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一男子谎报警情被拘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本报讯(通讯员 王荣花 杨 璐)近日,郓城公安局南赵楼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依法对涉嫌谎报案情的嫌疑人杨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6月17日16时许,郓城公安局南赵楼派出所值班民警接杨某报警称:其当日在该镇某村岳父母家串门时,停放在一超市门口的北京现代轿车被两名男子偷走,涉案价值60000余元。

接警后,民警一方面对杨某详细询问情况,一方面上报请求其他单位围追堵截,同时对现场及周边进行勘查,调取监控录像。民警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发现该车被两名男子用钥匙开走,且离开现场后在附近乡镇使用加油卡对该车辆进行实名加油,这一情况完全不符合盗窃常规。随后,民警对杨某及家人多次进行询问,该车是否有经济纠纷,是否抵押,杨某坚决否认存在经济纠纷及抵押情况。

民警又远赴济宁对加油卡户主进行调查核实。查明杨某今年4月份在某公司贷款时已将车辆抵押,因其逾期未还款,该公司依据合同于6月17日将车辆收回。

6月25日上午,办案民警将杨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询问。最终,在证据面前,杨某交代了实情。今年4月份,其配了一把钥匙后,隐瞒家人把车抵押。抵押得来的四万余元现金,被其一月内挥霍一空。因害怕家人指责,岳父母看不起,就隐瞒事实真相拨打110谎称车辆被盗。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110报警平台是珍贵的社会资源,群众应该合法、合理利用,任何编造虚假的警情、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110是一柄打击犯罪、守护平安的利剑,也是全社会共享的宝贵资源,绝不容许任何人随意、恶意占用。请大家务必善待和善用110,不要虚构谎报警情,也不要无事骚扰占用110,确保把110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使110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援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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