鄆城一男子謊報警情被拘十日並處罰款500元

本報訊(通訊員 王榮花 楊 璐)近日,鄆城公安局南趙樓派出所經過縝密偵查,查處一起謊報警情案,依法對涉嫌謊報案情的嫌疑人楊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6月17日16時許,鄆城公安局南趙樓派出所值班民警接楊某報警稱:其當日在該鎮某村岳父母家串門時,停放在一超市門口的北京現代轎車被兩名男子偷走,涉案價值60000餘元。

接警後,民警一方面對楊某詳細詢問情況,一方面上報請求其他單位圍追堵截,同時對現場及周邊進行勘查,調取監控錄像。民警通過查看現場監控,發現該車被兩名男子用鑰匙開走,且離開現場後在附近鄉鎮使用加油卡對該車輛進行實名加油,這一情況完全不符合盜竊常規。隨後,民警對楊某及家人多次進行詢問,該車是否有經濟糾紛,是否抵押,楊某堅決否認存在經濟糾紛及抵押情況。

民警又遠赴濟寧對加油卡戶主進行調查核實。查明楊某今年4月份在某公司貸款時已將車輛抵押,因其逾期未還款,該公司依據合同於6月17日將車輛收回。

6月25日上午,辦案民警將楊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進一步詢問。最終,在證據面前,楊某交代了實情。今年4月份,其配了一把鑰匙後,隱瞞家人把車抵押。抵押得來的四萬餘元現金,被其一月內揮霍一空。因害怕家人指責,岳父母看不起,就隱瞞事實真相撥打110謊稱車輛被盜。

警方提醒:公安機關110報警平臺是珍貴的社會資源,群眾應該合法、合理利用,任何編造虛假的警情、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110是一柄打擊犯罪、守護平安的利劍,也是全社會共享的寶貴資源,絕不容許任何人隨意、惡意佔用。請大家務必善待和善用110,不要虛構謊報警情,也不要無事騷擾佔用110,確保把110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使110在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援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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