參加反應的可燃物質與反應後的產物溫度升高,當超過可燃物自燃點時,使其發生自燃的現象。自然發熱成為點火源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形式為可燃物自身發熱自燃:可燃物在一定條件下,自動發生放熱的化學或生化反應,蓄積的熱量使可燃物溫度達到自燃點溫度時,就會發生燃燒。這類物質有自燃物品、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與可燃物的混合物等。這類點火現象舉例如下:

(1)黃磷在空氣中與氧氣反應生成五氧化二磷、並放出熱量,導致自燃,其反應式為:

4P+502=2P205,+3098.23kJ(這類點火現象屬於自燃物品放熱點燃)

(2)金屬鈉與水反應生成氫氧化鈉與氫氣、並放出熱量,導致氫氣和鈉自燃。其反應式為:

2Na+2H20=2NaOH+H2+371.79kJ(這類點火現象屬於遇溼易燃物品放熱點燃)

(3)過氧化鈉與甲醇反應生成氧化鈉、二氧化碳及水,反應放出熱量,而導致自燃。其反應式為:

CH3OH+3Na202=3Na20+C02+2H20(這類點火現象屬於氧化劑與可燃物品混合物放熱點燃)

第二種形式為受熱自燃:反應過程中的反應物和產物都不是可燃物,反應放出的熱量不能造成反應體系自身發生自燃,但可點燃與反應體系接觸的其他可燃物。如生石灰與水反應放熱點燃與之接觸的木板、草袋等可燃物。生石灰與水發生的放熱反應為:

CaO+H20=Ca(OH)2+64.9kJ

反應放熱能使氫氧化鈣的溫度升高到792.3℃(56kg氧化鈣與18kg水反應),這一溫度超過了木材等可燃物的白燃點,因此能引起燃燒造成火災。能發生此類化學反應放熱點火現象的物質還有許多。如五氧化二磷、過氧化鈉、過氧化鉀、五氯化磷、氯磺酸、三氯化鋁、三氧化二鋁、二氯化鋅、三溴化磷、濃硫酸、濃硝酸、氫氟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遇水都會發生放熱反應導致周圍可燃物著火。

2.化學反應放熱點火源的控制對策

(1)對於自身發熱自燃的物質,在生產加工與儲運過程中應避免造成化學反應的條件,如自燃物品隔絕空氣儲存;遇溼易燃物品隔絕水儲存及防雨雪、防潮等;氧化劑隔絕可燃物儲存;混合接觸有自燃危險的兩類物品分類分庫和隔離儲存等。

(2)對於受熱能引起自燃的物質,在生產加工與儲運過程中應避免使用可燃包裝材料,儲運中應加強通風散熱,以防化學反應放熱點火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以上簡要介紹的能夠引起火災爆炸的七大類點火源,沒有包括原子能、微波(一種電磁波)能、衝擊波能等能量來源,但這些能量都可歸入七大類點火能量中。例如原子能可看做是化學能轉變成熱能,可歸入化學反應放熱點火源;微波可看作是電能轉變為熱能,可歸入電火花點火源;衝擊波可以看做是絕熱壓縮作用由機械能轉變成熱能,可歸入絕熱壓縮點火源。系統中的點火能量因素是系統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最重要因素,因此控制和消除點火源也就成為防止一個系統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最重要手段。在實際防火工作中,應針對產生點火源的條件和點火源釋放能量的特點,採取控制和消除點火源的技術措施及管理措施,以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二、典型場所火源管理的防火巡查要點

在民用建築中,火源安全管理的防火巡查主要集中在違章動火,違章使用大功率電氣設備,亂拉臨時線路,違章吸菸,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等。下面針對典型場所的火源管理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分別列表介紹。

(一)總配電室(配電室、計算機房、電話總機室)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1-5)

單位的總配電室或配電室是所有房間、處所、用電設備的總電源。其安全與否,事關單位的正常生產、工作以及生活秩序,歷來是單位的消防重點部位。該類場所要求24小時值班,嚴禁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表1-5總配電室(配電室、計算機房、電話總機室)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

消防員培訓第十二課 防火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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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庫房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l-6)

庫房管理要嚴格遵守《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在火源管理方面,要注意電氣線路和照明燈具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要嚴防遺留火種,嚴禁違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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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五距”出自《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十八條,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lOOm2,垛與垛間距不小於l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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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餐廳及廚房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1-7)

餐廳和廚房是集中用火部位,要嚴防燃氣洩漏,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特別是在加工油炸食品時,要專人看管,同時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和滅火毯等。此外,要定時清洗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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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洗衣房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1-8)

洗衣房的火源管理主要體現在電氣線路和設備。要經常檢查電源插座是否正常工作,洗衣機是否存在故障,洗衣中要留意烘乾環節,要嚴格按照操作說明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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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鍋爐房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1-9)

目前燃氣鍋爐已經普遍投入使用。要嚴防燃氣洩漏,鍋爐房內禁止存放可燃物,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無關人員進人,確保消防報警和滅火設施靈敏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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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員工宿舍(客房)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1-10)

員工宿舍和客房的火源管理主要是加強用火用電的管理和教育。嚴禁亂拉臨時線,嚴禁臥床吸菸,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在宿舍和客房內私自燒製食物(圖1.7為違規動用明火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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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辦公室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l—11)

辦公室內應加強用電設備如電腦、空調、打印機、飲水機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避免長時間待機,嚴禁私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要加強對吸菸行為的管理,杜絕遺留火種,下班要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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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理髮室、美容院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1-12)

理髮室、美容院要加強對髮膠、摩絲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嚴防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起火,要及時清理垃圾和可燃物,下班時仔細檢查是否有遺留火種,人員離開要及時斷電。

表1-12理髮室、美容院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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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外租商店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l.13)

外租商店存在大量可燃物品,尤其要注重各類火源的管理,注意防範電氣火災。營業期間嚴禁一切明火作業,嚴禁吸菸,嚴禁亂拉臨時線路,嚴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被封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未保持暢通,如圖1-8所示)。

消防員培訓第十二課 防火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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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下停車場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l-14)

地下停車場存放大量車輛,一旦發生火火災,後果十分嚴重。因此,要加強火源管理,嚴禁私自動用明火,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嚴禁在停車場修車、加油、充電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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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施工現場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1-15)

施工現場可燃物多,人員複雜,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良莠不齊,是火災易發多發場所。同時配備必要的滅火設施和器材,加強電焊、氣焊審批和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時清理可燃物品,嚴禁交叉作業,嚴禁在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褥子等電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

消防員培訓第十二課 防火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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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消防控制室的防火巡查要點和處置方法(見表1-16)

消防控制室是火災發生時的消防指揮中心,應確保消防安全萬無一失。為此,要堅決杜絕一切違章行為,例如吸菸、使用電熱器具、亂拉臨時線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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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安全疏散設施的巡查

一、安全疏散設施的相關知識

(一)安全疏散設施的重要性

安全疏散設施是建築物發生火災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有效措施,是建築防火的一項重要內容。

建築物發生火災時,為避免室內人員因火燒、缺氧窒息、煙霧中毒和房屋倒塌造成傷害,要儘快疏散;消防人員必須迅速趕到火災現場進行滅火。這些行動都必須藉助於建築物內的安全疏散設施來實施。因此,如何保證安全疏散是十分重要的。然而,許多國內外火災教訓說明,由於對安全疏散設施的設計缺陷和管理不善,火災時,不能起到疏散人員的作用,常常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慘痛的。現略舉數例如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友誼賓館因電氣烤燃幕布引起火災,火災時由於幾個安全出口上鎖封堵,只有一個出口供人員疏散,造成323人死亡,l20人傷殘。

黑龍江哈爾濱天鵝飯店火災,共有10人死亡,其中9人跳樓致死。該飯店安全疏散不符合安全要求,一座樓梯上鎖,另一座為開敞樓梯,火災時大量煙霧潛入,無法使用,而且沒有其他輔助設施,不少人被迫冒險跳樓。

巴西聖保羅25層的“焦馬”大樓火災,因安全疏散設施的設計管理存在嚴重缺陷,只有一座開敞樓梯,沒有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火災後造成227人死亡,300多人受傷,經濟損失300多萬美元的嚴重損失。

南朝鮮漢城(韓國首爾)“大然閣”飯店火災,共死亡163人,60多人受傷。火災發生時,這幢21層大樓內的近300人只能靠一座開敞式樓梯疏散,火勢很快蔓延,樓梯內充滿煙氣,使之失去安全疏散作用。

總之,安全疏散設施對於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和高層建築,如大型商場、體育館、影劇院、娛樂場所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對於工廠和倉庫的人員和物資疏散同樣重要。而對建築物的地下室人防工程,因採光、通風、排煙效果差,人員疏散困難,安全疏散設施就顯得更為突出。

通過對國內外建築火災的統計分析,凡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火災,大部分是因沒有可靠的安全疏散設施或管理不善,人員不能及時疏散到安全區域造成的,教訓十分深刻:有的疏散樓梯不封閉、不防煙;有的疏散出口數量少,疏散寬度不夠;有的在安全出口上鎖、疏散通道堵塞;有的缺少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等等。因此說,安全疏散設施是火災時人員逃生的生命綠色通道,必須始終保持暢通無阻。

(二)安全疏散設施的種類

一般來講,建築物的安全疏散設施包括:

1.疏散樓梯和樓梯間

2.疏散走道

3.安全出口

4.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

5.應急廣播與輔助救生設施

6.超高層建築需設置避難層和直升機停機坪

(三)疏散樓梯和樓梯間

1.疏散樓梯和樓梯間的概念

疏散樓梯和樓梯間是室內外的豎向疏散通道,是建築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樞紐,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樓梯間防火和疏散能力的大小,直接影響著人員的生命安全與消防隊員的救災工作。根據防火要求,可將樓梯間分為敞開樓梯間、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和室外輔助疏散樓梯四種形式。圖1-9為封閉樓梯間和室外輔助疏散樓梯。

(1)敞開樓梯間:是指建築物內由牆體等維護構件構成的無封閉防煙功能,且與其他使用空間相通的樓梯間。

(2)封閉樓梯間:是指用建築構配件分隔,能防止煙和熱氣進入的樓梯間。

(3)防煙樓梯間:是指在樓梯間入口處設有防煙前室,或設有專供排煙用的陽臺、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樓梯問的門均為乙級防火門的樓梯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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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室外輔助疏散樓梯:是指用耐火結構與建築物分隔,設在牆外的樓梯。室外疏散樓梯主要用於應急疏散,可作為輔助防煙樓梯使用。

2.樓梯間的設置要求

(1)樓梯間一般靠外牆設置,能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

(2)樓梯間內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垃圾道。

(3)樓梯間內不應有影響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礙物。

(4)樓梯間內不應敷設甲、乙、丙類液體管道。

(5)公共建築的樓梯間內不應敷設可燃氣體管道。

(6)居住建築的樓梯間內不應敷設可燃氣體管道和設置可燃氣體計量表。

(7)單元式住宅每個單元的疏散樓梯均應通至屋頂。

(四)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概念

疏散走道是疏散時人員從房間內至房間門,或從房問門至疏散樓梯或外部出口等安全出口的室內走道,如圖1-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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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災情況下,人員要從房間等部位向外疏散,首先通過疏散走道,所以,疏散走道是疏散的必經之路,通常為疏散的第一安全地帶。

2.疏散走道設置要求

(1)疏散走道要簡明直接,儘量避免彎曲,尤其不要往返轉折,否則會造成疏散阻力和產生不安全感;

(2)疏散走道內不應設置階梯、門檻、門垛、管道等凸出物,以免影響疏散;

(3)疏散走道的結構和裝修必須保證其耐火性能,牆面、頂棚、地面的裝修應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

(五)安全出口

1.安全出口概念

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員安全疏散用的房間的門、樓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門。其作用是在發生火災時,能夠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員和搶救物資,減少人員傷亡、降低火災損失,在建築防火設計和施工時,必須設置足夠數量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且易於尋找,並應有明顯標誌。

2.安全出口的設置要求

(1)民用建築的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每個防火分區,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m。

(2)單層、多層公共建築內的每個防火分區,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以及劇院、電影院、禮堂、體育館的觀眾廳,其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少於2個。

(3)高層建築每個防火分區以及高層建築地下室、半地下室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少於兩個。

(4)高層建築的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且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距離不少於5m。

(六)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誌

1.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誌的概念

為防止火災時觸電和通過電氣設備、線路擴大火勢,在切斷起火部位及其所在防火分區的電源情況下,為保證人員的安全疏散和火災撲救人員的正常工作,防止疏散通道驟然變暗和煙氣擴散減光的作用帶來的影響,抑制人們心理上的驚慌,而設置的一定照度的光源,稱為應急照明。圖1-11為常見消防應急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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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中往往煙氣較大,妨礙人們在緊急疏散時辨別方向。合理設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標誌,對人員安全疏散具有重要作用。國內外實際應用表明,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或靠近地面的牆上設置發光疏散指示標誌,可以更好的幫助人們在濃煙瀰漫的情況下,及時識別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發光疏散標誌順利疏散,避免造成傷亡事故。圖1-12為常見消防疏散指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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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為防止建築物發生火災時,當正常電源被切斷的情況下,受災人員因找不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而發生擁擠、碰撞、摔倒、踩踏等事故,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設置符合規定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2.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

(1)民用建築、高層建築(住宅除外)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問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

(2)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

(3)觀眾廳、一定規模的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4)公共建築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築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5)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築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動房間等部位。

3.下列部位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誌:

(1)除二類居住建築外,高層建築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處;

(2)多層建築應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門的正上方;

(3)總建築面積超過8000m2的展覽建築;總建築面積超過5000m2的地上商店;總建築面積超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座位超過1500個的電影院、劇院,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會堂或禮堂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

4.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誌的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1)疏散走道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0.5Lx;人員密集場所內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1.OLx;樓梯問內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於5.O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3)疏散應急照明燈宜設在牆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誌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誌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lm以下的牆面上。走道疏散標誌燈的間距不應大於20m。

(4)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誌應設玻璃或其他不燃燒材料製作的保護罩。

(5)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可採用蓄電池做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min;高度超過lOOm的高層建築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30min。

二、安全疏散設施的防火巡查要點

安全疏散設施是火災時人員的逃生要道,保持始終暢通至關重要。

(一)疏散樓梯、樓梯間、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防火巡查要點

1.是否有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堵塞;

2.是否有障礙物堆放,堵塞通道,影響疏散;

3.安全出口是否被鎖閉。

(二)疏散指示標誌與應急照明的防火巡查要點

1.疏散指示標誌外觀是否完好無損,是否被懸掛物遮擋;

2.疏散指示標誌指示方向是否正確無誤;

3.疏散指示標誌指示燈照明是否正常,充電電池電量是否充足;

4.應急照明燈具和線路是否完好無損;

5.應急照明燈具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對於上述巡視內容,如果存在問題,對於能夠當場解決的,協助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上報相關領導,協調限期解決。

第四節 消防車道的巡查

一、消防車道的相關知識

(一)消防車道的概念

消防車道是供消防車滅火時通行的道路。設置消防車道的目的就在於一旦發生火災後,使消防車順利到達火場,消防人員迅速開展滅火戰鬥,及時撲滅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火災損失。(消防車道,如圖1-1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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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單層、多層民用建築消防車道的設置要求

1.當建築物的沿街部分長度超過l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設置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當確有困難時,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

2.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和佔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展覽館等公共建築,宜設置環形消防車道。

3.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當其短邊長度大於24m時,宜設有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4.消防車道淨寬度和淨高度均不應小於4m。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於3%。

5.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於12m × l2m;供大型消防車使用時,不宜小於18m × l8m。

6.消防車道路面、撲救作業場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溝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

7.消防車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應滿足消防車通行與停留的要求。

(三)高層民用建築消防車道的設置要求

1.高層民用建築的周圍,應設環形消防車道。當設環形車道有困難時,可沿高層民用建築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當建築的沿街長度超過l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在適中位置設置穿過建築的消防車道;

2.高層建築的內院或天井,當其短邊長度超過24m時,宜設有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3.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於4m,消防車道距離高層民用建築外牆宜大於5m,消防車道上空4m以下範圍內不應有障礙物;

4.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有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不宜小於l5m×15m。大型消防車的回車場不宜小於18m×18m。

5.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消防車的壓力;

6.穿過高層民用建築的消防車道,其淨寬和淨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m;

7.消防車道與高層民用建築之間,不應設置妨礙登高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

8.供消防車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應設消防車道。

二、消防車道的防火巡查要點及處置方法

圍繞消防車道的巡查,和疏散通道一樣,要突出“暢通”二字。否則就達不到消防車迅速到場滅火救人、將火災損失降到最小的目的。從目前情況看,在個別單位和社區,消防車道被堵塞的情況比較普遍,應引起足夠重視。

(一)消防車道的防火巡查要點

消防車道的防火巡查要點主要有:

1.消防車道是否堆放物品、被鎖閉、停放車輛等,影響暢通;

2.消防車道是否有挖坑、刨溝等行為,影響消防車輛通行;

3.消防車道上是否有搭建臨時建築等行為。

(二)發現消防車道存在問題的處置方法

對於上述巡視內容,如果存在問題,對於能夠當場解決的,協助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上報相關領導,協調限期解決。

第五節 防火分隔設施的巡查

一、防火分隔設施的相關知識

防火分隔物是指能在一定時間內阻止火勢蔓延,且能把建築內部空間分隔成若干較小防火空間的物體。常見防火分隔物有防火牆、防火門、防火窗、防火捲簾、防火水幕帶、防火閥和排煙防火閥等。

(一)防火牆

1.防火牆的概念

防火牆是由不燃燒材料構成的,為減小或避免建築、結構、設備遭受熱輻射危害和防止火災蔓延,設置的豎向分隔體或直接設置在建築物基礎上或鋼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一定耐火等級的牆。

防火牆是防火分區的主要建築構件。通常防火牆有內防火牆、外防火牆和室外獨立牆幾種類型。

2.防火牆的有關要求

(1)防火牆的耐火極限、燃燒性能、設置部位和構造應符合國家有關規範的要求。

(2)防火牆應為不燃燒體,其耐火極限規定為3h。

(3)防火牆應直接設置在建築物的基礎或鋼筋混凝土框架上、梁等承重結構上。

(4)防火牆上不應開設門窗洞口,當必須開設時,應設置固定的或火災時能自動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5)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的管道嚴禁穿過防火牆。其他管道不宜穿過防火牆,當必須穿過時,應採用防火封堵材料將牆與管道之間的空隙填實;當管道為難燃材質時,應在防火牆兩側的管道上採取防火措施。

(二)防火門

1.防火門的概念

防火門是指在一定時間內,連同框架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的門。它是設置在防火分區間、疏散樓梯間、垂直豎井等且具有一定耐火性的活動的防火分隔物。常見防火門如圖1-1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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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門除具有普通門的作用外,更重要的是還具有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擴散的特殊功能。它能在一定時間內阻止或延緩火災蔓延,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2.防火門的分類

(1)防火門按其材質可分為:木質防火門,鋼質防火門,鋼木質防火門,其他材質防火門。

(2)防火門按其按門扇數量可分為:單扇防火門,雙扇防火門,多扇防火門(含有兩個以上門扇的防火門)。

(3)防火門按其按結構形式可分為:門扇上帶防火玻璃的防火門,帶亮窗防火門,帶玻璃帶亮窗防火門,無玻璃防火門。

(4)防火門按其開閉狀態可分為:常開防火門,常閉防火門。常閉防火門平常在閉門器的作用下處於關閉的狀態。因此火災時能起到阻止火勢及煙氣蔓延;常開防火門平時在防火門釋放器作用下處於開啟狀態,火災時,防火門釋放器自動釋放,防火門在閉門器和順序器的作用下關閉。

(5)防火門按其按耐火性能分類,見表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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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火門的組成

防火門通常可由門框、門扇、填充隔熱耐火材料、門扇骨架、防火鎖具、防火合頁、防火玻璃、防火五金件、閉門器(圖1-15)、順序器(圖1-16)、防火門釋放器(圖1-17)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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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火門的耐火極限和適用範圍

(1)甲級防火門。耐火極限不低於1.5h的門為甲級防火門。甲級防火門主要安裝於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上。建築物內附設一些特殊房間的門也為甲級防火門,如燃油氣鍋爐房、變壓器室、中間儲油間等。

(2)乙級防火門。耐火極限不低於1.Oh的門為乙級防火門。防煙樓梯問和通向前室的門,高層建築封閉樓梯間的門以及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門均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丙級防火門。耐火極限不低於0.5h的門為丙級防火門。建築物中管道井、電纜井等豎向井道的檢查門和高層民用建築中垃圾道前室的門均應採用丙級防火門。

5.防火門的設置要求

防火門除具有可靠的耐火性能和合理的適用場所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防火門應為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並在關閉後能從任何一側手動開啟。

(2)用於疏散走道、樓梯間和前室的防火門,應能自行關閉。

(3)雙扇和多扇防火門,應設置順序閉門器。

(4)常開的防火門,在發生火災時,應具有自行關閉和信號反饋功能。

(5)設在變形縫附近的防火門,應設在樓層數較多的一側,且門開啟後不應跨越變形縫,防止煙火通過變形縫蔓延擴大。

(三)防火窗

1.防火窗的概念

防火窗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內,連同框架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的窗。防火窗一般安裝在防火牆或防火門上。

防火窗的作用一是隔離和阻止火勢蔓延,此種窗多為固定窗;二是採光,此種窗有活動窗扇,正常情況下采光通風,火災時起防火分隔作用。活動窗扇的防火窗應具有手動和自動關閉功能。

2.防火窗的分類

(1)按安裝方法可分為固定窗扇防火窗和活動窗扇防火窗。

(2)按耐火極限可分為甲、乙、丙三級,耐火極限不低於1.5h的窗為甲級防火窗;耐火極限不低1.Oh的窗為乙級防火窗,耐火極限不低於0.5h的窗為丙級防火窗。

(四)防火捲簾

1.防火捲簾的概念

防火捲簾是指在一定時間內,連同框架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的捲簾。

防火捲簾是一種活動的防火分隔物,平時捲起放在門窗上口的轉軸箱中,起火時將其放下展開,用以阻止火勢從門窗洞口蔓延(圖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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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捲簾設置部位一般有:消防電梯前室、自動扶梯周圍、中庭與每層走道、過廳、房間相通的開口部位、代替防火牆需設置防火分隔設施的部位等。

2.防火捲簾的分類

(1)防火捲簾按其材料結構可分為:鋼質防火捲簾、無機纖維複合防火捲簾、特級防火捲簾。

(2)防火捲簾按其啟閉方式可分類見表1-18。

(3)防火捲簾按其耐火極限分類見表1-19。

(4)按耐風壓強度分類見表l-20。

(5)按簾面數量分類見表1-21。

3.防火捲簾的組成

防火捲簾通常由底板、導軌、簾板、支撐板、卷軸、探頭裝置、手動速放關閉裝置、箱體、卷門機、控制箱、限位、門楣、按鈕開關等組成(圖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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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火捲簾的設置要求

(1)在設置防火牆確有困難的場所,可採用防火捲簾作防火分區分隔。當採用包括背火面溫升作耐火極限判定條件的防火捲簾時,其耐火極限不低於3h;當採用不包括背火面溫升作耐火極限判定條件的防火捲簾時,其捲簾兩側應設獨立的閉式自動噴水系統保護,系統噴水延續時間不應小於3h。

(2)設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捲簾,應在捲簾的兩側設置啟閉裝置,並應具有自動、手動和機械控制的功能。

(3)防火捲簾應具有防煙性能,與樓板、梁和牆、柱之間的空隙應採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二、防火門、防火捲簾的每日巡查要點

防火門和防火捲簾是主要的防火分隔設施,對它們的防火巡查,主要體現在“分隔”或者“封閉”上,真正起到將一旦發生的火災控制在一定空間範圍內的作用。

因此:

(一)防火門的巡查要點

(1)防火門的門框、門扇、閉門器等部件是否完好無損,並具備良好的隔火、隔煙作用;

(2)帶閉門器的防火門是否能夠自動關閉,電動防火門當電磁鐵釋放後能按順序順暢關閉;

(3)防火門門前是否堆放物品影響開啟。

(二)防火捲簾巡查要點

(1)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雜物,影響降落;

(2)防火捲簾控制面板、門體是否完好無損;

(3)防火捲簾是否處於正常升起狀態;

(4)防火捲簾所對應的煙感、溫感探頭是否完好無損。

(三)發現防火門、防火捲簾存在問題處置方法

對於上述巡視內容,如果存在問題,對於能夠當場解決的,協助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上報相關領導,協調限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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