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等17個部門聯合發文,自6月30日起,全面執行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目錄。據此,“旅行社經營邊境遊資格審批”“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等2項屬於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為行政審批和許可性質的涉企證照事項不再納入“多證合一”整合範圍,全省尚未納入整合範圍的“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受理”等14項涉企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行“三十五證合一、一照一碼”。
“三十五證合一”是在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的基礎上,將發改、公安、財政、住建、商務、人行等17個部門的30個證照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在工作流程上,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模式,避免讓企業重複提交材料;同時,將政府管理部門需要的企業登記信息整合到營業執照上,不再要求企業提供額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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