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克君越質保期內行駛中突然熄火 售後:常見,維權去找廠商

【文/觀察者網汽車頻道 張浩宇】

近日,上海車主李女士向觀察者網汽車頻道反映,6月6日他駕駛著自家別克君越出門,在正常行駛途中突然熄火,這讓她感到非常害怕。

別克君越是繼新世紀、林蔭大道後,目前別克品牌定位最高的轎車,同時也佔據著國內中高檔車市場的重要一席。然而,據觀察者網調查,君越在行駛中突然“熄火”問題,並不是個例。

車主:故障前剛做過全車檢查

據李女士介紹,她於2015年6月,在上海徐彙區龍吳路上的永達別克4S店買下了這輛2013款別克君越,排量為2.4L,總共花費大約25萬元。在6月6日發生突然熄火故障的時候,車輛還在質保期內。經過我們致電通用別克服務熱線核實,2013款君越的三包有效期為三年或6萬公里。

別克君越質保期內行駛中突然熄火 售後:常見,維權去找廠商

李女士向我們表示,因為君越市區油耗比較高,所以自己平時不怎麼開車,且出現“熄火”問題時,行駛里程數只有4萬多公里,平均每年行駛不到1萬公里,這是標準的城市用車強度。

李女士還表示,自己提車後一直在4S店內做保養。6月2日,也就是故障發生的前4天,也剛剛在4S店做過一次全車檢查

別克君越質保期內行駛中突然熄火 售後:常見,維權去找廠商

李女士稱,“保養都按時在4S店做。我感到疑惑的是,在6月2日我還在4S店給愛車做過一次全車檢查,當時給我的保養檢測單上顯示車輛一切正常,無任何問題。”

“才過了不到4天時間,為什麼會在市區正常行駛中突然熄火?熄火可不是小問題,我的車還在質保期內,這是不是別克在君越設計上的缺陷?如果是,別克為什麼不在國內召回?這完全是漠視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李女士氣憤地說道。

質保期內,為何出現行駛中“熄火”?

還在質保期內的“新車”,為何會在用車強度並不高的情況下出現“行駛途中突然熄火”如此嚴重的問題?如若出現交通事故,那麼誰該負責?李女士希望上汽通用別克能給出一個說法。

帶著疑問,在君越車主李女士與觀察者網取得聯繫後的第二天,我們約定一同前往購車4S店經銷商檢測車輛故障。

別克君越質保期內行駛中突然熄火 售後:常見,維權去找廠商

6月7日上午10點,我們來到了位於龍吳路上的永達別克4S店。經其檢測,售後維修技術人員認為別克君越的熄火問題,是因進氣凸輪軸電磁閥損壞引起了故障,並建議換掉一對電磁閥(即進氣電磁閥和排氣電磁閥),零件價格1200多元。

確認故障原因後,4S店對李女士的2013款君越進行了零件更換,因為車輛還在質保期內,所以更換損壞零件是免費的。同時,4S店還出示了一張檢測維修單。

別克君越質保期內行駛中突然熄火 售後:常見,維權去找廠商

即便可以免費更換,但李女士心中一直有這樣的疑慮:既然車還在質保期內,為何會出現零部件損壞?這是零件使用壽命過短,還是發動機設計缺陷?若真是設計缺陷,為什麼不召回?

面對這些問題,經銷商沒有給李女士明確的答覆,只是表示4S店責任是給車主解決車輛故障,如果涉及發動機設計缺陷問題,維權需要找別克廠家。

對此,李女士表示非常不滿意這樣的解釋。

“熄火”並非個例,解決方式竟然都一樣

在和售後人員溝通後的過程中,其吐露實情,“行駛途中熄火”的問題並不是全國首例,“2013款別克君越電磁閥出現問題,並不是全國首例,在其他城市也都出現過更換電磁閥的案例”,該售後人員還宣稱,4S店只負責給質保期內的車輛維修檢測、免費更換損壞零部件,“車輛設計質量問題需要找廠商。”

觀察者網查閱資料後發現,網上與李女士出現同樣故障的投訴維權帖不在少數,並且當地別克經銷商售後人員給出的解決方法也都一樣,即給問題車輛更換了一對新的電磁閥(進氣電磁閥和排氣電磁閥)。在君越車主論壇上,有網友表示這是2013款別克君越2.4L的“通病”。

別克君越質保期內行駛中突然熄火 售後:常見,維權去找廠商

君越論壇上,車主因“熄火”問題遇到同樣的維修方案

另外,從車質網上可以看到,對別克君越行駛中“突然熄火”問題的投訴記錄竟多達150條,而且維修方案都是更換進排氣電磁閥。

別克君越質保期內行駛中突然熄火 售後:常見,維權去找廠商

網上投訴那麼多,上汽通用別克為何遲遲不召回?就目前看來,除了更換零件,上汽通用方面也從未對熄火問題給出合理的解釋。

車輛安全問題是每一位車主最為關注的話題,駕駛一輛“足夠安全的汽車”是駕駛員上路的基本條件。但在4S店更換零件後,此次事件的當事人李女士向觀察者網表示自己雖然還在繼續使用這輛別克君越,但時刻提心吊膽的,一直擔心不知道車輛究竟會不會再次出現“熄火”問題,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安全是否有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3年6月15日,上汽通用別克就曾因制動軟管佈置存在問題召回過2006-2009款君越車型,當時共計召回207,766輛。

別克君越質保期內行駛中突然熄火 售後:常見,維權去找廠商

律師說法:廠商應該對車主負責

“熄火”問題怎麼辦?如果導致故障的電磁閥損壞問題一開始就是零件的質量問題,那該不該向車主負責?更重要的,若車輛行駛中突然“熄火”,導致消費者們出現生命財產安全問題,那麼上汽通用別克又該不該負責到底?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對上海市光大律師事務所吳海律師進行了採訪,吳海律師表示,李女士與車輛出賣方形成了買賣合同關係,出賣方應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義務。另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經營者有義務對質量存在問題的車輛承擔三包責任。

根據“三包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第二十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吳海律師指出,如果雙方對於是否屬於退換貨範圍存在爭議的可以進行鑑定。如果雙方協商無法就鑑定機構達成一致意見,李女士可先行委託第三方權威機構進行相關檢測鑑定,鑑定費用則由李女士先行墊付,鑑定報告上顯示具體原因才能確定責任人和責任承擔方式。

此外,根據“三包規定”第十九條: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