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严重违纪被“双开”

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对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永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充当涉黑恶势力组织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刘永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桂林市纪委常委会、桂林市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桂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永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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