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新規下信託憑藉ABS成功逆襲!

在參與發行CLO產品的信託中,“銀行系”信託表現驚豔

“創新轉型”的旋律在信託業內已傳唱多年,而在資管新規落地後,這一需求顯得更為迫切。基於此,信託公司今年上半年在資產證券化業務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戰績”。

資管新規下信託憑藉ABS成功逆襲!

萬千景財富根據統計發現,今年上半年參與資產證券化的信託公司多達19家,佔比近三成,合計參與業務規模接近四千億元。

其中,共有11家信託公司參與發行48只信貸CLO產品,合計總額為2901.46億元;15家信託公司擔任ABN發行機構,合計發行產品規模367.98億元。在資管新規落地之後,資產證券化或將成為信託業逆襲的重要方向。

“銀行系”信託領跑ABS業務

信託公司參與方式主要有信貸資產證券化(CLO)、以信託收益權為基礎資產的企業ABS、信託型ABN和Pre-ABS四種方式。

而從上半年數據來看,信託參與資產證券化的熱情仍然高漲。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共有11家信託公司參與發行48只信貸CLO產品,總額為2901.46億元,同比增長51.76%。其中,建信信託、中海信託、上海信託等公司發行只數均在5只以上。

在參與發行CLO產品的信託中,“銀行系”信託表現驚豔:建信信託以發行14只項目、發行額1228.63億元的成績領跑CLO發行機構榜單;

上海信託、興業信託、交銀信託分別發行5只、2只、2只產品,發行總額分別為193.68億元、173.65億元、171.30億元,發行規模排名分別為第4、第5、第6位。整體來看,四家“銀行系”信託共發行23只信貸CLO產品,發行總額為1767.26億元,佔比超過六成,可算是“大樹底下好乘涼”。

從基礎資產類型上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無論是項目數量還是項目規模均居於首位:共有18單產品、合計發行規模1865.77億元。緊隨其後的是汽車貸款,發行數量10只,發行規模為283.48億元。

而從原始權益人的角度來看,商業銀行成為絕對主力,合計發行規模為2378.82億元,佔比在八成以上。

此外,數據顯示,今年以來以信託受益權作為基礎資產的證監會ABS產品共有20只,合計規模為335.94億元,與去年同期的446.08億元相比有所減少。而在PRE-ABS方面,萬千景財富根據數據不完全統計,僅有廈門信託今年3月份發行的“匯金1771號遠東租賃PRE-ABS項目信託”被納入統計。

15家信託參與ABN,中鐵信託奪冠

去年以來,信託型ABN發展迅猛,去年全年共發行33只產品,合計發行規模572.95億元。而在今年上半年,這一態勢仍在繼續。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共有15家信託公司擔任ABN發行機構,發行產品29只,合計發行產品規模367.98億元。就今年上半年的ABN發行機構榜單來看,中鐵信託排名發行規模首位。

今年6月份,中國中鐵發行“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資產支持票據”,發行規模為59.57億元,以應收債權作為基礎資產,由中鐵信託擔任發行機構。事實上,該產品在今年以來發行的諸多ABN產品中,規模居於首位。

除中鐵信託外,五礦信託和華潤深國投參與發行的ABN產品規模也在50億元之上,分別為54.55億元、54.05億元,發行產品數量為6只、4只。

其中,五礦信託發行產品為“前海結算2018年度第一期碧桂園供應鏈應付賬款資產支持票據資產支持票據”系列產品,系銀行間市場首單供應鏈應付賬款ABN產品。

華潤深國投參與項目範圍較廣,涉及華潤租賃、北京住總房地產開發、建築第二工程局等多家發行主體。此外,天津信託、西部信託、長安信託3家信託公司也在今年成功“試水”ABN。

國投泰康信託相關人士指出,信託公司在ABN中發揮主導作用,是未來發展投行業務,豐富企業客戶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的重要業務方向。

因此,信託公司要高度重視ABN長遠的發展機遇。在其看來,信託公司開展ABN業務,要從同業業務入手,逐步提升專業能力、發揮資源整合作用和主導權。

資管新規下信託憑藉ABS逆襲

近年來,資產證券化作為信託業內最受關注的業務之一,曾多次被信託公司在年報中提及。僅就2015年-2017年數據而言,信託公司年報中提及“資產證券化”的數量分別為15次、31次、38次,其熱度可見一斑。

而在此前信託業協會公佈的信託業務八大分類中,“資產證券化”業務作為其中一類被單獨劃分,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或許也是信託積極參與資產證券化的動力之一。

以中信信託為例,在其2017年年報中指出,中信信託將其資產證券化業務納入“服務信託業務”當中。

中信信託表示,其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優秀成員評選中獲“優秀ABS發行人”,報告期內資產證券化業務規模超1650億元,連續5年穩居行業領軍地位;同時在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行信託行業第一單由信託公司主導、完成全流程的信託型資產支持票據ABN。

某資深信託觀察人士指出,信託公司參與ABS有利於促進信託公司傳統業務的深化與突破,資產證券化業務更多關注底層基礎資產的現金流,是對信託傳統業務的升級與改造。

由於信託制度具有天然優勢,通過設立特殊目的信託作為發行載體,解決了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破產隔離”和“資產出表”問題。

此外,信託公司可以利用積累的項目資產管理經驗,作為獨立的中介機構對資產證券化項目存續期間基礎資產、原始權益人/資產服務機構提供全程服務、監督和管理,這也豐富了信託公司的業務範圍,進一步朝主動管理的方向邁進。

事實上,在資管新規落地之後,信託轉型更為迫切,而資產證券化或許將成為信託逆襲的一個重要方向。

一方面,根據資管新規,“依據金融管理部門頒佈規則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不適用本意見”,資產證券化業務成為為數不多的“幸運兒”之一。在此背景下,信託公司作為重要SPV,自然“有機可乘”。

而在多層嵌套的非標產品逐漸退出市場之後,標準化、底層資產可穿透的資產證券化產品更多地將被加入資產配置的範圍,信託公司加強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或許將成為其新的盈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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