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即罪過—溫州龍泉三塔拆毀之事件記略

无知即罪过—温州龙泉三塔拆毁之事件记略

龍泉縣崇因寺位於龍泉城關鎮內,崇因寺大雄寶殿前有東西二個七層實心磚塔,原名“平林雙塔”,後俗稱或簡稱“崇因寺雙塔”,或“東塔”、“西塔”,約建於唐,北宋熙寧時期曾經重修。兩座塔從上到下全封閉,內藏文物豐富,以寫、印經卷、絹本彩繪釋道畫、磚雕等為主。金沙寺華嚴塔位於城郊,是空心磚塔,建於五代(簡稱“金沙塔”)。

无知即罪过—温州龙泉三塔拆毁之事件记略

浙江龍泉縣金沙寺華嚴塔

1956年1月,龍泉縣委、縣政府本著變廢為寶,節省建設資金的主觀意願,決定拆掉封建迷信的建築——崇因寺雙塔和金沙塔,利用塔磚將原卵石路面改建為嵌磚路面。因崇因寺雙塔位於龍泉城關鎮內,金沙寺華嚴塔在郊外,就先從近處著手。拆毀雙塔時,塔磚直接被工人拿去鋪設路面,而塔內拆出來的文物則慘遭大劫。據在當時在現場的鎮人民代表葉日昇事後回憶及其他見過出土文物的幹部群眾證實,東塔裡面從上到下七層,滿滿當當地裝著經卷和其他文物,經卷(包括寫經與印經)約有4擔籮筐,一尺二寸長、六寸寬的絹本釋道畫28張;塔身與塔基有黑色泥燒小佛像(親歷者尤文貴先生在參觀溫州博物館新館白象塔出土文物時肯定,當年所說的“黑色泥燒小佛像”類同於白象塔的磚雕佛像)32個,蓮花座32座,銅鏡5枚、古錢幣若干,塔基裡有4根鐵柱;地宮石函中有金色龍、鳳、塔、淨水缽、水晶珠等,金色人像非常光亮,金色塔高約一尺,底部約小碗口大小,塔身有窗,死角飛簷上吊有小鈴,鈴中有珠,動之能響,珠下吊有金絲,塔中有支柱,紅似火柴梗,極其精巧玲瓏,石函蓋刻有銘文。西塔塔身所出以古錢幣為主,約四、五百斤,地宮石函中有8頂大小不一的銅帽和古錢幣,還裝著1個鐵方匣。鐵方匣裡面有一件長約2寸盤曲玉龍,白玉人像和玉十二生肖,一朵珠花,外包紅紙,紙上寫有葉姓女名;兩面小銅鏡等等。這些寶貴的宋代文物被當作封建迷信物肆意糟蹋,經卷和繪畫等大部分被搬到溪灘上燒燬,燒剩的灰燼約有2米寬,0.5米高。旁觀群眾中,有的認為塔裡出土的佛經和佛像等文物能辟邪,偷偷拿走藏起來幾件,金、玉、銅器、錢幣等遭現場拆塔人員和圍觀群眾哄搶。現場文物散落一地,滿目狼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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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 明道二年大悲心陀羅尼經(局部)一級文物 11.3X32.3 釐米 浙江省博物館

龍泉縣當時屬溫州專區轄縣,尤文貴作為一個文化幹部被派往龍泉縣文化館負責戲劇編導創作工作。拆塔時尤文貴恰從鄉下回來,走過城關鎮新華街看到滿地磚頭,工人們正在鋪設路面。細心的他發現這些磚頭是舊磚,個別磚頭上還有文字。雖然不能鑑定這些舊磚是什麼年代,但他明白這些是古磚。強烈的責任感促使他馬上去了解這些磚頭的來歷。聽說磚頭是從崇因寺雙塔拆下的,不由得大吃一驚,急忙跑到崇因寺。在寺門口就看到一路上全是撕碎的經卷碎片,塔已蕩然無存,塔基也已被挖掘,地面散落的幾片彩繪絹畫,隨手去撿,酥散而化。這情形使尤文貴急得直跳腳,在塔基旁邊就大叫大嚷起來,現場圍觀的群眾看到這位文化館幹部如此情緒激動,便覺得好奇,這些佛經有什麼用啊?尤文貴在現場就向圍觀群眾簡單地宣傳了文物的價值,一些群眾經宣傳後有所明白醒悟,向尤文貴報告拆塔時所看到的情景,並告之佛經已被搬到溪灘上焚燒了。尤文貴趕到溪灘時,看到的僅是厚厚的灰燼,令人心疼不已。有些好心的群眾,指點哪些人偷偷拿走哪些文物。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經過一番努力收集,收回了13卷經卷(其中一件殘片上是彩繪,下是經文)。尤文貴將收集來的13卷經卷用紫紅色綢布包好收藏在寢室裡。之後,還有徐石巖交出1個黑色泥燒小佛像,5個蓮花座,劉陳悋交出1個黑色泥燒小佛像,東大寺居民交出2個蓮花座,葉日昇交來2個蓮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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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 佛說阿彌陀經變相圖 一級文物 29X45.5cm 浙江省博物館(1956年拆毀龍泉金沙寺華嚴塔出土)

龍泉縣城關鎮是個小地方,尤文貴在拆塔現場強烈的反應,以及在群眾中打聽、收集文物的事,很快傳開。城關鎮派出所所長找上文化館尤文貴處,要求他繳出收集來的佛經,稱佛經是迷信品,派出所有權予以沒收。尤文貴據理力爭,這些佛經是文物,文化館有權保護文物。派出所所長竟拔出手槍拍到辦公桌上,威嚇道:再不交出,我就不客氣了!文化館長葉慶泉和文化館員毛良趕緊出來打圓場,讓尤文貴把經卷交給被派出所。經卷被派出所收走後,尤文貴放心不下,擔心派出所不能分辨文物和迷信品,會把僅存的經卷再付之一炬。憑著年輕氣盛,他給縣委副書記路印田打電話,彙報了情況,並宣傳國家有文物法,不能再燒這些經卷了。縣委副書記路印田聽後立即表態這事他來處理,不久,派出所將經卷送回文化館。

如果說龍泉縣拆毀崇因寺雙塔致使塔內文物慘遭毀滅,是對保護歷史文物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是一種錯誤,接下來的行為就比較惡劣了。文化幹部尤文貴強烈反應以及情況彙報,並沒有改變龍泉縣接著拆金沙寺華嚴塔建路的決定。為了達到拆塔修路的目的,在一系列給上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請示報告中假報金沙塔曾經倒塌,壓壞房子,有人命危險;把估測塔倒斜度三點二尺說成四點五尺,始終隱瞞拆塔真相。不久,尤文貴聽到群眾反映,縣裡已準備拆金沙塔了。於是尤文貴又向縣委副書記路印田彙報,宣傳文物法和金沙塔的價值,試圖阻止縣裡繼續拆塔。路印田向他表態:一、金沙塔年久失修,已經傾斜,很快會倒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所以已上報省有關單位批准,非拆不可;二,接受雙塔教訓,一定派文教科幹部日夜監視,發現文物,立即搶救。幾天後,金沙塔被拆掉了,等到尤文貴得到消息趕到現場,現場一片狼籍,文物已被毀不復存在。而尤文貴三番五次要阻止拆塔的行為,引起負責拆塔建路的幹部的反感,有人甚至揚言:這個小幹部要跟我鬥?偏要拆掉它,看他怎麼辦?這些人之所以盛氣凌人,根本原因,拆塔建路是縣委、縣府的決定,而且是副縣長張恢吾、法院院長王衍信親自負責的。在龍泉這個小縣城,除了尤文貴之外,所有幹部幾乎沒有發出反對的聲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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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妙法蓮華經卷二 寫本 一級文物 28.8X135釐米 前半段01 溫州博物館 (後半段在浙江省博物館)

10月,溫州文物管理委員會吳兆瑛副主任來到龍泉,通過與縣委副書記路印田的聯繫安排,開展對被拆毀三塔的考察工作,清理崇因寺雙塔和金沙寺華嚴塔塔基,並向群眾宣傳保護文物,要求送還拿走的三塔文物。通過廣泛的宣傳,部分群眾將拿走的文物送了回來。文管會還通過用支付獎金的方式從群眾手中收集文物。當時溫州文管會將200元錢款匯給縣委副書記路印田請轉交吳兆瑛,總付出獎金計159.32元。10月底吳兆瑛回溫州時,帶走了尤文貴搶救下來的和群眾送還的文物,計有經卷21卷,經卷、彩繪絹畫碎片1包,泥塑佛像4個,泥塑蓮花座4個,銅鏡1枚,銅小佛坐像1個,瓷小立像1個,瓷破碗1個,木板箱1個、鐵方匣1個,以及11個唐宋古錢幣,另從雙塔地宮石函蓋上拓下1張拓片,文:“熙寧丙辰正月日復成塔”。回到溫州後,整理了一份《溫州文物管理委員會在龍泉收集東大寺雙塔及金沙寺華嚴塔被毀後的劫餘文物清單》,將三塔收集的文物合記在同一清單上。(注:據尤文貴回憶材料《以史為鑑——龍泉拆塔事件親歷記》所述,他寫出揭發材料的時間在1956年底。查溫州文管會1956年經費使用情況,吳兆瑛出差龍泉和文物徵集獎金匯款時間是在10月份,《溫州文物管理委員會在龍泉收集東大寺雙塔及金沙寺華嚴塔被毀後的劫餘文物清單》記錄日期是“1956年12月,於本會資料室”,由此可知尤文貴發出揭發材料在10月前,吳兆瑛10月到龍泉調查收集。根據溫州文管會舊藏檔案訂正。)

1956年12月7日,《浙江日報》刊出一篇報道:《龍泉拆毀三座古塔》,1956年12月13日,人民日報也登文批評龍泉拆毀古塔破壞文物。文章一出,立即引起震動。龍泉當地幹群叫好的也有、擔心的也有、惱怒的也有。上海某大學教授馬丁得知拆塔信息後,主動來信要拆塔的材料,尤文貴又給他寄去一份(後來馬丁因此也被劃為右派)。

溫州市文管會將劫餘文物帶到溫州後,經過2個月的籌備,1957年元旦在江心嶼舉辦了一個展覽會,展出尤文貴搶救下來的唐、宋文物,展覽會上還有配發一組表揚尤文貴搶救文物事蹟的連環圖畫。2月底,溫州市文管會派方介堪副主任將其中晚唐寫經繪畫1件、瓷青箋金書蓮華經1件、五代寫經1件(金沙塔出土的殘卷中之一)、宋版刻印經1件、佛名寫經2件、地藏菩薩本願寫經1件、佛說觀世音菩薩寫經1件、泥塑佛像1件、泥塑蓮花座2件共計12件上送省文管會。

1957年1月3日,隨著三塔出土文物情況調查的深入所掌握的新情況,尤文貴再次寫信給中央文化部部長鄭振鐸、浙江省委文教部部長費沅及溫州文管會,反映龍泉縣在“拆除三座古塔,毀滅大批珍貴文物”被暴光後出現的現象:

“自從您們在各報上揭露了“浙江龍泉縣擅自拆除三座古塔,毀滅大批珍貴文物”後,龍泉縣委是震動起來了。目前也已開始著手調查核對情況與積極偵查散失文物。我和其他關心文物的同志,深為黨的正確、嚴肅而感動。

但是,可惜並不是每個領導幹部都是這樣的。我們這裡,在開始時,曾出現幾種不健康的思想作風:一是領導幹部之間,不勇於擔負責任,互相推卸(直到現在還存在);二是斤斤計較報上所載的一些細節上的出入,把精力集中在核對這些細節;三是從浙江省到溫州專區、縣領導,尚未克服官僚主義與文牘主義作風,沒有派人下來,深入群眾中調查瞭解,只坐在上面,憑公文、電話及和上層人物往來。這樣一來,造成到現在連一些基本情況也掌握不起,遲遲不能作出處理的結果。

我和館內一些同志,為了保護祖國文物,就主動深入群眾中去調查瞭解,結果出於意料之外,發現了很多以前絕不知道的、十分驚人的新情況!這些情況不僅對於瞭解整個情況,以定責任有巨大作用,而且發現某些幹部,大有集體貪汙可疑;對於搶救文物、彌補損失,更有巨大意義。於是我們馬上向中共龍泉縣委路副書記、宣傳部劉部長、文教部葉部長、縣人委文教局黃局長等彙報,這使他們也大吃一驚!我們乘機向縣委提出建議,要求採取緊急措施,這才在57年1月2日,組織一個“調查小組”,才吸取我們參加工作(以前根本不作工作人員看)。現在,這個小組已開始工作,並初步證實我們彙報材料的真實性了。

可是,直到現在,問題仍然複雜。據我個人感覺,單靠縣委力量,難能正確分清與處理這次事件。這裡,集體貪汙,相互包庇與推卸責任的情況雖不能肯定,但在個別幹部中,是有可能。且目前發現的文物眾多,□不及時採取更有力措施,將來遭受損失,更為痛心,難以彌補了!因此我要求上級加速派一正直老練人員,前來協助工作—依靠□□工作,並撐正直群眾的腰。切切,切切!”(注:方框處字跡已模糊不能辨)

1957年1月10日,人民日報第8版發表署名孟予的文章《無知即罪過》:“報載:浙江省龍泉縣為了修馬路,竟將五代的金沙寺塔、北宋的崇因寺雙塔拆除,利用三塔的磚鋪砌路面。塔內石函中的唐宋寫經、彩色畫像付之一炬,小銀塔、鎏金古錢等銷燬熔化了。

對千年古塔,要是我們有幸得到一塊磚(如同期的杭州雷峰塔磚),勢必手舞足蹈,供之奉之,視如珍寶。但龍泉縣的民政科真是慷慨大方,毫無吝色地拆除古塔還不算,竟將大量塔磚擊碎鋪路。

敦煌千佛洞的發現,驚動全球,這一稀世奇珍,引起多少帝國主義冒險家的凱覦,千方百計地劫走大批文物。斯坦因、伯希和以及華爾鈉的罪行,今天想起來都令人切齒。我們如果偶爾發現散失在外的一頁殘卷、一幅殘畫,亦必視同連城之璧。但是,龍泉縣竟有幹部公然把兩箱又一百多卷和敦煌藝術品有同樣估計價值的唐、宋寫經、木刻經卷及彩色佛像畫當作迷信品,象似效法林則徐仇視鴉片一樣,把‘國寶’付之一炬。劃這一根火柴者,真乃好不勇敢。

常言說得好,‘知識即力量’,‘無知即罪過’。要做好事就要有知識,莫再把‘沒有文化’當作擋箭牌。”

1957年1月19日,在輿論的壓力下,中共龍泉縣委會在人民日報第七版刊發公開檢討書《關於破壞龍泉文物的檢討》,“人民日報對於我縣拆毀古塔破壞文物的批評是正確的。由於縣委缺乏知識,學習政策不夠,以及存在官僚主義,致對有關人員拆除三座古塔以及毀壞其中文物沒有加以制止。在黨報批評後,縣委即責成縣委委員劉玉蘭同志和副縣長張恢吾同志立即召開了幾次有關人員座談會,進行了數次個別瞭解,查對事實經過,組織人員採取多種辦法追查散失文物。此外,縣委還召開了常委擴大會議,對這事件進行討論研究,接受教訓。除指定專人繼續收集散失文物外,並加強教育幹部群眾,採取措施保護我縣現存其他文物。現在,拆塔的過程和責任問題,我們尚在繼續瞭解追查中。為了嚴肅黨紀,教育幹部,待事實查清後,將給破壞這些文物的有關人員以應得的處分。”

龍泉三塔發現的經卷之多,價值之高,毀滅之慘重,引起了中央的重視,文化部部長鄭振鐸親自處理此事,周總理也很關心。大約在1957年春(2~3月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會同中共浙江省委監察會、省監察廳、省文化局、中共溫州地委和龍泉縣委、省文物管理委員會、中央監察部、文化部等三級單位,先後進行了歷時45天的二次展開全面檢查。這在龍泉歷史上絕無僅有,引起了廣大幹群的震動,也變成了保護文物的現實教育。廣大群眾紛紛向調查組提供文物動態,上交不少龍泉窯的瓷器和瓷片,著名的“元代龍泉窯船形硯滴”就是當時徵集過來的(現藏省博)。

无知即罪过—温州龙泉三塔拆毁之事件记略

元 龍泉窯舟形硯滴 一級文物 通長16.2、高9.1、寬6.5釐米 浙江省博物館 (龍泉三塔文物)

而個別與拆塔有關的幹部,沒有從思想上認識到拆塔造成了多麼大的文化遺產損失,只專注於如何應付檢查組,如何挽回顏面。一方面找尤文貴談話,要他“該說的說,不該說的不要說,組織上是會知道的”;一方面強調尤文貴本人不是黨團員,有個姐夫在臺灣,歷來對黨有意見,是個“政治上有問題的幹部”,對他反映的情況不可輕信,對他本人更不可宣傳。處在這樣的輿論環境下,使尤文貴感到了沉重的壓力。中央文化部派來的文物局莊敏科長,也覺察到這一點,對尤文貴說“鄭振鐸部長交代我,要我好好保護敢於保護文物的幹部,所以我告訴你,你不能留在龍泉了,縣委、縣府的態度不健康,怕會受報復。我與鄭部長聯繫了,他叫你調中央文化部工作,叫我徵求你的意見。”

尤文貴想知道到文化部幹什麼工作,“搞文物呀!你這麼年輕,只有27歲,如果跟老專家學習,十年廿年後,便是個中年專家,多好啊!”可當時尤文貴對戲劇興趣正濃,事業上初有成就,正要參加戲劇家協會,對莊敏的提議沒有接受,但他也知道必須離開龍泉。此時溫州專署文教科幹部李慶霖正考慮把尤文貴調到玉環縣光海越劇團擔任總編導,提高該團的藝術水平,作為溫州地區的重點劇團。尤文貴便向莊敏提出到玉環縣光海越劇團去,莊敏一口答應,要尤文貴和他一起到溫州。

1957年5月中旬,省政協召開一屆三次會議,吳兆瑛委員在大會發言中為文物保管工作大聲疾呼,指出建設與文物保護存在著嚴重的矛盾,其中特別舉例龍泉縣拆毀三座古塔,燒燬許多珍貴文物的事件,說明情況的嚴重性。並指出溫州地委文教部對文物管理工作不夠重視。5月14日,浙江日報報道省政協一屆三次會議發言時,在第4版《爭鳴》專欄摘要刊出吳兆瑛的發言。

无知即罪过—温州龙泉三塔拆毁之事件记略

唐 乾寧四年太上洞玄靈寶無量度人上品妙經寫本一級文物 27.1X487.7釐米 溫州博物館藏

省監察廳在赴龍泉調查後給省人民委員會的報告書中,歷述了龍泉縣人民委員會在1953年10月到1955年底間,先後收到中央、省、溫州專員公署關於保護文物的文件有十三件之多,但都沒有認真作過研究和貫徹,錯誤地決定拆塔修街。在歷次向上級機關請示中,又隱瞞真相,請示之後即不執行上級的指示,又不聽取群眾的意見,竟把塔中的重要文物予以毀壞,問題的性質是異常嚴重的。5月25日,省人民委員會就龍泉縣拆毀古塔,燒燬文物事件舉行會議,確定事件性質,討論對相關人員如何處理。會議進行了五小時,爭論的焦點是除了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分外,要不要依法受到刑事處分。宋雲彬當時力主送法院法辦。經反覆討論後,認為除了看事件的嚴重後果外,也應注意當時的動機和客觀條件以及時候認識程度等等,最後通過決定:張恢吾身為龍泉縣副縣長,不但沒有盡到地方政府加意保護古代文物建築的職責,相反的恰是拆塔的決策人,對造成拆塔和焚燬古文物的損失,應負直接領導責任,應停止其副縣長職務,王衍信對請示拆塔中作假報告和熔售古文物應負直接責任,不宜擔任龍泉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建議縣人代會對他們二人職務予以罷免。5月27日,浙江日報第一版刊出省人大決定,嚴肅處理龍泉拆塔事件,建議龍泉縣人大罷免副縣長張恢吾、法院院長王衍信的職務。同時配發了社論:《從龍泉拆塔事件中吸取教訓》。6月6日,《浙江日報》第一版登載《龍泉拆塔案責任人職務被罷免》:“6月1日,龍泉縣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會議,接受省人民委員會建議,一致通過罷免龍泉拆塔案的責任人副縣長張恢吾和縣人民法院院長王衍信的職務。

1957年7月,反右運動開始了。

8月初,宋雲彬被打成右派分子。他在5月省人民委員會就龍泉縣拆毀古塔,燒燬文物事件舉行會議上極力要求對相關人員依法刑事處分的主張,被說成是向党進攻最起勁的一件事。尤文貴原以為自己調到玉環可避開龍泉的報復。不料隨著一些相關的領導宋雲彬、徐壽考(徐壽考出自1938年平陽抗日救亡軍政幹部學校。1957年為溫州分管文教的副專員,是他同意和辦理尤文貴調離龍泉之事。)等被打成右派,尤文貴被納入了“宋雲彬右派集團”、“徐壽考右派集團”中去。龍泉一紙公文給溫州地委,說要揭露宋雲彬、徐壽考的反黨罪行,必須批鬥尤文貴,要求把尤文貴調回龍泉。1957年12月,尤文貴被民警押回龍泉接受批鬥。其罪名是“利用拆塔事件,進行反黨活動”。妻子申曉聞在尤文貴回龍泉之前就因幫他揭發抄寫材料被作為重點對象鬥爭,並要她起來揭發尤文貴,劃清界線、離婚。但申曉聞沒有同意,說:“政治歸政治,生活歸生活。”

夫婦二人都被劃為右派。此後,尤文貴夫婦度過了極其艱辛、苦難的二十二年,直到1979年3月平反。

在我們浙江,從古塔裡出土的經卷最多的是杭州西湖邊的雷峰塔和龍泉崇因寺雙塔。可惜,雷峰塔倒塌之時,正是中國處於水深火熱之中,雷峰塔的經卷流散於民間,沒有完整的保全下來;而龍泉崇因寺雙塔和金沙塔出土的經卷和其他文物,則毀於無知,僅剩21卷而已。

2004年1月14日溫州博物館新館開館之際,龍泉拆塔劫餘文物《唐乾寧寫經·太上洞玄靈寶無量度人上品妙經》和《宋瓷青箋妙法蓮華經》被靜靜地陳列在書畫館內,向每一個參觀者無聲地訴說著它們千百年的經歷和故事。

後記:此文根據尤文貴先生回憶、溫州博物館舊藏檔案和尤文貴撰寫的回憶材料《以史為鑑——龍泉拆塔事件親歷記》而寫,在此向尤文貴先生表示誠摯的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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