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女兒溺亡,父親卻在打撈現場說笑玩手機,還稱「死得好」,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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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鍵代償觀點:這是父母的不負責任造成的慘劇,其行為已經涉嫌嚴重監護失職和虐待兒童,應該依法嚴懲。

事情簡介:

可可生前經常遭受虐待

首先,可可是一個離異家庭的孩子,父母離婚後可可就跟著爸爸一起生活,然而爸爸卻又找了一個老婆,也就是可可的後媽。但是,可可的後媽對孩子非常不好,經常打罵可可。不少鄰居都親眼見到過可可被後媽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

並且,可可會一個人去河邊撿瓶子就是後媽規定的任務,可可需要撿瓶子賣錢然後才能有飯吃。不撿瓶子就會被打。所以,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一個11歲的小女孩兒會一個人去那麼危險的地方撿瓶子。

虐待兒童者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在可可死後沒多久,可可的父親一家就離開了原來居住的小區。所以,我們基本可以斷定鄰居口中的可可被打是確有其事。否則,如果不是怕鄰居在背後指指點點,如果不是自己心裡有鬼,如果不是害怕警察上門調查,那幹嘛要離開呢?

不過,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警方依舊會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畢竟,那可是一個鮮活的生命啊。

並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監護人因為嚴重過失造成未成年人嚴重傷害或者死亡的,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無論如何,等待他們的定將會是法律的嚴懲。

最後,也是希望所有為人父母的能夠對自己的婚姻負責一點,因為我們不是在過兩口之家的生活了,為孩子生活也是我們為人父母的責任。


一鍵代償

“虎毒不食子”


2018年6月11號下午,五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電話稱一名叫可可的八歲女童已經失蹤半天多了,到現在還沒有找到。


隨後民警展開調查,經過現場錄像的排查,6月11號中午11點多,小女孩在五河縣的玉帶河附近出現,民警懷疑是可可落水了,隨後五河警方及藍天救援隊在玉帶河中展開打撈工作,此時已經是深夜,有不少市民都沒有散去,打撈牽動所有人的心


6月12日凌晨,小女孩可可的屍體被打撈上岸,親生父親漠不關心,一直在低頭玩手機,並且說出讓所有人震驚的話“死得好死得好”。



可可的身世經歷


2012年,可可的母親鄧雨就與張傑(可可父親)離婚,法院將可可判給了張傑,這時候的可可只有兩歲,與鄧雨離婚沒多久後,張傑就再婚了。





為何落水?


原來是可可中午回家後,後媽不讓她進家門,恐嚇說道:“不撿可樂瓶就不要回來,看我怎麼收拾你”


可可聽到繼母話後非常害怕。因為玉帶河這邊剛剛舉辦過龍舟賽,瓶子比較多,可可就來到了這裡,但是不小心就失足落水了。





2.陳奶奶說可可平時拎個口袋撿瓶子、撿紙,然後到附近廢品收購站去賣,真的太可憐了!




如果好心的市民和可可的母親能夠反映這個問題,那麼悲劇可能就會避免。


1.可可的母親為什麼不把可可接回自己住呢?


2,既然外公知道可可受虐待,那麼他為什麼不伸援手?


3.父親為什麼如此的喪心病狂?


4.繼母是一種什麼心理?



遇我得福

人性的悲哀!

每每看到這樣的消息,總是不敢輕易落筆,擔心自己傳錯了消息,而助長了社會的壞風氣,因為

好事說多了,大家會效仿做好事,壞事傳多了,大家會效仿壞事。

不過,看到這樣的消息,心情真是沉痛無比!仔細看過這個事件的多家報道之後,儘管我對這個父親是痛恨之極,可聯想到現實,真的有一種悲哀!人一旦被迫地走進了成人世界,就很容易失去童年的那份善良和愛心!這樣的父親是怎麼成長起來的呢?



在這裡我從如何關愛我們的孩子說幾點自己的意見:


1,關注孩子的健康和生命,從自家孩子做起,先愛好自己的孩子,不管你這個爸媽是親生還是繼父母,孩子既然是你家長的一員,就和你有了不可分割的關係,可以說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就如可可的爸爸和繼母是否在之前想到過:如果可可一旦出事,不管是有意謀殺還是意外死亡,他們對孩子的虐待也就彰顯與眾,虐待兒童罪自然把他們會訴諸於法律,現在網絡的極度透明化也會讓他們無處可藏,如果有自己的親生兒女,那麼親生兒女也會被人指指戳戳,父母的罪責也會成為兒女身上終身攜帶的累贅。

退一萬步,對孩子的虐待罪名就是不成立,但孩子的死和生前遭到的虐待也會這父母終身受到良心的譴責!因為就這一點就可以讓一個人成為千夫所指的對象。

如果自己的孩子都不能好好去愛,他還會去愛什麼呢?他的愛還有什麼價值呢?


2,年輕人對婚姻的慎重。婚姻不是一時的激情,而是一生的責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是兩個思想和多種觀念乃至習慣的融合,孩子最好不是激情下的產物,而是一種期待中的天使。如此的婚姻可能會穩固,如此的孩子可能會得到更多的關愛!

對未成年孩子的關愛和保護我們期待社會的關注和措施的完善,但這是永遠不夠的,這種社會的關愛無法和父母之愛相比。如果孩子有了家庭的關愛和父母親的愛和保護,社會的關愛和保護自然就不必動用。


3,網絡上對可可的繼母和父母都在謾罵,這種情緒非常能理解,可也多是洩憤而已,可可已經聽不到這麼多人任何的一句關愛的言語了!

最好的一種方式是看人正己,我們從這個事件中,看看我們對自己的孩子關愛是否足夠?對身邊他人的孩子關愛是否也有?我們對身邊的親人關愛是否足夠?我們的愛是否需要更豁達一些?


4,我相信隨著生活水平和意識水平的提升,這種虐待子女或者繼子女的事情是越來越少,但是在比較落後的地區,由於人意識水平的麻木不仁,由於一些重男輕女觀念的盛行等,虐待女孩、虐待繼子女的現象依然存在著。

要想改變現狀,必先改變意識!


天地開闊,但願更多的父母家庭能更好地關愛我們的下一代!祝願更多的孩子們能健康陽光地成長!祝願可可在那個世界能健康快樂無憂地成長!



快樂庭院

沒到豆寇年華的I1歲女孩,出現溺水身亡的悲催!

小小的女孩,短暫的人生中,她經歷了什麼?

據別人介紹內容中,初步瞭解:她成長在父親再婚的家庭,繼母對她不好,時不時的孩子都餓著肚子,都出現過撿瓶子賣掉換些能充飢的食物。父親面對孩子的“問題”時,與繼母形成了統一戰線,精神和物質被孤立的女孩,如果說繼母虐待可恨,更可恨的是她的親生父母!

這一臉滑下的淚水,沒喚起我對她失去女兒的同情,反讓我反感地想去痛斥她!身為母親,即生了她就要為了她做出某些方面的犧牲,雖不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但愛的陪伴關心,應時刻縈繞在女兒身邊。

然你沒盡到責任,孩子死了在這痛哭流涕,死後的悔悟或還在追責別人的責任,對失去的生命還有什麼意義!

我也是女人,懂夫妻感情的不順,導致想離婚的感受。離婚可以,但不能讓孩子承受成長中的不幸,任何決定都要把孩子身心健康放在自己人生中的首位!你與丈夫生活期間,丈夫人品秉性瞭如指掌,他對女兒的平常態度,都一目瞭然的你,完全能評出他對女兒的愛能有幾分。一個在你眼皮底下都不那麼愛女兒的男人,能指望離開你的視線後,又再婚的家庭中對女兒好嗎?相反,一個一直都很愛女兒有責任的父親,不會因婚姻的變化,改變對女兒愛的態度,更不可能有顛覆性虐待的轉變!所以你無論什麼情況下的離婚而不能與孩子生活,都說明了一點,你的人生放在了孩子未知命運的基礎之上,你是自私的母親!如果我是你的話,即使對方不給孩子,如果法律也不能判給自己的情況下,會忍氣為孩子不離,儘量讓孩子在自己的呵護下成長。女人雖很脆弱,但在孩子面前必須堅強!

所以在女孩悲慘的人生當中,母親是她命運轉變的重要人物。至於繼母的虐待,父親親情的冷漠,孩子承受的不該承受的一切,都源於母親離婚時,處理的決擇!我不是針對地遣責她生母,而是就事論事的態度!

我在婚姻中,也曾多次地想離婚,可我在母親的角色當中,始終把女兒放在第一的位置。後來我離了,但以到女兒初長成的年齡。記得有回女兒笑著說:“媽媽,你就是與我爸打仗回孃家,你都帶著我!我奶也說過,這麼多年你媽無論跟你爸怎樣,都是走哪都帶著你”!女兒一提這些事,臉上洋溢的笑容都是那麼的自豪!沒有能耐的我,在女兒問題上,總是不離不棄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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