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人說茂名是從湛江分離出來成立的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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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的確是從湛江分出來的。在解放初,茂名是屬於中共南路專員公署所在的湛江赤坎管的。不單茂名是從湛江分出來,廣西沿海很多市縣也是從湛江分出來的。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茂名的地名以及以下歷史資料所說的1958年前的茂名,實際大致相當於現在的高州管轄地區。1959年茂名市成立後,一直到1983年前,這個茂名市大致相當於現在茂名市的河西、露天礦老城區和附近的茂南區一些地方的範圍。為了區別起見,下文的今天的茂名市會用“今天的茂名市”來表述。


(茂名市博物館一景)

歷史資料顯示:1949年12月初,中共南路地委、廣東省南路專員公署在廉江成立,管轄湛江、北海、欽縣、防城、合浦、靈山、海康、遂溪、廉江、化縣、吳川、梅茂、電白、茂名、信宜。當月19日,湛江解放,南路公署遷湛江市赤坎。

1950年8月,南路專員公署改為高雷專員公署,管轄徐聞、海康、遂溪、廉江、化縣、茂名、信宜、電白、梅茂。實際管著今天茂名市管轄的很多地方。

1951年4月,中共高雷地委劃歸中共粵西區委管。11月,中共粵西區委和粵西行政公署由江門遷至湛江市赤坎,管轄湛江市和台山、開平、恩平、陽江、陽春、茂名、信宜、電白、化縣、吳川、廉江、遂溪、海康、徐聞、東海。也管轄今天茂名市管轄的地方。

1956年2月,中共粵西區委改為中共湛江地委、粵西行政公署改為湛江專員公署,管轄湛江市、徐聞、海康、雷東、遂溪、廉江、化縣、吳川、電白、陽江、陽春、信宜、茂名。也管轄今天茂名市管轄的地方。


1958年11月,中共湛江地委和合浦地委、湛江專署和合浦專署合併,改稱為中共湛江地委和湛江專員公署,轄湛江市、茂名市、北海市和合浦、浦北、靈山、欽縣、防城、東興、欽北、徐聞、海康、遂溪、廉江、吳川、化縣、茂名、信宜、電白、陽江、陽春。一樣管轄今天茂名市管轄的地方。這個時期的茂名市是因為發現大量油頁岩,列入國家“一五”發展計劃而從茂名工礦區的基礎上成立的茂名市。管轄工礦區及附近範圍。管轄範圍很小。

1983年9月,湛江地區撤銷,湛江市和茂名市改為省轄市。原湛江地區所轄的電白、化州、高州、信宜劃入今天的茂名市。

所以,瞭解這些歷史的茂名人對湛江是比較認同的。不以茂名是從湛江分離出來的說法為怪。


未卜先知了webscheer

解放前的行政區劃歷史不太清楚,貌似那段歷史湛江茂名分屬於高州府和雷州府?

茂名從湛江地區分出來獨立成立地級市是事實,在市管縣體制之前實行的是地區專員制,廣東劃為8地區1行政區1市~汕頭梅縣惠州韶關肇慶佛山湛江地區、海南行政區、廣州市。當時台山縣以西包括茂名的粵西全境被劃入湛江地區管理。

但必須搞清楚的是 茂名僅僅屬於“湛江地區”管理,而非隸屬於湛江,在湛江地區內,茂名市、湛江市和各縣沒有隸屬關係,沒有上下級關係。此話怎麼說?這個就涉及行政區劃法規。中國近代現代均實行三級行政區劃,即省直管縣的省~縣市~鄉鎮區,因此這種行政區劃架構不存在地區、地級市的設置。地區、地級市只是一種虛擬的行政管理(建國後還有黨務管理)辦事機構而非行政區劃層級。

由於省域面積人口過大,限於交通通信等因素,省級直接治理縣市級有難度,因此劃出一個有若干縣組成的片區即地區,派出一個“地區專員”來充當省和縣之間的聯絡員。地區的命名通常採用專員常駐地,比如湛江專員常駐湛江,這個地區就命名為湛江地區。因此,湛江與茂名實際上是同為第二行政區劃層級~縣市級,互相之間沒有隸屬關係沒有上下級關係。湛江領導茂名的錯覺僅僅是因為湛江作為專員常駐地,地區以湛江命名而已!正確的理解是:茂名湛江均從“湛江地區”分置,均為受同一地區專員管理的同一行政區劃層級的行政區劃單位,互相之間是平行的縣市級,互相不存在隸屬關係,湛江市長、市人大管治範圍僅僅限定在湛江市屬區而非整個湛江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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